因果報應實錄:謗佛信佛兩樣果報(圖)


(網路圖片)

唐雍州長安縣有個叫高法眼的人,是隋代僕射(職官名)高穎的玄孫。他在龍朔三年正月二十五日,向中臺參選,中午時分準備回家。他的家在義寧坊東南一角,門對著大街,西邊是化度寺。

高 法眼打算先從城西的順義門出城,有兩個騎馬之人跟在身後。出了城門後,道北是普光寺。一個騎馬之人對另外一人說:「你要在普光寺門前捉住此人,不要讓這個 人進入寺中。那樣的話,就不好捉了。」另外一人聽後,依言打馬來到普光寺前守門。高法眼聽見後,害怕自己不能進入寺院,就向西走,來到了西街金城坊,因為 南門道西有會昌寺。

這時,又有四個人騎馬趕了過來,對先前兩個騎馬之人說:「你們要趕快守住會昌寺的門。」那兩個人趕快打馬到會昌寺的門 前。高法眼十分害怕,便問騎馬之人說:「你是什麼人,這樣相逼?」騎馬之人說:「我是奉閻羅王之命來捉拿你的。」高法眼聽說是閻羅王派來的,知道他們是 鬼,就拒絕跟從。那幾個冥官大怒,一人捉住高法眼的頭髮,砍其髮髻,其頭髮帶著肉脫落在地。騎在馬上的高法眼到了西街悶聲落馬暴死。踟躕之間,圍觀者有上 千人。有巡街的官吏詢問為何眾人圍觀,有人向他稟告了來龍去脈。官吏派人前去高宅,將其屍身帶回。

過了幾天,高法眼突然醒了過來,他告訴家 人:「我去地獄見了閻羅王。閻羅王瞠責我說:‘你為什麼在化度寺明藏師房內吃常住僧的果子?你應當吞四百顆熱鐵丸,四年內吞完。人中一日當是地獄的一年, 四日便吃完了。從正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便可以吃完。’於是,有冥吏將我帶走,我與其爭鬥卻氣力不足。我只好在地獄吞吃鐵丸。當我剛開始吞時,咽喉開縮, 身體蜷縮變為紅色。吞完後,我才甦醒。醒來後,閻羅王又問我:‘你為什麼不敬三寶?還曾用惡語說過僧人。你吞完鐵丸後,應再受鐵犁耕舌一年。’到了正月三 十日早晨,我復受鐵犁耕舌的刑罰。我看見自己的舌頭長數里,旁邊人看有一尺多長。閻羅王讓獄卒用大鐵斧斬斷舌根,但獄卒卻沒有砍斷。閻羅王於是讓獄卒用細 銼舌頭,然後在鍋中煮,但是卻煮不爛。閻羅王很奇怪,就詢問我。我告訴閻羅王,自己曾讀過《法華經》。閻羅王命人檢查我的功德部,果然見案卷內有讀《法華 經》一部。這樣,閻羅王才將我放回。」

自此後,高法眼全家信仰佛法,勵志精勤。

(事據《法苑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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