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書畫 ( 網路圖片)
鄭板橋(1693-1765),原名鄭燮(xie 音:「謝」),字克柔,號理庵,又號板橋,人稱板橋先生,江蘇興化人,祖籍蘇州。應科舉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舉人,乾隆元年(1736)進士。官河南範縣、山東濰縣縣令,有政聲「以歲飢為民請賑,忤大吏,遂乞病歸。」
做官前後,均居揚州,以書畫營生。工詩、詞,善書、畫。詩詞不屑作熟語。畫擅花卉木石,尤長蘭竹。蘭葉之妙以焦墨揮毫,藉草書中之中豎,長撇運之,多不亂,少不疏,脫盡時習,秀勁絕倫。書亦有別緻,隸、楷參半,自稱「六分半書」。間亦以畫法行之。
為人疏放不羈,以進士選縣令,日事詩酒,及調濰縣,因歲飢為民請賑,忤大吏,罷歸,居揚州,聲譽大著。恣情山水,與騷人、野衲作醉鄉游。
板橋的「怪」,頗有點濟公活佛的味道,「怪」中總含幾分真誠,幾分幽默,幾分酸辣。每當他看到貪官姦民被遊街示眾時,便畫一幅梅蘭竹石,掛在犯人身上作為圍屏,以此吸引觀眾,藉以警世醒民。
頗有罵名
他無官一身輕,再回到揚州賣字畫,身價已與前大不相同,求之者多,收入頗有可觀。但他最厭惡那些附儒風雅的暴發戶,就像揚州一些腦滿腸肥的鹽商之類,縱出高價,他也不加理會。高興時馬上動筆,不高興時,不允還要罵人。他這種怪脾氣,自難為世俗所理解。有一次為朋友作畫時,他特地題字以作坦率的自供:
「終日作字作畫,不得休息,便要罵人。三日不動筆,又想一幅紙來,以舒其沉悶之氣,此亦吾曹之賤相也。索我畫,偏不畫,不索我畫,偏要畫,極是不可解處。然解人於此,但笑而聽之。」
個人潤例
寫字畫畫,斤斤計較於酬金,自是俗不可耐。但板橋毫不隱諱,而且明定出一則可笑的怪潤例:
「大幅六兩,中幅四兩,書條對聯一兩,扇子斗方五錢。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蓋公之所陝,未必弟之所好也。若送現銀,則中心喜稅,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恐賴賬。年老神疲,不能陪諸君子作無益語言也。
「畫竹多於買竹錢,紙高六尺價三千;任渠話舊論交接,只當春風過耳邊。」 明明是俗不可耐的事,但出諸板橋,轉覺其俗得分外可愛,正因他是出於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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