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鶯島是如何秘密送給越南的?(組圖)
夜鶯島航拍圖
現在一提釣魚島,大家都血脈僨張,齊呼「釣魚島是中國的」。其實,在2008年之前,沒有任何一個中國大陸人登上過釣魚島,甚至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沒聽說過。二戰後美國託管釣魚島的近二十年間,無論是大陸還是臺灣,都沒有人關注過釣魚島。倒是在北部灣中心位置有個比釣魚島還大的夜鶯島,自古以來確確實實是屬於中國的。因為,與沒有淡水、連蚊蟲都不能生存的釣魚島相比,夜鶯島不僅有淡水,而且有中國人的村莊。但是,在1957年,夜鶯島卻被秘密送給了越南,現名「白龍尾島」。這一中國固有領土被白白送與外國的重要事件,在當時以及後世,卻從來沒有引起「愛國者」們的關注。
夜鶯島坐落於北部灣的中心位置(北緯20°1′,東經107°42′),又稱浮水州島。歷史上,廣東、海南的漁民,長期把夜鶯島作為鮑魚生產基地,一百多年前就有中國人在島上定居。李德潮《白龍尾正名》一文記載:「1955年中共建政時,(島上)有居民64戶,249人(男127人,女122人)。居民全部是中國漢族人,講澹州(海南澹縣)話。島上有廟宇一座,奉祀天妃娘娘和伏波將軍(馬援)。」島上有兩個村莊,大村名「浮水洲村」,小村名「公司村」。1955年,夜鶯島在行政上隸屬廣東省海南行政區儋縣,設立區級行政單位——儋縣人民政府浮水洲辦事處。
現在的中國地圖上,北部灣中心的那個小島標注為「白龍尾島」。那麼,中國的夜鶯島是怎麼悄沒聲息地就變成越南的白龍尾島呢?
夜鶯島航拍圖
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科研部1992年出版的《我國與鄰國邊界和海洋權益爭議問題資料選編》記載:「北部灣劃界涉及一個重要因素,即在海域中央的一個島嶼,原屬於我國,稱為浮水洲或夜鶯島,1957年我移交給越南,越改稱為白龍尾島。」
本來是無可質疑的中國領土,為什麼要送給越南?難道當時的中國領導人的腦袋被驢踢了?
夜鶯島航拍圖
原來,越南的領導人胡志明本來是想「借」島一用的,不料毛澤東氣度不凡:借什麼借,乾脆送你得了!真可謂「量中華之國土,結與國之歡心」。《叩醒中國海》(曹保健著,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一書記載:「越共中央委員會主席胡志明來到中國,通過周恩來向毛澤東請求,讓我們把位於北部灣海域的夜鶯島,‘借’給越南‘用’一下,建一個前沿雷達站,用以監視美帝飛機的行蹤。那時的中國,有點像慷慨漢子,幾乎沒費什麼周折,胡志明的請求就得到了應允。」
夜鶯島衛星地圖
馬白山將軍是原海南軍分區副司令,當時作為中方代表,前往夜鶯島與越南代表履行了「移交」手續。馬白山說:「1957年3月,上級指派我為代表,把浮水洲島移交給越南,越南來的代表,也是一個軍分區的副司令。當時有文件,說委任馬白山作為移交浮水洲島的全權代表,同去的還有當時的海南區黨委的一位副書記。……移交時,部隊撤,老百姓不動。有的老百姓不高興,說我們是中國人,為什麼要變成越南人?其他設施,如商店等都移交。移交前,我去過這個島,島上漁民主要是捕撈近海的鮑魚。他們捕來的魚,賣給大陸,也販運到越南去賣。……移交儀式在島上舉行,文件都準備好,履行簽字手續就成。移交的一切準備工作都是上面安排的,移交儀式:開茶會,桌上擺水果、點心,都是越方帶來的,晚上還設宴請客,越南還派了一個文工團演出。文工團員不少是在越的華僑。……移交給越南,主要是當時兩國關係好,我們與胡志明是‘同志加兄弟’的友誼,反正是兄弟嘛,該島又稍近越南一點,就通過一個儀式移交給它。」(《海角尋古今》,馬大正著,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如今,馬白山對當時執行的這個賣國決定感到很痛心,在接受採訪時「不止一次沈重地說,看來我是做錯了一件事」。
夜鶯島一角
別以為當時只是送掉了一個小島,由於夜鶯島位於北部灣海域中心,越南既而以「白龍尾島」是越南領土為由,「對北部灣大面積海域和大陸架,提出主權要求,抓扣我漁民,破壞我數十萬漁民的生計。」(李德潮《白龍尾正名》)
毛之所以毫不吝惜地把夜鶯島送給越南,是由於他當時正與赫魯曉夫爭當世界共產革命的領袖,而胡志明領導的北越又是共產國際中的一員,革命戰友要點東西,怎麼好意思不給呢?
夜鶯島一角
不僅夜鶯島,毛送給朝鮮的中國領土也有不少,有人統計說有數千平方公里。1950年代之前,中朝邊境都是以鴨綠江、圖們江為界,但整個水面都是中國的,長白山天池也是中國的。為了鞏固與朝鮮的「友誼」,50年代後,中朝邊境以江中間為界,並將江中的島嶼全都白送給了朝鮮。金日成得隴望蜀,又派人到中國,說長白山天池是金太陽「革命事業的發源地」,希望中國能把天池的一角劃給朝鮮,以便於朝鮮在那裡搞個革命教育紀念基地。毛再次表現出他的偉大氣度,大手一揮:什麼一角?乾脆一家一半嘛!於是就把天池的一半劃給了朝鮮。這一劃不要緊,連長白山的三座山峰也跟著一道送了出去,包括著名的白頭峰。朝方接收後的第二天,便把白頭峰改名「將軍峰」。
美麗的長白山天池
「愛國」憤青們動輒罵人「賣國賊」,殊不知「賣國賊」這三個字是不能隨便罵普通人的,「賣國」是需要資格、需要權力的。草民們連自己住的房子的土地產權,都不是自己的,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權,有什麼條件去「賣國」?而對真正賣國的,「愛國」賊們敢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