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奇葩證明!離婚需證明是「正常人」(圖)


大陸奇葩證明令人啼笑皆非。(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8月05日訊】(看中國記者東辰雨綜合報導)據大陸《華商網》8月4日消息,30年前曾看過精神科醫生的張先生與妻子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被要求開具是「正常人」的證明

報導稱,在23歲時,張先生曾經到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門診諮詢過一次。當時做完檢查後,醫生只是讓張先生服用一些藥,沒有住院治療。30年過去了,張先生一直正常,沒有再犯病。他曾在一家學校任教課老師,擔任過班主任。

7月30日,張先生和妻子來到西安市長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當工作人員得知張先生的精神科病史後,要求其必須開具「正常人」的相關證明才能辦理離婚手續。

張先生稱,今年5月份曾與同事一起到西安市一家醫院體檢過,腦電波檢查正常。但民政局工作人員要求出具縣級以上專科醫院證明。

隨後,張先生來到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請求開具一份「正常人」證明。但該中心只針對精神病例進行治療,無法開具張先生所要求的證明。

最終,長安區民政局要求張先生做精神狀況評估測試。7月31日下午3點多,做完所有精神狀況評估檢測後,張先生到民政局遞交了報告和證明,才順利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大陸奇葩證明案例

大陸官媒《人民日報》曾報導,北京市民陳先生一家三口準備出境旅遊,需要一名親屬作為緊急聯絡人。當他請自己的母親作為緊急聯絡人時,面臨著需要證明「你媽是你媽」的問題。此公證被網民稱為是天大的笑話。

《華商網》4月9日消息,年過五十的西安市民劉先生在辦理自己的戶口遷移時,被派出所要求證明「我爸是我爸」。為此,劉先生不得不請91歲的老父回原工作單位開證明,四處奔波。但即使拿到這份證明後,依舊無法遷移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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