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住滿10年的老人 可領老人保障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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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對長者的福利和照顧相當完善,即使從未在本地工作的低收入移民,只要在到達退休年齡時,最少在加國居住10年,便可以領取老人保障金(OldAgeSecurity,OAS)和入息補助(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GIS)。聯邦政府由2023年4月開始,將申領的年齡從現時的65歲逐漸延遲至67歲。1958年以前出生的人將不會受影響。OAS和入息補助金是根據國民的每年的收入而不是資產計算,民眾擁有自置物業或租屋居住,並不影響領取資格和金額。OAS是以居住時間計算,到達申領年齡時,最低限度要居住10年。住滿10年可獲10/40的OAS,其後每增加一年,可多得1/40的金額;住滿40年,則可領取全額。不過,一旦政府核准了OAS後所增加的居住時間,不會再計算在內。

一些與加拿大簽署雙邊社會保障協議的國家或地區的移民,可以豁免居住10年的規定。香港及臺灣目前並未與加國達成相關協議。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與加拿大就業和社會發展部國務部長黃陳小萍今年4月2日在渥太華簽署中加社會保障協定,但尚待兩國完成立法程序才可以正式實施。

聯邦政府又在2013年7月開始,讓民眾可以自願延遲領取OAS,最多推遲5年。民眾每延遲一個月,可多領取0.6%的金額;延遲一年,可以多7.2%;延遲5年,最高可以多領取36%。這筆增加的金額是終生領取。由於GIS是與OAS掛勾,延遲領取OAS期間,不會獲發入息補助金;期間配偶也不能獲得政府津貼(Allowance)。

延遲領取OAS對已經到退休年齡但仍然繼續工作的人,又或是退休初期的收入超過申領上限的人,可以等到入息較低時領取更大筆的OAS。

符合資格的民眾,可以在到期領取OAS前11個月向政府提出申請。聯邦政府在2013年4月開始採取自動登記方式,民眾應該在到達退休年齡前一年接後政府發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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