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夫所指江澤民 兩高訴狀超十萬 (組圖)


 

【看中國2015年07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陳錦子報導)前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一意孤行發起的,針對法輪功團體的鎮壓已持續了16年。江澤民在迫害當初提出的「三個月內消滅法輪功」的口號至今並沒有實現。相反,經過血腥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對江的刑事控告一波接一波,江澤民瞬間已成千夫所指、萬民唾棄的「千古罪人」。據明慧網消息,儘管有法輪功學員因遞交刑事控告江澤民罪行而被捕,但法輪功學員及其親屬向中國最高檢、最高法院等部門遞交刑事控告書勢如破竹,截至今日已超10萬人。

法輪功團體要求將江澤民推其上歷史的審判臺,徹底結束迫害的呼聲得到國際政治界的支持,特別是美國和加拿大國會。上月15日,美國第114屆國會共和黨與民主黨議員在眾議院共同發起343號決議案,譴責由江澤民發起的迫害法輪功血腥罪行,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活摘。此外,今年2月,加拿大國會人權委員會也通過動議譴責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美國議會眾議院通過的343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為;要求對中共器官移植系統進行可信、透明和獨立的調查;並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已持續十六年的迫害,該議案明確提出:

(1)譴責中共政權認可的強摘器官行為;
(2)要求中共政府和中國共產黨立即停止摘取所有良心犯器官;
(3)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精神修煉的已持續16年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
(4)鼓勵美國醫療界幫助提高對發生在中國的非道德器官移植執業的認識;
(5)要求中共政府允許針對器官移植濫用進行一個可信、透明和獨立的調查;
(6)要求美國國務院在年度人權報告中對國家批准的從非自願的良心犯身上進行的器官移植進行更加詳盡的分析;就美國法典第8卷的修訂以及禁止向那些參與強摘器官和人體組織的中國人和其它國家的人員提供簽證等方面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

決議案發起人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議員在6月25日關於議案的新聞公告中說:「中共政權強摘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器官的可怕做法是一種野蠻的侵犯人權行為,必須制止。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所有人擁有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實踐他們的精神信仰而不應擔心受到騷擾。中共應該立刻停止其系統性的(仇恨)宣傳、監禁和虐待法輪功學員,釋放所有的良心犯,允許對這種政權認可的強摘器官的行為進行獨立調查。我呼籲眾議院所有同仁加入我和康納利議員的行列,聯署和通過該決議案,關注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可怕的人權侵犯、對待和迫害。」

聯合發起人康諾利議員(Gerald Connelly)說:「在國際社會的譴責面前,中國共產黨仍持續殘酷迫害法輪功精神運動。和平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持續生活在這種政權支持性質的虐待恐懼之中。這一決議案倡導他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我希望我的同事們繼續為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權利)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另外,今年2月,加拿大國會人權委員會成員經過聽證和調查,也一致認為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的證據充足和令人信服,並通過動議譴責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議員們認為世界上沒有比活摘器官更加殘忍的暴行,應該將發起該罪行的元凶(江澤民等)繩之以法。

加拿大國會議員 James Lunney:「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活摘政治犯-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在中國發生,我選區就有人找我,他們擔心他們的親戚在街頭被抓,並消失於監獄系統。」

議員們認為應該將江澤民送進監獄,議員Tyrone Benskin表示:「這些通過刑事控告,並通過其他和平抗議活動,可以使人們關注法輪功學員的處境,推動並確保迫害他們的元凶(江澤民等)被繩之以法。」國會人權委員會副主席Wayne Marston也認為:「必須讓那些參與摘取法輪功和其他人器官的人(江澤民等)承擔責任。」

本文留言

作者陳錦子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