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擬設新法 辱罵華人者將違法(圖)


馬來西亞總理署部長佐瑟古律(Joseph Kurup)表示,「劉蝶廣場事件」從一起手機竊案而演變成種族騷亂,是由於一些不負責任和不成熟的政治人物,為了特定政治議程而煽風點火造成的。(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7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許家棟綜合報導)據外媒報導,為緩和種族矛盾、解決衝突,馬來西亞政府計畫推出新的《國家和諧與和解委員會法案》(National Harmony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Bill),並專門設立仲裁庭,審理涉及種族歧視以及侮辱性言行等案件。根據新法案,謾罵華人者有可能被起訴。

馬來西亞是多種族、多元文化共存的國家,目前國內有三大主要族群:馬來裔(包括土著人口),約佔全國人口超過67%;華裔,約佔人口24%;印度裔,約佔7%;此外還有其他少數族裔。

今年4月,馬來西亞一名外勞大庭廣眾大罵「華人是豬」(babi punya Cina),結果被在場民眾痛毆一頓。7月11日,一名馬來青年在吉隆坡「劉蝶廣場」(Low Yat Plaza)偷竊一間華人商鋪的手機,被發現後並不認錯,而是糾集同黨毆打商鋪工作人員。直至傍晚,200多名宣稱來自不同馬來組織的巫裔民眾,圍堵商鋪。

目前草擬中的《國家和諧與和解委員會法案》一旦在國會及辯論通過,任何人若使用歧視性或羞辱性字眼,他將可在新設立的仲裁庭下審理,並可被判社區服務。

口出謾罵華人可能觸犯法令

據馬來西亞華文報紙《星洲日報》引述消息報導,負責團結事務的首相署聯合事務局正在共同草擬相關法令,新法案旨在推動國家和諧、團結、和解、融合、平等和非歧視等,以制止種族衝突,消弭日益緊張的種族關係。

據熟悉法案的人士稱,凡是口出謾罵華人是「豬」、「返回中國」、「外來者」、或用動物來比喻友族的字眼,或威脅其它宗教,或在社交媒體、報章刊登有關字眼,都可能觸犯有關法令。雖然民粹主義政客及非政府組織成員過去都習慣在議會殿堂內外用這些字眼攻擊對方或評論事件,他們往往都逃過法律的制裁。

根據此法案,國家元首將在總理的建議下,委任不超過三十名委員組成國家和諧與和解委員會,任期三年,可連任。委員必須都是來自不同種族、宗教和政治背景的人士。

設立仲裁庭處理民眾投訴

另外,政府也會在各個城市設立仲裁庭,專門審理關於歧視、侮辱等言論和行為的投訴。投訴者無需向警方報案,可直接向仲裁庭投訴。一旦罪名成立,輕則道歉,重則服刑做社工。

社會服務令為替代監禁的判刑選擇,要求違法者從事一定時數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社會服務的時數在六十小時至兩百四十小時之間,每天勞動時間不超過四小時,一般可在一年內完成。然而,社區服務是否會受到遵守,有關懲罰是否能有效抑制種族主義,還有待觀察。

「劉蝶廣場事件」發生後,馬來西亞網路上的「種族主義」言論也格外受關注。據《馬來郵報》20日報導,社交媒體研究機構Politweet的調查顯示,超過1.2萬名推特用戶在評價該事件時,指責華人商鋪長期出售山寨手機行騙,也有人批評部分馬來人明知是假貨還去華人商店買東西。Politweet研究員艾哈邁德稱,進行上述指責的用戶大部分是馬來人。《馬來郵報》稱,從社交媒體用戶的言論可以看出,華人和馬來人之間的溝通理解還有待加強。

大馬需落實新法令以維護種族和諧

掌管國民團結事務的總理署部長佐瑟古律(Joseph Kurup)在事後尋訪有關商城時指出,「劉蝶廣場」事件顯示,大馬需要落實新法令以維護種族和諧。他說,新法令將著重在防範措施、教育人民、倡導中庸、和諧以及修復種族關係等,它將在下一次的國會下議院會議上被提呈。不過,他補充,新法令並不是取代或等於廢除現有的煽動法令,並且和草擬中的國民和諧法案不同。

早前,國民團結諮詢理事會擬定了《種族和宗教仇恨犯罪法案》、《國家和諧與和解法案》和《國家和諧與和解委員會法案》三項關於國民團結法案的草案。但前兩項法案遭到民粹主義分子的強烈反對,他們聲稱這些法令會削弱馬來人統治地位,當局因此停止相關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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