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兩次同一地點行竊 1次被蛇咬1次被電擊

【看中國2015年07月17日訊】湖南益陽一男子在行竊時曾被毒蛇咬傷,但賊性不改,再次行竊同一地點時被電擊傷。

據大陸媒體報導,郭劍(化名),1980年出生,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於2012年4月刑滿釋放。

同年8月底,郭劍夥同他人到一工廠配電間行竊,用氧割設備將變壓器的外殼割開,竊取裡面的線圈後離開。

嘗到了甜頭後,次月,郭劍再次到該配電間行竊時被毒蛇咬傷,被同夥送往醫院治療。

10月11日,傷癒後的郭劍與同夥再次潛入該配電間行竊,在拆取設備時,被電擊傷倒地,之後被巡邏的保安發現並報案。

經物價部門鑑定,郭劍等人因盜竊電纜、破壞變壓器,造成該廠經濟損失6.9萬餘元。

7月16日,湖南益陽市赫山區法院通報以故意毀壞財物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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