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收繳的黃金
1949之前,中國百姓手中沉積了大量金銀,連窮人家女孩出嫁都有點金銀首飾。蔣介石所帶走的微不足道,折算成錢的話是支付朝鮮戰爭軍費的十分之一都不夠(經仔細計算,更正一下:就是八分之一左右),一個阿爾巴尼亞從中國拿走的錢就是蔣介石帶走的幾十倍。
中共建政後一直禁止金銀買賣,而政府以4分錢一克白銀、3.04元一克黃金從民間強行收兌金銀,美其名曰「支援國家建設」,地富反壞右持有金銀是罪過。到毛澤東死時,還有幾個中國人看到過真金白銀?此時的民間金銀已經很罕見了。
1950年8月起,貴金屬收兌價格全國統一,黃金每克3.04元,白銀每克0.04元,銀元每枚1元,白金每克9.12元。以後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禁止金銀、銀元計價行使和自由買賣,金銀收兌牌價採取低價凍結政策,違者以破壞社會主義經濟治罪。直到1973年,民間少見金銀之後,收兌價格才作過一次調整。
朝鮮戰爭下來,按官方公布過的最保守的數字是62億人民幣,折合時價黃金6000萬兩左右,是蔣介石帶到臺灣黃金的20多倍!
而以廣東省為例,1950年一年共收兌黃金745.5萬兩(其中下半年收兌的佔71.1%),銀元101.2萬枚(其中下半年收兌的佔73.7%),純銀5323.6萬兩(其中下半年收兌的佔98.2%)。僅此一省(當時廣東並不是最富的)一年強行收上來的黃金即是蔣介石帶走黃金的二倍以上。
謊言夠多了,不承認這些謊言,不與過去的罪惡割裂,就是沒有改正之意。就是想繼續愚民下去。這是將來一切苦難的根源。就像財產公示的事兒,20多年前就有人提了,別當新鮮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