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治國,「民告官勝訴」理應成為常態
【看中國2015年07月02日訊】憲法,作為一國的「根本大法」,其條文必然會被大部分國民所接受,被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接受,天然的宣揚「平等、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
然而,憲法在共產國家中似乎從來沒有過應有的地位,被人們說成是「裝飾品」,或「冠冕堂皇的擺設」。
中共治下的中國更是這樣,從它歷來的屠殺百姓、剝削百姓、迫害人權、迫害信仰、迫害自由的歷史上看,幾乎「每一秒種」都在違憲。當新的中國掌權者提出「依憲治國」時,邪惡政治派別掌控的「官媒」卻對「依憲治國」、「依憲執政」諱莫如深,甚至接二連三炮製了一系列攻擊「憲政」的文章,令中國社會噤若寒蟬。
如今,憲法被擺到了更高的高度,確立了憲法宣誓制度,要求國家主席、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等,對憲法宣誓。
不清楚他們的出發點是什麼,不過,尊重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確實與廣大中國人日益高漲的追求人權、追求正義的思潮相互共鳴。
這必然會促使中國的法律工作者,對普世價值、人性、憲法等重要的問題做一個重新的思考、重新的選擇。
中國的普通百姓的權益受到公權力侵犯時,很多人會把「政府」告上法庭,內心想到的是尋求天地間正義的保護,也可以說是尋求「憲法」的保護。
然而,在中國「民告官」的勝率有多少?
引用北京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2014年的調研數據:近三年來北京行政訴訟(民告官)立案率連續下降,從2011年到2013年的立案率分別為37.9%、34.7%和23.7%。而在平均立案率僅30%左右的情況下,一審行政機關敗訴的僅10%左右。什麼意思?在民告官的案例中,如果有100起案件,並且這100起案件都到了無法調節,需要老百姓訴諸法律的程度,最終只有大約30起案件能進入司法程序立案;這30起案件中,只有3起案件老百姓會贏。而且,一審行政機關負責人應訴率僅2.2%。也就是說,你告官,官壓根兒都不出庭;另外,即使老百姓勝訴了,也會常常遇到行政單位拒不執行的情況。
作為「對外窗口」的北京尚且如此,更多「偏遠地區」是什麼情況,就可想而知了。
為何中國普通百姓維護權益那麼困難?這與中國的法律工作者的「慣性思維」有關,什麼思維?
1,黨大於法。
2,百姓是「維穩」對象。
3,百姓沒有什麼「權益」。
4,官官相護。
這些都不是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法律工作者應有的思維,是徹徹底底的中共邪黨思維。
如今,轟轟烈烈的退黨大潮,無處不在的中國百姓要求正義的吶喊,「訴江」大潮,憲法宣誓制度等等,理應讓中國所有的法律工作者,對自己的工作、對人性,對「法律」進行冷靜的思考,是繼續做「傀儡」、「工具」,還是堂堂正正做一個「法律人」,社會公平的維護者,做出一個新的選擇。
有很多的正義律師已經走進了歷史的未來,他們敬畏的是「法律」而不是「權威」,服務的是「百姓」而不是「權力」。如果有更多的檢察官、法官衝破「黨文化」的枷鎖,打破邪惡「潛規則」的束縛,人性的思維代替「黨思維」,不僅自身會有光明的未來,中國也會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