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機器」中的小角色

【看中國2015年06月30日訊】我們先看一個納粹普通官員的故事。

艾希曼,一名納粹普通官員,自稱從來不憎恨猶太人,也沒有親手殺害過猶太人,只是在納粹「迫害猶太人的機器」中,扮演過小小的角色。

納粹政權倒臺後,他逃到阿根廷。1960年,他被以色列特工抓捕,次年在耶路撒冷受審,最終判處絞刑。

在庭審中,他辯護說,他的一切行為都只是在履行職務,所有的罪行都是來自對上級的服從。很顯然,法官沒有認同他的辯護詞。

猶太裔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總結他的審判過程,出版了一本書---《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平庸的邪惡》。

書中總結道,「艾希曼在臨終一刻,似乎總結出我們在人類漫長罪惡史中所學到的教訓──對人性、良知缺乏思考能力,對邪惡的麻木才是最可怕、最無法言喻、又難以理解的惡。」

中共對法輪佛法信仰者的迫害,較之於納粹對猶太人的迫害,迫害時間更長,迫害人數更多,迫害原因更加荒謬,迫害手段更加陰毒、殘忍,而多少中國人在中共「迫害法輪佛法信仰者的機器」中,扮演著「小小的角色」?就像那位猶太學者說的那樣,確實有很多人不對人性、良知加以思考,對邪惡的「命令」麻木的執行,自以為是「小角色」,不用承擔多大的責任。

「小」角色逃脫不了大審判。

站在「歷史」的角度上看:

對法輪佛法信仰者的迫害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一次人道災難(沒有之一),不久的將來,全人類、全中國人必然會對形成迫害的深層原因、能形成迫害的政治環境、文化環境加以分析,對憲法、法律的地位從新認定。為了不再讓歷史重演、警戒後人,一定對迫害的元凶、主要幫凶,以及所有主動、被動的協從者(不包括已經主動改過、彌補過失的)進行最嚴厲的審判!

以如今中國人對中共的厭惡、渴望公正的民意、對人權、自由的熱切嚮往,即使審判明天就發生了,誰都不會感到驚奇。

一位律師說過,「今天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就是你們明天被審判的罪證!」

站在「佛法」、「天理」的角度上看,審判早已經發生。

善惡終有報,迫害佛法的信仰者,是人類能犯下的最大的罪惡。「610」機構是公認的「死亡職位」,因迫害法輪佛法而遭報的社區人員、公安人員、檢察官、法官等等「小角色」的故事可以寫出厚厚的幾本書,如今被法辦的「老虎」、「蒼蠅」絕大多數都是因為曾經迫害過法輪佛法,而給自己定下的命數。

一位大法弟子曾經在法庭上說過,「你們今天判我5年、10年,我不會太在意,我擔心的是,你們迫害佛法的罪過,將如何去承擔?」

在大善、大惡,大是、大非面前,哪裡有「小角色」?選擇人性、聽從良知,就是頂天立地的「人」,對罪惡可悲的麻木,就是永遠的丑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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