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鴻志(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6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東辰雨綜合報導)中共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稱,原中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孫鴻志,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並移交司法機構處理。
6月15日,中共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宣布,孫鴻志嚴重違紀違法,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長期佔用公車,收受禮金,利用公款吃喝住行,報銷個人費用;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接受巨額賄金;與他人通姦等。
最終決定開除孫鴻志「黨籍」,並將其涉嫌犯罪行為、線索及款項移交司法機構處理。
據《新京報》2014年12月27日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消息,2014年12月25日,在正司局級以上官員參加的中共工商總局全國行政管理工作會議上,孫鴻志被當場帶走。
據工商總局官網資料介紹,孫鴻志分管職責是:協助局長分管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直銷監管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司,聯繫中國工商報社、中國工商出版社、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
2014年12月,孫鴻志被中紀委宣布正式落馬。曾有媒體評論稱,當時48歲的孫鴻志是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的最年輕的省部級官員之一。
孫鴻志,1965年9月出生,吉林蛟河人。曾歷任中共長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兼長春煤炭科學研究所所長(副廳級),長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黨委書記,吉林省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吉林省煤炭工業局局長、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吉林省煤炭工業局局長、黨組書記,吉林省松原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廣告監督司司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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