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庭審忘記了一官方說法?(圖)
周永康(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5年06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狄源德綜合報導)中共江派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在天津以受賄、濫用職權和泄露國家機密三項罪名被判終身監禁。在這場庭審中,隻字未提及中共最高法院所指周永康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這一中共官方文件的「新詞」曾是社會輿論和外界關注的焦點。
中共黨媒新華社消息稱,5月22日,因鑒於周永康案件中涉及中共國家秘密,天津中級法院對周永康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6月11日,天津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泄露國家秘密罪等三罪並罰,一審宣判周永康終身監禁。周永康當庭表示不上訴。
報導中並沒有提及此前中共最高法院所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
但據法廣6月13日報導稱,6月12日,中共當局下達有關周永康案件的通報,這份文件據稱已傳達到縣處級官員。中共湖北省、雲南省、甘肅省等地已召開了中共黨內學習會議。
報導引述內部人士披露的消息稱,周永康除被公開報導的三項罪名外,還被官方通報了參與策劃「非組織政治活動」。個人野心膨脹,謀求改變中共黨組決議。
中共官方首現「非組織政治活動」一詞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3月17日發表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一篇署名文章,首次提出周永康、薄熙來參與「非組織政治活動」。
3月18日,中共最高法院在2014年度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及周永康搞「非組織政治活動」。並指出要「充分認清周永康、薄熙來等人踐踏法治」,「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的嚴重危害」,徹底肅清周永康的負面影響。
儘管工作報告並沒有具體說明「非組織政治活動」,但這是中共官方首次公開點名對周永康的指控,也是官方文件首次出現「非組織政治活動」這一「新詞」,可視為「非組織活動」的升級版本。
隨後,中國大陸門戶網站和新聞媒體紛紛以「周永康和薄熙來搞了什麼非組織政治活動」為主題發表評論。有中共體制內的專家稱,周永康和薄熙來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是「搞得像四人幫,搞小的利益集體,試圖獲取權力」。
也有海外媒體評論分析認為,中共最高法院的工作報告點明瞭周永康罪行不僅侷限在去年公布的泄密、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通姦、權色錢色交易等六宗罪範圍內,還有個「非組織政治活動」,這也是習近平「打大老虎」的真正原因。
外媒曾曝光周永康「非組織政治活動」?
美國《紐約時報》等多家海外媒體曾報導,周永康被傳言與薄熙來、令計畫等組成「朋黨」,有說其參與策劃所謂「政變」,試圖推翻中共目前接班格局。
有親共的香港媒體披露稱,在江澤民一次傳出「死訊」期間,周永康與薄熙來曾有過一次密談,主要內容是徹底否定前中共領導人鄧小平的「改革開放裡雲與實踐」,並認為毛澤東晚年提出理論是「正確的」。兩人為此表示要「大幹一場」。
之後,周永康對其親信稱,要干成「大事」,就需要利用薄熙來這種人衝鋒陷陣。
海外媒體曾報導,周永康雖身處中共最高權力階層,瞭解並掌握大量中共黨和國家最高核心機密,其中包括人事機密和經濟機密。但為保護其家族貪腐利益,與薄熙來結成聯盟,欲讓薄熙來「接任」中共政法委書記職務,並晉升政治局常委。計畫在2年內發動「政變」,將習近平趕下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