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永康被秘密3日前,山東省檢察院就曾釋放信號。(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6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外界一直關注的周永康案,6月11日於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秘密進行了一審宣判,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其實,在周永康被秘密審判3日前,山東省檢察院就曾釋放信號,引發外界的關注。
6月8日,山東省檢察院官方微博刊將財新網去年在周永康落馬後刊發的文章《周永康的紅與黑(一)》重新發布,並冠以「頭條」字樣。但該微博發布不久後,即遭刪除。
據悉,《周永康的紅與黑(一)》是中共官方宣布正式調查周永康後所刊發的系列文章,文章詳細盤點了周永康的家族歷史及個人升遷過程。
而發布微博的山東檢察院因曾經扮演了公訴薄熙來的角色而受到高層重視。因此,微博發布後,就有人猜測,檢察院系統已接到要公訴周永康案的訊息。
據中共官媒報導,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認定周永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周永康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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