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擷圖)
一、商品房面積的欺詐技巧
公攤面積通常是由政府下屬單位計算出來的,誰不服,開發商就以可推脫說是政府蓋了公章的,誰不信可以自己去找他們瞭解去。據1995年9月8日住建部頒布的房地產交易中關於公攤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規定:
1、整棟建築物的面積扣除整棟建築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即為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
2、將整棟的公用建築面積除以整棟的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得到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
3、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實際上根據經驗,一般每套房屋公攤面積最大不會超過住房套內總面積的10%,即如果套內總面積為60㎡的房子公攤面積最大不會超過6㎡。但目前市場上的銷售情況是60㎡套內面積的房子,實際銷售面積至少要賣到85㎡∼110㎡之間。如果按100㎡銷售面積來計算的話,就是說有(100-60-6)㎡=34㎡的銷售面積是開發商無端加上去的,而這34㎡的建築面積是開發商一分錢建築成本和土地成本都沒有花的。如果按7000元/㎡的市場銷售價格計算的話,那麼開發商額外獲取的利潤就有7000元/㎡X34㎡=23.8萬元。
此外更惡劣的是商業房算成公攤面積讓普通業主買單。(《關於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會所、儲蓄所、娛樂活動室等經營性住房,居委會、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不能作為公用建築進行分攤。」,但是屢禁不止,一般只要給相關單位腐敗費,就能過關。)
這些制度都是房產利益集團花錢自主某些官員通過的,尤其是住建部的一些人。因此,有人說應該槍斃住建部大部分司局長,這是有道理的。
二、開發商賣房的銷售伎倆
1、製造「混蛋邏輯」,無論什麼風聲什麼事件,都要聯繫上房產,並且結論是要漲。
2、讓廣告公司的人和銷售公司的人「裝成買房子的去排隊」造勢,這個錢開發商出,是在給廣告與銷售公司推廣費用之外的。每人一次100元,負責一天伙食,和往返車票。
3、創造「剛需」概念。以我們老闆的話是,必須進行需求營銷,就想現在醫藥行業在營銷「缺鈣」「缺鐵」「缺鋅」「缺錫」一樣,其實真正的醫學大家的營養學家都知道,我們正常的飲食根本不會缺少這些,這只是醫藥公司營銷出來的「需求,並且國家對農村和城市的調節將是農村城市的循環發展。
4、進行媒體控制,可能大家不做廣告媒體這個行業不知道,現在的媒體基本是受到利益控制的。手機報,電臺,和各類報紙如果出現報導不利房產的消息,房產界的業界組織者利馬出錢封鎖或公關。並時不時發布房產業打好的消息。現在媒體有時為了多賺錢,也學精了,時不時發布一兩則不利房產的消息,然後坐等房產業內的組織來公關,這樣基本形成了媒體和房產的利益互動和奇怪關係。比如,你今天在手機報上看到一條房地產跌的消息,明天肯定會出現一條又有相關部門統計其實在漲的消息,以此來忽悠一些不明真相的百姓。
5、聯合中介製造恐怖空氣,宣傳房子改變社會地位,改變未來的暗示性言論,從而引導有房子的生活方式,其實這和實際是嚴重脫軌的,只有少部分真正的有錢人和官員他們的生活方式卻不一定來自房產。
三、房地產行業的潛規則
1、官商勾結成大事。不與一些地方主管官員(一般是相關主管部門一把手)勾結寸步難行。想勾結出感情,不動大手筆免談。
2、噱頭必不可少。要麼拉虎皮扯大旗,打著海外投資的旗號,要麼是浙閩大亨的來頭。奔馳車和保時捷排量越大越有感召力,宣傳冊子、廣告語越霸氣越能打動中國人。
3、抓機遇是高手。國家土地政策、銀行放貸政策、城市規劃方案,歷來都是中國弱智商、低水平的政府官員和經濟學家、金融家等摸石頭過河的傑作,政績風格突出,短期效應畢現,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擦邊球」大有可為。
4、融資途徑廣泛。具備條件的,可以到A股裡面套點現金回來「做大做強」。實在困難的,可以拉省市領導的嫡系入夥,不用介入,睜一隻閉一隻眼,銀行的億萬資金會很簡單地到了所謂的「企業家」手裡。還有,民間游資,不可小覷,炒房團就是典型示範,幾千萬、上億的現金,有時候對開發商就像是春雨貴如油,那時候開發商甚至能下跪給炒房團,至於巨額讓利給炒房團。
5、房地產行業靠逃稅漏稅發財,是洗錢的聖地。很簡單的公式:樓盤銷售總額-(土地金+建築成本+水電氣配套費用)=毛利潤。還要交50%左右的各種稅費才是純利潤。可以在建築成本上大作文章:本來是1000元/平方米,可以和建築公司老闆勾結,簽定1800元/平方米的結算單,超出的800元/平米,從施工隊帳上過一下,還是現金回到了開放商手裡,建築施工稅費僅3.4%左右,可以逃避稅收至少30%。真是洗錢和逃稅並舉啊!實在還覺得不夠,可以打出「送20萬精裝修」的幌子,原理和以上相同。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