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三拒「特赦」 江派中國訴江潮漸起(圖)
中國民眾訴江潮漸起。(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5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文琮東綜合報導)習近平王岐山聯手推動的「反貪腐」已經逼近「終極大老虎」江澤民,並三次否決江派提出的「特赦」提議。隨即中國大陸推出並實施「有訴必應」的立案登記制度,民眾公訴江澤民的大潮漸起,而在海外江澤民早已被告上法庭。
傳習王中共政治局會議三拒「特赦」
據香港《動向》雜誌披露,今年4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對「關於就涉嫌貪污、受賄、挪用侵吞公款等違法犯罪的公職人員予以特赦的建議」進行討論,最終該建議被否決。這是中共「十八大」以來政治局常委會第三次否決「特赦」提議。
此次關於「特赦」提議,中共元老萬里、喬石、宋平等明確表示反對,胡錦濤、朱鎔基、李瑞環等人表態支持配合習近平為首的中共中央的決定,而江澤民、賈慶林、李嵐清、李長春等人則支持「特赦」。
80多名中共副國級退休高官中,約50人反對「特赦」,其中包括中共前軍委副主席張震、前總後部部長趙南起、前副總理吳儀、前審計署長李金華等強烈反對。據悉,有退休高官表示,如果同意「特赦」,他們就將到中南海進行公開請願抗議。
此外,大陸8個民主黨派也都表態反對「特赦」提議。
報導稱,按照中共規定,政治局常委會審議表決需至少5名成員「贊成」或「支持」,提議才能通過或執行。
2013年3月,中共政治局常委會第一次審議「特赦」,習近平、李克強、王岐山反對,俞正聲、張德江棄權,劉雲山、張高麗贊成。
2014年8月第二次審議「特赦」提議,習近平、李克強和王歧山依然反對,張德江棄權。
實施「有訴必理」訴江潮漸起
據中共黨媒新華社4月15日消息,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在4月1日審議通過一項有關法院立案登記制度改革意見,宣稱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並自5月1日起實施。
《明慧網》報導,自5月1日起實施新法院立案登記制度後,中國民眾開始陸續控訴江澤民。
5月11日,湖北襄陽法輪功學員張兆森向最高法院及檢察院遞交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15日,張兆森又在襄陽中院對其非法庭審時,當庭遞交控告書。
5月16日,原江蘇教育學院廳局級官員、法輪功學員朱鶴飛向北京最高法院發出了起訴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19日,又向北京最高檢察院發出了控告江澤民的起訴書。
5月17日、18日,高級軟體工程師、煙臺法輪功學員鄒德用之妻於向最高人民法院及檢察院、國務院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及法院、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及檢察院、北京公安局昌平分局分別遞交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
5月18日,甘肅省金昌市居民曹芳通過全球郵政特快專遞(EMS)向北京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
5月19日下午,河北省法輪功學員王好軍、葛海斌、任巧玲、湯亞賢、申曉傑通過郵局快遞將起訴江澤民刑事控告書寄到最高檢察院。
5月20日,有5位法輪功學員共同發起「訴江」行動。
5月22日,原中國工商銀行張家口分行員工王心宇把起訴江澤民刑事控告書通過郵局快遞寄到最高檢察院。
5月24日,原重慶某部隊正營職軍官杜漢文,正式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投書,控告江澤民。
5月25日,廣東省臺山市臺城鎮的阮羨儔向檢察院郵寄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江澤民海外頻遭起訴
據《明慧網》消息,2002年10月23日,江澤民訪問美國芝加哥期間,美國法輪功學員以「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將其告上伊州北區法庭,成為海外起訴江澤民第一案。
2003年9月30日,由全球100多個組織、知名人士發起並加盟的「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在華盛頓特區成立。之後,江澤民在全球三十多個城市和地區,被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等多項罪名,在五十多個刑事和民事訴訟案中被起訴。
2009年11月19日,西班牙國家法庭在經過兩年多的立案調查、取證後,決定按照國際法「普世司法管轄權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的法條裁決,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5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凶。
同年12月17日,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拉馬德里德(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對中共前黨魁江澤民、「610辦公室」頭目羅干發出逮捕令。
2013年11月18日,西班牙法院再次對江澤民等5人發出逮捕令,並通過中共大使館遞出起訴書,江澤民等人被控「反人類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