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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洛杉磯時報報導,與外國人結婚的中國公民從1989年的2萬389人至2003年增至約7萬8000人,過去十年平均每年約5萬人。
中國的涉外婚姻律師表示,中國的國籍法是30多年前制定的,而當時的涉外婚姻較少。中國禁止雙重國籍主要是出於政治擔憂,但如今時代已發生巨變,而中國的國籍法依舊,預計短期內也不會改變。
在廈門大學任教的俄羅斯女教師格羅馬柯娃就飽受該法的困擾,她於2008年與中國人結婚,次年回俄生產,因為在俄生孩子免費,而中國收取的外國人分娩費極高。
由於丈夫在俄羅斯找不到工作,格羅馬柯娃全家在兒子六個月大時返回中國。由於兒子是拿俄羅斯出生紙,中國使館簽證官以為,他的父親就是俄羅斯人,便發出簽證。格羅馬柯娃因此須定期延續工作簽證,也得為兒子定期延長簽證。
但中國公安部門2014年要求格羅馬柯娃出示兒子的出生證,結果被告知,她的兒子被認為是中國公民,因為父親是中國人,所以不能在他的俄羅斯護照加蓋簽證。由於兒子是拿外國護照,也不被承認為中國公民,儘管獲准在中國居住。
格羅馬柯娃的兒子不是中國公民,不能像中國孩子一樣上學。護照上沒有中國簽證,也不能作為外國兒童在中國入學,迫使夫妻倆只好把兒子送回莫斯科。
最後,格羅馬柯娃決定,放棄兒子的中國國籍,除了便於申請中國簽證外,將來兒子升學時,還可避免中國的激烈競爭。
北京36歲的教育顧問王惠也面臨相同的障礙,她嫁給美國丈夫後,兒子在中國出生,但拿的是美國護照。王惠從沒考慮過兒子的國籍會是障礙,在辦理回美旅行證件時,發現兒子雖然持美國護照,卻不能離開中國。王惠花了一個月辦理兒子的出入境許可,才得以離境。
王惠後來多次準備回中國探望父母,但兒子的簽證遲遲辦不下來,只好兩次取消探親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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