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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微痕》判處死刑 立即執行 我的北大同學(組圖)

北大反右運動中的遇難者

 2015-04-17 09:1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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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網站收集了上千篇《往事微痕》的文章,內容都是當事人在反右、文革等歷次運動中親歷、親見的事件。現將《往事微痕》文章整理後陸續發表;應讀者要求部分文章會重新刊出,以饗讀者。

劉奇弟

我已經改正、平反二十年了,有了一個溫馨的小家庭,過上了一個正常人應該過的生活,然而有一塊重重的石頭一直壓在我的心頭。每當回憶起往事,夜不成寐或獨自向隅而思的時候,就情不自禁地潸然流淚。許多當年的同學和朋友都知道,我是一個性格非常倔強的人,無論是在當年反右運動中遭到批鬥和圍攻,或是在後來的勞改生涯中,面對捆綁吊打和老虎凳這樣的殘酷折磨,我從沒有掉過一滴眼淚,可是每當我想起被殺害的劉奇弟和張錫錕兩位同學,我卻怎麼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劉奇弟和張錫錕都是我當年北大的同學。劉奇弟是物理系四年級的,張錫錕是化學系三年級的。劉奇弟,湖南人,鐵路工人子弟,不僅在專業學習上優秀,而且擅長作曲、指揮並能拉一手優美動聽的小提琴,是一個多才多藝的人。他經常晚上用小提琴拉「牧羊姑娘」和馬思聰的「塞外組曲」,曲調幽怨感人。我也愛好音樂。因為同住在二十八齋的三層,我曾尋聲去找過他。他向我講述了五五年在北大物理系因替胡風鳴不平被打成「反革命」,並被綁在窗戶上的經過。此後我們成了朋友。五六年經甄別平反後,繼續在校讀書。五七年在那場整風運動中,他在北大大飯廳的南門貼了一張大字報「胡風絕不是反革命--為胡風招幡」並附了一副對聯「鐵窗鎖賢良,天昏地黑;忠臣血撒地,鬼哭神嚎」(因為當時謠傳胡風已死在天津監獄裡),在全校引起了極大的震動。

要知道,「胡風反革命集團」的罪名是偉大領袖欽定的,劉奇弟貼大字報要求為胡風平反,這不是公開向偉大領袖挑戰嗎?當時我就認為不打他反革命才怪呢!不過我卻為他的勇氣和膽量所折服。當時他曾經對我說過,在他貼這張大字報之前,是意識到會有坐牢和殺頭的危險的,但他卻毅然這樣做了。於是在系裡和全校遭到了批鬥和圍攻,但他不為所動。一個人為了自己認為正義的事情而甘願做出犧牲,這是令人佩服的。

稍後我與譚天榮等幾位同學發起組織了「百花學社」,劉奇弟想加入,可有的人不同意,因為劉奇弟的言論過於激烈,擔心他加入後會對「百花學社」造成不利影響,可我堅持吸收他加入。我認為,所謂的「胡風反革命集團」在當時的文藝界已經引起了很大的不滿,既然劉奇弟能不顧個人安危,毅然把問題提出來,我們有甚麼理由害怕他加入呢?我們這些人不都是為追求真理、不畏權勢而組織起來的嗎?最後還是讓他加入進來了,逐漸我們成了莫逆之交的好友。

到反右的後期,全校的右派份子都遭到了圍攻,「百花學社」被迫宣布解散。為了創辦「百花學社」的刊物《廣場》,當時我把自己的衣物全賣了。九月份,天氣涼了,我身上只有一件單衣,是劉奇弟從身上脫下了一件線衣給了我。反右運動越來越激烈,我估計遲早自己要被捕,因為「百花學社」被定為「反動組織」,後又被定為「反革命小集團」,而我被定為「百花學社」的幕後組織者,我就是穿著這件線衣逃跑的。我被捕後,這件線衣一直穿在我身上,直到十五年刑滿後當「二勞改」,七六年在大興安嶺伐木時,因為我揭發勞改幹部貪污盜竊被弄到深山裡吊起來兩個月,在清理帳篷時被人發現這件補丁摞補丁的破線衣,以為沒人要了,給扔到火爐裡燒掉了,使我感到萬分痛心。

劉奇弟被捕後跟我一樣被判刑十五年,他先被發送到團河勞改隊,後轉到黑龍江省密山縣興凱湖勞改農場勞改。他在五分場,我在四分場。自從我被捕後我們就一直沒再見過面。後來從五分場調到四分場一批犯人,有個叫孟福五的犯人告訴我,劉奇弟因為不認罪,多次被吊起來拷打,後來瘋了,被塞進了像狗洞子一樣的小號裡,一九六一年疾病加凍餓死在了小號裡。

劉奇弟被關過的那種小號,我也曾被關過五個多月。小號的寛八十公分,高一米,長一米五左右,人站不起來,躺著伸不直腿,地下鋪著二十公分厚的稻草,身上戴著銬鐐,一天只給三兩八的苞米面稀粥喝,在零下三十多度的嚴寒天氣裡,能活著出來,那真算是「命大」。

劉奇弟本來身體十分瘦弱,又有結核病,不要說關小號,就是一般犯人處在興凱湖勞改農場那種惡劣的環境,十五年他是活不出來的。我所以能夠從勞改隊裡活著出來,那純粹是僥倖罷了。

張錫錕

張錫錕,化學系三年級同學,在「百花學社」成立前他曾經寫過一張大字報,題目是「三害根源」,在文中張錫錕明確指出:「三害」(官僚主義、宗派主義、主觀主義)的根源在於制度。這張大字報給我的印象特別深。文中提到了「制度是人訂的。而每個人都有其侷限性、兩面性……,無產階級專政體現在制度上。制度並非神聖不可侵犯。」文中還提到了等額選舉的不合理性、在民主集中制下集中過多的弊端以及人人在憲法面前應該一律平等等。當年像這樣一針見血地把問題提到了要害之處的大字報無論是在社會上還是在大學裡都是不多見的。這張大字報有幸被選進了鄧九平和錢理群先生編輯出版的思憶文叢《原上草》裡。有興趣的讀者不妨找來看看,看後您會感到有一種心靈的震撼的。要知道,那是四十多年前由一個二十歲出頭的無名之輩的青年學生從心底喊出的。這張大字報的內容在當時雖不能為當政者所容,但對今天和今後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大業仍然會有很大的啟迪作用。

另外,他還寫了「衛道者邏輯大綱」和「人性的呼喚」兩篇大字報,駁斥左派衛道者邏輯上的荒謬,呼喚人性的回歸。

「百花學社」成立後,張錫錕加入了進來,我們便漸漸熟悉了。他給我的印象是,此人敦厚踏實,樸實誠懇,忠厚熱情。他沉默寡言,從不愛出風頭,是個非常值得信賴的人。反右後期,「百花學社」被迫宣布解散,印《廣場》的紙張和稿件也被當時的《工人日報》出版社扣押。為了抗爭,「百花學社」的成員不少人把自己的衣物賣了,孫傳儀同學搞了部手推式油印機,我們又買了少量的大白紙,在我住的宿舍裡刻蠟版油印。我們連續干了四個晝夜,其中張錫錕就一直沒有離開過。他這種默默無言,埋頭苦幹的精神,讓人很受感動。當時人們稱以張錫錕為代表的我們這些人為實幹家。

我被捕後一直不知道張錫錕的消息。七九年在北大招待所等待落實政策時,聽說張錫錕後來被槍斃了,詳細情況是八六年一個偶然的機會在青島遇到張錫錕的妹妹張錫錚才知道的。我被捕後,他跟其它右派同學一樣被送去勞教。六九年林彪的「一號文件」下達後,他由北京勞教隊被轉到了川北的一個勞教隊,在粉碎「四人幫」以後的七六年底被槍斃了,罪名是「企圖組織逃跑」。既然是「企圖」,又沒有構成事實,何以被判死刑呢?那時是沒有甚麼法律可言的。

對於張錫錕的死,他妹妹張錫錚八○年去川北那個勞教隊問過,要求給張錫錕平反,可勞教隊的幹部說甚麼也不肯,他妹妹也沒敢繼續追問下去。因為張錫錕還有一個不懂事的小女兒,女兒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怕再折騰下去,會影響孩子的前途。要知道,那時雖然粉碎了「四人幫」,也開始撥亂反正,但因為過去的極左路線思想的影響太深,再加上過去黨的政策往往是朝令夕改,因此人們擔心,今天雖然給右派摘帽、改正,明天還不知道怎麼樣。

張錫錕死後,妻子改嫁,女兒隨母親改姓,此後便很少有人再提到他。聽後我心裏感到無限的悲涼。

劉奇弟、張錫錕等一批同學和友人死了,而我卻仍然活著。我心裏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我覺得自己好像當了逃兵一樣,一種莫名其妙的自責心理一直在噬咬著我的心靈。這麼多年來,劉奇弟和張錫錕的身影時常出現在我的夢寐之中。記得有一次我剛結婚不久,夢見劉奇弟被打得滿身是血,我一蹬被子嚇醒了。我愛人問我是不是又做惡夢了?我把夢中的情況告訴了她,說著說著我流下了眼淚。我愛人瞭解我的性格,我是不會輕易掉眼淚的。她勸我說:「過去的事情別老再想它了,他們已經死了,你又沒有能力去為他們平反昭雪,老想過去的事情又有甚麼用呢?我們現在過的不是很好嗎?今後你別再惹事,別再自討苦吃就好了,你前半生遭了那麼多的難,九死一生好歹活出來了,今後咱們還是好好過日子吧!」

是呵!我有甚麼能力去為他們平反昭雪呢?但他們的冤情卻像一塊重重的大石頭一直壓在我的心上,我為自己的無能、無力感到無奈和痛苦。近幾年來,隨著年齡的增長,每當我回憶往事,想到他們的時候,就控制不住自己,潸然淚下,是我的感情變的脆弱了還是甚麼別的原因,我說不清楚。魯迅先生寫過《為了忘卻的紀念》,但對於劉奇弟和張錫錕,我是無論如何也難以忘卻的。我知道天國是虛無縹緲的。如果天國真的存在,我盼望著不久的將來,能與他們在天國相會。也許到那時,我內心的痛苦才能消失。

賀永增

賀永增,北京市人,當時是北大西語系德語專業四年級同學。他歲數較我們大很多,那時已是二十七歲。在北大整風反右期間,他與本係的助教周鐸老師共同組織了一次「控訴會」,由英語專業一年級的顧文選控訴他在五五年肅反運動中在杭州公安局遭受的迫害,為此他被打成「控訴會」的幕後黑手,又因為他自己並動員顧文選加入「百花學社」,被打成「反革命」,是我的「同案」,判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在北京監獄服刑。判刑後我一直不知道他的下落。七九年我在北大招待所等待落實政策時,得知他在六○年在北京監獄自殺了。我感到很吃驚。按說,他年齡比我們大,社會經驗也較多,不應該走這條路。他家住北京辟才胡同,我到他家打聽過他的情況。他的家人也不知道他自殺的詳細情況,那時自殺被認為是「自絕於人民」,因此也不敢追問。

我逃跑時曾去過南斯拉夫大使館。那時各國駐中國大使館都在東郊民巷,而南斯拉夫大使館不在東郊民巷,而在後園恩寺,大多數人根本不知道這條胡同。賀是老北京人。他告訴了我南斯拉夫大使館的所在地。賀本來有病,我想可能是病痛的折磨和對前途失去了信心,才走上了自殺這條路的。賀對形勢的判斷是比較準確的。反右開始不久,他告訴我現在北京市公安局,派了大批警察帶上北大的紅牌校徽(教職工帶的)和白牌校徽(學生帶的)進入了北大,專門監視北大右派的骨幹分子,你已經被盯上了。的確,我也發現北大突然出現了不少新面孔,我走到那裡都有一個三十歲左右戴眼鏡的人老在後面跟著我。賀還對我說,現在形勢變了,不能再頂風上了,應該採取退卻策略。我把這一情況告訴了「百花學社」的主要成員,並寫了一張大字報「我的聲明」,聲明「百花學社」和「廣場」的問題我負全部責任,企圖讓參加「百花學社」和「廣場」編輯部的同學過關,後來才知道這根本無濟於事。反右後,毛又搞了「大躍進」,可能賀認識到毛的個人獨裁已經無可挽回了,特別是三年「自然災害」餓死那麼多人,他感到沒有希望了,於是走上了自殺的道路,實在令人惋惜!

顧文選

顧文選,浙江杭州市人,1949年前是杭州市公安局的留用人員。顧酷愛文學,特別喜愛詩歌,對胡風歌頌新中國的長詩「時間開始了!」非常讚賞。「胡風反革命集團」事件爆發後,他受到牽連,再加上他又是留用人員,平時他對杭州市公安局對犯人的非刑折磨就有些不滿,因此被打成「反革命」。在杭州市公安局他受到了捆綁吊打等嚴刑折磨。五六年是解放後政治氣氛比較寬鬆的一年。那時中央提出了「有反必肅,有錯必糾」的政策,他被放出來了,以社會青年的身份考入了北大西語系英語專業。他向同學們講述了自己在杭州市公安局所受到的非刑折磨的情況。整風開始不久,由於劉奇弟貼大字報要求給胡風平反,特別是林希翎來北大演講,談到了五五年肅反擴大化問題,於是賀永增和周鐸便組織了一控訴會。控訴會在北大大禮堂舉行,與會者有一千多人,由顧文選講他在杭州市公安局遭受迫害的情況,許多女同學聽後都哭了。控訴會在北大影響非常大,引起起了校方的特別關注。江隆基書記就說過「你們向黨提意見,我們歡迎,但搞控訴會是不恰當的。」顧在控訴會上的發言後來登在了「廣場」第一期上,題目叫「一個人的遭遇」。為此顧於五七年末以「現行反革命」罪被捕,判刑五年,在團河勞改農場服刑,六二年刑滿後強迫留場就業。

六二年中蘇關係惡化,那時的朝鮮是親蘇的,親中的金日成長時間已不露面,他錯判了形勢,逃到了朝鮮,結果被引渡回來,開公判大會槍斃了。那次公判大會物理系的女「右派」李雪琴參加了,以上情況就是李雪琴對我講的。

黃宗奇

黃宗奇,河北省樂亭縣人,一九四八年入黨,貧顧農出身,北大哲學系調干生。在反右運動前期,他曾是反右領導小組成員。隨著反右運動的激烈化,對右派份子的批判會由說理批判變成了鬥爭大會,由只動嘴不動手,變成了手嘴並用,對被批鬥的右派份子推推搡搡,而且往被鬥爭的右派份子身上潑髒水,搞人身攻擊,被批鬥的人被剝奪了發言權。黃宗奇反對這樣做。他說批判右派份子的錯誤言論應該是說理鬥爭,不能搞人身攻擊,更不應該動手動腳,既然是說理鬥爭,被批判的人也應該有發言權。這下壞了!被認為是立場不穩,同情右派。他因為覺得自己是貧雇農出身,又有八年黨齡,不服氣,跟反右領導小組的其他人發生了爭執,於是被清除出反右領導小組,並把他關進一間屋子叫他反省,而且派一個同學看著他。他氣不過要跳樓自殺,被看管他的那位同學拉了下來,兩人動了手。看管他的那位同學是校籃球隊員,身體強壯,他當然不是對手,於是便拿出一把隨身帶的水果刀,將那位看管他的同學的臉上劃了一條小口子。這下可好,以「右派現行反革命殺人罪」被判了死刑,五八年被槍決,並且向各大學發表了公報。臨上刑場前,允許他跟老婆見最後一面。見面時他跟老婆說「我死後你不要守著,要另找一個人家,好好教育孩子,永遠跟著黨、跟著毛主席走社會主義道路。」他臨死前說的這些話都被記了下來。文革期間那麼亂,但法院的檔案卻保存的很好。七八年五十五號文件下達後,開始給右派改正。北大落實政策辦公室的人到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查閱了黃宗奇的檔案,認為這顯然是一起冤案,又找來當年看管他的同學瞭解情況。這位同學如實談了當年他與黃動手的真實過程。他臉上的小口子連個疤痕也沒留下。北大落實政策辦公室做的工作做的確還是不錯的,到樂亭縣找到了黃原來的老婆,但她已改嫁,又在唐山市找到了他的當架子工的兒子,給了2000千元錢,算是為黃宗奇落實了政策。在給北大右派改正落實政策當中,應該說這是落實的最好的。七九年我住在北大朗潤園招待所等待改正、平反、落實政策,關於黃宗奇的事情成了大家議論的話題,我就是從這裡瞭解到關於黃宗奇的情況的。

林昭

林昭的情況不用說了,紀念她的文章很多。

敖乃松

敖乃松(?——1973),1955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歷史系,新婚之際因給本係領導提了幾條改進意見而被打成右派(具體是什麼意見,不清楚),旋被送往北京南郊團河農場勞動教養。不久新婚不久的妻子被他人霸佔,因此他把自己與妻子的戀愛寫成一部書的信念,成了他活著的唯一精神支柱。但不幸的是,小說被當時的管教發現,並視為嚴重的罪證,敖自殺未遂,自此之後受到更加嚴密的看管。絕望之中,敖乃松於1973年3月28日投湖自殺(楊莉藜)。自殺前敖乃松還買了一瓶白酒,寫了一張紙條壓在酒瓶下面,上面寫著「我死後有哪位難友下水打撈我的屍體時,天氣涼了,一定喝點酒暖暖身體再下去,以免感冒。謝謝,來生再見!」他臨死還表現出他對別人的人道主義關懷,這種精神實在是難能可貴啊!

任大雄

任大熊,浙江杭州市人,五六年北大數學力學系畢業,留校當助教。反右前夕他與同系的陶懋頎助教一同翻譯過赫魯曉夫在蘇共二十大上做的揭露斯大林罪行的「秘密報告」(我也參與了),為此任、陶都被打成「右派」,但當時處分得並不太重,沒有被送去勞動教養。但在六○年他與北京某些大學的青年教師組織了一個「青年共產主義者同盟」,為此被判了無期徒刑。在文革的「一打三反」運動中又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下面是1970年的十三個犯人的死刑判決書。這份死刑判決書是二十二年前的真實材料。即使曾經經歷過那個荒唐歲月的人,今天讀著這一文件,仍然會覺得寒氣逼人。因為稍微接受過現代文明熏陶的人,都難以理解其中視人命如草芥的邏輯。這份判決書有這樣幾個特點。第一,殺人如麻。一個案件涉及犯人二十六名,一下子槍決十三人,死刑比例極大。第二,殺人權在誰手裡?在號稱「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的機構手中。這裡沒有法院,沒有檢察院,沒有原告、被告,也沒有辯護律師、陪審團。第三,為什麼要殺人?判決書說是為了「全面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就是說,領袖要殺人;還說是根據「廣大革命群眾要求」,就是說,百姓要殺人。就是沒有「法」字。第四,這些犯人為什麼被殺?罪行便是組織「共產主義者同盟」。在這些犯人的歷史上,還先後組織過「科學共產主義」、「中國社會主義自由民主黨」、「社會主義青年聯盟」等組織。共產黨當權者要殺的竟然也是信奉「科學共產主義」、「社會主義」的「共產主義者」,你說怪不怪?其實也不怪。只要與中國共產黨當權者的政治見解不一樣,哪怕你比中共的「共產主義」還要共產主義,還要馬列主義,也都是「反革命」,都要被殺頭!第五,一個人的社會關係也會成為罪狀。例如,被稱為「首犯」的王汝強,其罪行的一個內容就是:「其父系留美學生,其母、兄、姐均在美國和新加坡。」嗚呼!還有什麼好說的呢?值得慶幸的是,這種可怕的時代已經成為遠去的歷史。人們的努力是為了罪惡不再重演。

最高指示:堅決地把一切反革命分子鎮壓下去,而使我們的革命專政大大地鞏固起來,以便將革命進行到底,達到建成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的目的。

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同市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刑事判決書

(70)軍刑字第29號

現行反革命暴亂集團「中國共產主義聯盟」(簡稱「共聯」),是以在押犯徐關增、王汝強為首,於一九六七年三月份正式成立的;以「首都支部」為核心領導,行使最高權力,下設五個活動小組和一個越獄突擊組,共網羅罪犯二十六人。召開反革命會議三十四次,先後通過了反革命綱領、路線、組織原則、組織紀律、成員條件,監內外聯繫方法和反革命暴亂計畫。在反革命綱領裡狂妄地叫囂,要推翻「元首主義」、「元首黨」、「元首政府」,公開承認南修綱領和蘇修路線。預謀在蘇修挑起反華戰爭時,煽動犯人進行反革命暴亂,與帝、修、反裡應外合,顛覆我國無產階級專政。為實現其罪惡陰謀,大造反革命輿論,先後書寫反革命文章六十五篇、反革命詩詞三百多首、反革命書信一百七十九件,從政治上、經濟上、軍事上惡毒地攻擊、誹謗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和無產階級專政,極其瘋狂地誣蔑、咒罵偉大領袖毛主席和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其反革命活動十分猖狂,氣焰極為囂張。「中國共產主義者聯盟」,是一個有組織、有領導、有綱領、有目的、有行動計畫的現行反革命暴亂集團。為了全面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堅決鎮壓反革命破壞活動、加強戰備,保衛祖國,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根據黨的政策和廣大革命群眾要求,報請山西省革命委員會核准,特依法判決如下:

一、首犯徐關增,男,三十二歲,地主出身,學生成份,右派份子,浙江省新昌縣人。一九六零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中國社會主義自由民主黨」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一九六二年改判無期徒刑。徐犯頑固堅持反革命立場,誓與人民為敵。一九六六年八月親自策劃組織反革命暴亂集團「共聯」,自封總負責人,「首都支部」主要成員。多次主持反革命會議,制定反革命綱領,發展反革命成員,封官委職,預謀搶奪我保衛人員武器,進行反革命暴亂。在禁閉室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中國共產黨。反革命氣焰極為囂張。實屬死心塌地與人民為敵到底的反革命分子。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二、首犯王汝強,男,三十五歲,資本家出身,學生成份,北京市人。其父系留美學生,其母、兄、姐均在美國和新加坡。該犯一九五八年任英國駐京記者辦公處翻譯,因向英帝記者提供我國政治、政治情報,攻擊、誣蔑我黨和政府,被判刑十五年。王犯與徐關增狼狽為奸,同惡相濟。一九六六年八月親自策劃組織現行反革命集團「科學共產主義」(簡稱「科共」),一九六七年三月和徐犯合併,成立「共聯」,系總負責人,「首都支部」主要成員。多次主持反革命會議,發展反革命成員,親自泡製反革命綱領「向馬列主義戰士提出的二十個問題」和反動文章八篇、詩詞十二首、信件二十九封,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中國共產黨。窮凶極惡地叫囂要推翻「元首主義」、「元首黨」。反動透頂,罪惡昭彰,實屬死心塌地誓與人民為敵到底的反革命分子。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三、主犯任大熊,男,三十八歲,舊職員出身,學生成份,右派份子,杭州市人。其兄一九四九年逃往臺灣。該犯一九六零年因糾集反革命集團、企圖叛國投敵,被叛無期徒刑。任犯一九六七年四月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共聯」,任小組長。參加制定反革命綱領,發展反革命成員,預謀搶奪我保衛人員武器。先後書寫「時事評論」等反動文章九篇,極其惡毒地誣蔑、攻擊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在禁閉室挖穿獄牆,與主犯常瀛清訂立攻守同盟,妄圖負隅頑抗。反動透頂,猖狂至極。罪惡纍纍,死有餘辜,民憤極大。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四、主犯劉世廣,男、三十六歲,地主出身,學生成份,右派份子,山東昌邑縣人。該犯一九五八年組織反革命集團「中國人民社會黨」被判處十三年。劉犯首先提出在大青山建立反革命暴亂集團「共聯」,任小組長,「首都支部」成員。積極發展反革命成員,親自制定反革命綱領,預謀搶奪我保衛人員武器,進行反革命暴亂。親自書寫「梅花論綱」等反動文章四篇,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反革命氣焰極為囂張。該犯是「科共」、「共聯」發起人之一,兩個反革命組織合併的策劃者,積極擴充實力,罪大惡極,民憤甚深,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五、主犯鮑明,男,二十八歲,偽官吏出身,學生成份,天主教徒,重慶市人。其父鮑克系國民黨中央委員。該犯一九五九年組織反革命叛國投敵集團,被判刑二十年。鮑犯積極組織反革命集團「共聯」,任小組長,「首都支部」成員,在監內積極傳遞反革命信件,發展反革命成員,親自制定反革命綱領,書寫反革命文章四篇,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誣蔑偉大領袖毛主席和戰無不勝的毛XX思想。多次提出搶奪槍枝進行武裝暴亂,上大青山為匪,與蘇修裡應外合,妄圖依賴帝修反武力,實現其反革命陰謀。罪大惡極,十惡不赦,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六、主犯常瀛清,男,三十歲,職員出身,學生成份,河北省撫寧縣人。一九六二年因策劃搶劫槍枝、銀行、向英帝駐華代辦處投寄反革命信件和貪污盜竊罪被判刑十年。常犯積極獻策成立反革命集團,陰謀武裝暴亂,擔任三人突擊小組組長,「首都支部」成員。積極發展反革命成員,傳遞反革命信件二十餘份,制定「組織紀律十一條」,提出從監獄突圍出去到太行山、大青山建立反革命根據地。與蘇修裡應外合,為實現其反革命陰謀,還準備了逃跑用的便衣和大量藥品。禁閉後與主犯任大熊訂立攻守同盟,企圖頑固到底,並將偽造領章帽徽燒掉,毀證滅據。罪大惡極,民憤極大,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七、主犯任宗正,男,三十二歲,地主出身,學生成份,江蘇省豐縣人。土改時其家被鬥,其祖母被判刑。該犯在一九五八年組織反革命集團「社會民主黨」和「社會主義青年聯盟」被判無期徒刑。任犯是反革命組織「共聯」的發起人之一,「首都支部」成員。積極發展反革命成員,擴充反革命實力。準備便衣預謀武裝暴亂,反革命氣焰極為囂張。罪大惡極,民憤極大。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八、主犯白微錄,男,四十三歲,地主出身,舊職員成份,貴陽市人,其父被我鎮壓,該犯曾充當蔣匪軍政要職。一九五一年兩次混入革命隊伍,被開除、勞教。一九六一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企圖叛國投敵,判刑十五年。白犯與我黨有殺父之仇,系「首都支部」成員,積極發展反革命組織,親自擬定反革命綱領,書寫反革命文章,惡毒攻擊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和我黨。傳遞反革命信件,反革命氣焰極為囂張,罪大惡極,民憤極大。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九、主犯陳威權,男,三十歲,地主出身,學生成份,瀋陽市人。該犯曾因搞流氓活動,被開除學籍。一九六零年向南修駐華使館投遞反革命信件和到該使館叛國投修,判形十五年。陳犯積極組織反革命暴亂集團,是「共聯」發起人之一,任小組長,「首都支部」成員。積極書寫反動文章,攻擊我社會主義制度和無產階級專政。傳遞反革命信件二十餘封,並親自觀察地形、路線、規定逃跑暗號,預謀武裝暴亂,罪惡纍纍,民憤極大,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十、主犯曹介弘,男,三十一歲,中農出身,學生成份,右派份子,江蘇省武進縣人。一九五八年因組織現行反革命集團「中國青年反法西斯同盟」被判刑十五年。曹犯積極組織反革命暴亂集團「共聯」,任小組長,「首都支部」成員。準備便衣預謀反革命暴亂,書寫反革命文章四篇,惡毒攻擊我社會主義制度和無產階級專政。反革命氣焰極為囂張。非殺不足以平民憤。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十一、主犯吳國延,男,二十八歲,偽職員出身,學生成份,遼寧省寬甸縣人,一九六二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中國勞動黨」被判刑七年。吳犯首先和徐犯關增合謀組織反革命暴亂集團「共聯」,任小組長,「首都支部」成員。參與制定反革命綱領,預謀武裝暴亂,積極傳遞反革命信件,發展反革命成員,當守犯王汝強被禁閉,其還向同犯打氣:「堅定信心鬥爭到底。」反革命氣焰極為囂張。罪大惡極,民憤極大。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十二、主犯湯福璽,男,三十歲,商人出身,學生成份,山東省蓬萊縣人一九五八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衛國軍籌備會」判刑十二年。湯犯積極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系「首都支部」成員,為「黑流水」地區負責人。曾觀察地形,崗哨、製作領章、帽徽、發展反革命成員,予謀武裝暴亂。並大量書寫反動詩詞,惡毒攻擊我社會主義制度和無產階級專政。咒罵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中國共產黨。反革命氣焰極為囂張。非殺不足以平民憤。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十三、主犯關煥章,男,四十五歲,小業主出生,偽職員成份,北京市人一九四八年曾受蔣匪河北省特務外圍組織「干訓團」訓練,一九六零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民主自由保衛同盟」被判刑十三年。關犯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任小組長,積極進行反革命活動,搞反革命串聯,預謀反革命暴亂。反革命氣焰十分囂張。認罪態度極壞,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十四、同案犯馬日新,男,二十七歲,城市平民出身,學生成份,天津市人。一九六三年因企圖搶奪武器,投修叛國判刑八年。馬犯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任小組長,三人突擊小組成員,私藏軍衣,偽造帽徽、領章、觀察地形和預謀反革命暴亂,活動猖狂,氣焰囂張。判處無期徒刑。

十五、同案犯魯少山,男,三十三歲,富裕中農出身,學生成份,北京市房山縣人。一九五七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全民黨」被判刑十七年。魯犯參加反革命集團,任小組長,系三人突擊小組成員。預謀殺害我管教幹部,武裝暴亂,書寫反動文章兩篇,反動詩詞多首,惡毒攻擊我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罪行嚴重,判處無期徒刑。

十六、同案犯孟源,男,三十三歲,中農出身,學生成份,山西省清徐縣人。一九六三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投敵叛國被判刑十二年。孟犯積極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書寫反動文章和詩詞九十多首,進行反革命宣傳,大造反革命輿論。氣焰囂張,罪行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連同原判合併執行二十七年)。

十七、同案犯王作先,男,二十七歲,地主出身,學生成份,河南省尉氏縣人。一九六二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復中會」被判刑十年。王犯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任小組長,積極進行反革命活動,罪行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連同原判合併執行二十年)。

十八、同案犯張久常,男,三十歲,富農出身,學生成份,河北省興隆縣人。一九六三年因企圖殺害我公安戰士被判刑十五年。張犯堅持反動立場,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預謀越獄暴亂,觀察地形、崗哨。罪行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連同原判合併執行二十五年)。

十九、同案犯楊喜法,男,三十歲,中農出身,店員成份,河北省行唐縣人。一九六三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被判刑十年。楊犯在服形中,不接受改造,參加反革命集團,積極進行反革命活動,任小組長。罪行嚴重。加刑七年(連同原判合併執行十七年)。

二十、同案犯郝祥龍,男,四十六歲,貧農出身,工人成份,北京市人。一九六二年因書寫散發反革命傳單被判刑八年。該犯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為反革命暴亂集團獻策,舉辦刊物進行反革命宣傳,統一反革命思想,罪行嚴重。加刑五年(連同原判合併執行十三年)。

二十一、同案犯趙志強,男,四十四歲,貧農出身,工人成份,山東省蓬萊縣人。一九六一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被判刑十三年。趙犯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積極進行反革命活動,觀察地形、崗哨,預謀暴亂,罪行嚴重。加刑五年(連同原判合併執行十八年)。

二十二、同案犯畢復英,男,三十一歲,小業主出身,學生成份,山東省威海市人。一九六零年因組織反革命集團「中國民主自由黨」被判刑十年。該犯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進行反革命活動,罪行嚴重。加刑三年(連同原判合併執行十三年)。

二十三、同案犯馬辛未、萬維鈞、章鷗、吳淦修,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系一般成員;尚能坦白交待、檢舉揭發,有悔過表現,不予加刑。對查獲罪犯實物(見附表)全部沒收,上繳國庫。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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