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衛視播出劉漢等人伏法前會見家人訣別的片段畫面顯示,劉漢在執行死刑的送達回條上,清楚簽下「我無罪」三個簡體大字。(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2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王秀雅綜合報導)與落馬的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關係密切的四川富商劉漢,2月9日被執行死刑。隨後,有關劉漢臨死前的「遺言」流出多個版本。
中共官方《中新社》報導,劉漢犯有包括: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和非法拘禁等10多項罪行。2月9日,湖北省咸寧市法院對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等5人執行死刑。
2月10日,《楚天都市報》報導,8日下午7時,在咸寧市看守所媒體方面與劉漢進行了長達3小時40分鐘的談話。報導稱,劉漢的最後遺言說:「我犯了很多錯,我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危害性,對企業對社會,我負有推卸不了的責任,我有罪!」「希望我的案子,能讓世人警醒!」這是劉漢留下的最後一句話。
然而,在湖北衛視播出劉漢等人伏法前會見家人訣別的片段畫面顯示,劉漢在簽署執行死刑的送達回條上,清楚簽下「我無罪」三個簡體大字。網民發現後把畫面截取下,並在網上熱傳。
這與大陸媒體的報導,劉漢在臨刑前談話中進行了懺悔無疑相悖,引髮網友熱議。有網友稱,上傳這個視頻不是想為劉漢辯解,但就算劉漢罪大惡極,某些媒體也不應「故意捏造事實」。
目前,有關劉漢臨死前的相關報導,相關媒體未作任何回應,不過,在人們心目中,似乎對真相已經略知一二。
此外,中國一位法律工作者觀察發現,中共官方媒體報導時,刻意避開劉漢和周永康的關係,其中含義耐人尋味。
原本是一名販運木材小商人的劉漢,1997年,在綿陽成立四川漢龍集團後成為雄踞四川的億萬「黑商」,更被《福布斯》稱為「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
外界普遍認為,劉漢之所以黑白兩道通吃,是由於周永康之子周濱去四川後,劉漢勾結上了周永康這個「大靠山」。因此,劉漢案被稱為是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案的外圍第一案。判決被稱為周永康案的風向標。
劉漢與周濱的第一筆合作項目是阿壩州旅遊項目,據悉,周濱和助手徐某找到劉漢的搭檔、漢龍集團總經理、集團實際操盤手孫曉東,帶來九頂山旅遊項目資料,說自己投入了1,000多萬元,想要1,200萬元轉讓。孫曉東跟劉漢匯報,劉漢回覆:「周濱的事情,只要不過分,都可以答應他。」於是,孫曉東沒有還價,以1,200萬元買下;實際估值僅為幾百萬元。
去年3月,湖北咸寧中級法院組成七個法庭,對劉漢等涉黑案涉及的36人進行開庭審理。5月23日,湖北咸寧市中級法院對劉漢、劉維等人做出一審判決,其中劉漢、劉維等5人被判處死刑。而孫曉東做「另案處理」
當時有海外媒體發表署名文章分析,劉漢涉黑案的關鍵人物「孫某某」沒被判刑,而是被「另案處理」,顯示該案只是「暫告段落」,並沒有終止。文章指出,「孫某某」為什麼成了「另案犯罪嫌疑人」,當局對此並未做任何解釋,文章認為,這是大家在把劉漢判死刑時特意留下的一個「活口」,一記活棋,「是本案相關‘老虎’需要被揪出時可以出庭的證人」。
不久,5月25日,中共媒體《新華網》、《人民網》論壇欄目發表了的文章稱,劉漢只不過是別人的一副手套,「劉漢該死,但不該馬上死!因為有人比劉漢更該死!」
此外,《新華網》在博客欄目發表《劉漢被判死刑之後的三大懸念!》文章稱,劉漢案如此龐大的一個涉黑集團,能夠橫行將近20年,無惡不作,壞事作盡,非法斂財幾百億,卻屢屢逃脫法律的懲戒,其背後必然有一個或是一批龐大的「保護傘」。
去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很多海外中文媒體認定周永康最終將獲死刑。
目前,劉漢已被執行死刑,他的後臺老大周永康將如何獲刑,再次成為焦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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