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在美國每年有多少收入就得報稅?
Answer﹕除非因你在某些地方的所得,已被預先扣了稅,現在要退稅;或因你為申請某種低收入補助;或因你為申請特別退稅優惠;或因小孩為唸書一定要有稅表;為了這些事,你都必須要報稅,才能憑稅表去辦理,否則,你就不一定要報稅。2014年,究竟要不要報稅,要以下列的標準來確定﹕
1、單身未被他人報為撫養的,年收入在$10,150以上;若是65歲以上的單身,年收入在$11,700以上。
2、結婚合報,年收入在$20,300以上;若是65歲以上的夫妻,年收入在$22,700以上。
3、單親或未婚家長有一個小孩,年收入在$17,000以上;若是65歲以上的單親,年收入在$18,550以上。
4、小孩被父母報為撫養,(1)有利息、紅利等投資收入在$1,000以上;或(2)做工收入超過$650以上,且有其他收入超過$350以上;或(3)做工收入超過$6,200以上。
5、若你是拿1099-MISC,或是做散工的,每年扣除開銷後的淨收入,超過$400以上。
Q2、在2014年要報多少收入才能拿到四個社安點數?
Answer﹕社安點數每年最多可拿四點,在2014年,若你是自僱主,或是拿Form 1099-MISC的人,你必須在扣除開銷後,仍有淨賺在$5,197以上,才可以拿到四個社安點數。大部分的人,必須要積滿四十個社安點數後,到六十二歲時,你才有資格領取美國的社安退休金,所能領社安金的多寡,是以你在美國所賺最多的35年總和,除以35之後,以平均每年所賺的金額為基數,再去核算。
若你只工作10年,那麼,你另外的25年所賺的就是「零」,這樣平均下來,當然就不會很多了。若你在65歲時未達到四十個社安點數,雖因有綠卡可以拿到紅藍卡享受醫療福利,但你必需自付負擔Part A的費用。
Q3、打散工的人該如何報稅?
Answer﹕照規定,不管你是全工或半工,不管你是常工或散工,只要你在老闆的場所﹐在他的監督下打工一天,你就有因「勞力」所獲得的報酬,你就是與老闆有主雇的關係,一定要在做工的時候,就得繳社安稅,年底時一定要有W-2表。若你是這樣情形,你不可以拿Form 1099,不要貪圖暫時的方便,給自己在報稅時帶來麻煩。
若你是從事專門技術行業,可以獨立操作,不受監督及指揮,工作時間可以自由安排,不受約束,這樣,你就有合法的「獨立合約關係」(Independent Contractor),那你所賺到的收入,在年底時,可能會收到1099-MISC的表格,在扣除因執行合約所必要的開銷後,你所淨賺的收入,都必須付社安稅(15.3%)及所得稅。
做散工的人,為建立所得資料,證明你所申報是正確的,你應該將所拿到的收入,存入銀行,作為憑證,要用時再去提出,這樣做,雖然是麻煩一點,但要報散工稅,不得不如此。近年國稅局的查稅案件,主要都是集中在這些申報散工稅,以及拿1099-MISC的人。
Q4、稅表究竟要分開報?還是合報?那樣比較好?
Answer﹕一般說來,稅表的申報,要依據你們在年底那天的婚姻狀況來界定,若當年12/31是結婚﹐那一般說來﹐稅表都要合報。若你們是夫妻,但在七月一日後的半年中,夫妻分居二地,幾個小孩看醫生及學校記錄也都是用不同的住址,你們可以分別帶著小孩,報二個單親的稅表,這樣分開的報稅好處,是比較多。但若不是夫妻確實分居二地,各自申報的小孩,也不是跟著用不同的地址,你們是不可以這樣分開報二個單親的稅表,那是犯了刑事詐欺罪。
若你們是結婚,大家都用同一住址,但要分開報稅,一般說來,這樣的結婚分開報稅,報稅的好處是很有限的,除非另有其他原因要考慮,夫妻不得不要分開報稅,否則,實在不必這樣複雜,傷了大家和氣,也佔不到什麼便宜。
Q5、早年投資的房地產,獲利很大,如何避免遺產稅及增值稅?
Answer﹕若是用個人名義擁有的房地產,又是早年投資的,若現在賣掉﹐獲利會很高,為了避免增值稅,且目前又可以不必急著要處理,可以選擇留給子孫,但不必急著現在過戶,等將來上天堂後,再來讓子女繼承。
在2014年,每個人一生的遺產,包括生前的贈與額,總共可以有$5,340,000,夫妻就是$10,680,000。從最新的發展來看,這個免稅額,是以這個金額為基礎,隨物價指數年年調整,若你的個人總財產,扣掉貸款後的淨值,沒有超過$5,340,000,且若你的生活一向都很單純,將來不會有節外生枝的事,突然有陌生的子女要來認祖歸宗,你就不必太擔心遺產稅的問題了。2015年,這個每個人的免稅額,又提高為$5,430,000。
擁有很多的資產固然是不錯,但也是一種負擔;如何讓你覺得很富足,管理簡單容易,才是重要;若為這些資產,經常操煩,心驚肉跳,夜夜難眠,實在不是辦法;資產管理的重點,在於擁有的時候,自己能充分的享用,好好慰勞自己的辛苦,而在上天堂之後,這些資產又能有永續經營的機會,代代相傳,嘉惠子孫。若你能明白這個道理,就要養成適度的浪費習慣,增加消費,促進繁榮,善待自己;就要有精明耐煩的毅力,善於管理,豐盛享用;就要有寬闊和諧的胸襟,樂於施舍,回饋社會,提升成就。
Q6、若房子只是夫妻一方所擁有,賣掉時可以有$500,000的免稅額嗎?
Answer﹕可以。夫妻主要自住房屋,即使房屋只是其中一人所擁有,若任何一個配偶去世後,活著的配偶(Surviving Single Spouse),在二年內出售或用1031交換該房屋的話,那麼活著的配偶,仍然可以拿到夫妻的二份免稅優惠,也就是$500,000。當然,要拿到這樣的優惠,必須是夫妻至少有一個人擁有產權,二個人都在過去五年,至少有二年,將那房屋作為主要住宅,同時,這個房子並未用來作為出租住宅。
Q7、二家庭的房屋,其中一層出租,賣掉時增值稅怎麼算?
Answer﹕出租及自住二部分,要分別計算。若將租賃屋變成主要居住屋,縱然符合在該屋有二年以上,是作為主要居住屋的規定,並不能拿到每個人$250,000的全額免稅優惠,而是要以自住時間,與全部擁有時間的比率去折算。
同樣的道理,若將主要居住屋變成租賃屋,且符合所有的主要居住屋的條件,並在三年內出售該屋,所能拿的免稅優惠,只限於作為主要居住屋期間的時段,與全部擁有該屋期間的百分比,也就是說,每個人只能有$250,000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額。且出租部分的增值,一定得付所得稅,以前出租部分的折舊也要補回,並到增值所得中去繳稅。
Q8、長期居住國外的公民或綠卡持有人,是否每年要報美國的稅表?
Answer﹕是的,一定要報稅表,尤其是你有海外銀行戶頭,但要報稅表,並不一定就是要繳美國稅。若你長期連續在國外工作過330天,這樣,你就可利用「海外工作收入免稅額」來省稅,在2014年,這個國外勞力所得(Foreign Earned Income)免稅額,每個人是$99,200,夫妻就是$198,400,超過的部分,是需要向美國繳稅,但你若在國外已經付的稅,可能其中有一部分,可以在美國的稅表中用來抵扣。
報這種稅的人,每年在四月十五以前,先向美國申請延期報稅,等到國外的稅表報完之後,憑這個海外稅表,以及在海外資產的資料,連同在美國所賺的利息、投資、以及其他所得,一併向美國稅局來報稅。
若你在海外所領到的退休金及18%的利息;或在海外投資股票買賣賺了錢;或在海外有房地產出租在扣除開銷後賺了錢;或在變賣海外房地產後,在扣除買進成本、整修費用、及各項買賣支出後賺了錢。因為這些收入都不屬於勞力所得,所以不管你是住在那裡,時間多久,這些收入都需要並在你的美國稅表中,與其他所得一併申報繳稅,這部分的收入,不是勞力所得,沒有免稅額的優惠,但這些收入,你若在國外已經繳了稅,那付出的稅,可以在美國的稅表中用來計算抵扣。
Q9、海外資產應如何處理?
Answer﹕你若有海外資產,必須分為二部分來處理。首先,你必須隨著每年的個人稅表,用Form8938表格(Statement of 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以及各種有關的表格,例如Schedule B、D、E等,申報你海外每個銀行及投資帳戶的情形,以及有關的各項收入。
美國政府的目的,是要確定在過去一年中,從去年的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依你在海外的收入情形,去計算你該繳的稅額,若這個收入已在海外繳了稅,所交的稅就可用來抵稅。你必須在每年四月十五日前,或經申請延期報稅獲准,延到每年十月十五日前,用Form8938表格,申報你海外資產在當年的最高金額,以及你海外資產在當年的收入,若沒有申報,罰款可達$50,000。目前為止,除了海外出租房地產必須申報出租收入以外,海外房地產這部分的資產,尚未列入Form8938表格的申報項目。
其次,你必須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以e-file方式,向美國財政部的另一特別管轄單位,申報Form 114表格(FBAR,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美國政府的目的,在瞭解你海外資產的總額,並要確定你的海外資產,是否有向美國繳稅的義務。
Q10、有多少海外資產就得申報?
Answer﹕到底擁有多少海外資產就得申報,是依所申報的表格(Form 8938及Form 114)及所居住的地方而不同。
對於申報Form8938表格來說,若你是常住美國的單身,你的海外資產,包括海外金融機構管理的帳戶,以及其他非金融機構管理的金融資產,若年底時超過$50,000,或年度中任何時候,超過$75,000,就得申報;若你是常住美國的夫妻,你的海外資產,若年底時超過$100,000,或年度中任何時候,超過$150,000,就得申報。若你是常住海外的人,這個限額就可以提高四倍。
對於申報Form114表格來說,你的海外資產,包括海外金融機構管理的帳戶,不管你是住在那裡,年度中任何時候,超過$10,000,就得申報。
Q11、海外資產的肥咖條款是什麼?
Answer﹕所謂肥咖條款,是一個叫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的法案是針對美國公民及綠卡持有人,以及過去3年內在美國居住超過183天的居民,對他們所擁有的海外帳戶的管理協議。
到11/30/2014為止,目前有112個國家,幾乎所有經濟較為活絡國家,包括兩岸三地,都與美國簽署這個協議。主要的內容是,任何在美國有生意來往的外國金融機構及企業,需要提供他們在美國海外機構及企業內,美國納稅人在這些海外機構及企業內的帳戶資料,包括﹕
(1)、持有人的名字、地址、稅號、帳號、帳戶金額、帳戶收入、帳戶提款。
(2)、若帳戶持有人是美國人所擁有的海外機構,則要提供該機構的美國股東,或負責人的資料。
若未提供美國公民及綠卡持有人在海外的帳戶資料,則這些海外金融機構及企業,在美國國內所賺的任何收入,包括利息、紅利、租金、保險費、及各類服務費等等收入,美國政府都要從中先行扣繳30%的稅金。
Q12、申報海外資產有大赦嗎?
Answer﹕有的,美國國稅局,在06/18/2014公布披露海外資產優惠,簡化各項申報程序,縮短申報年限,沒有規定申報截止日期,沒有說明要補報幾年稅表,目的在鼓勵納稅人自願披露,完成補報手續。
為避免夜長夢多,大家最好在2015年中,盡速整理資料,完成修正申報過去3-6年稅表,補稅結案,去除心中重擔,安享財富,歡度人生。現在,全球連網資訊互通,金融單位人人自保,顯然已是無處藏富,鴕鳥心態不可倖存,要勇於面對。
Q13、怎樣申請2014年歐巴瑪健保補助?
Answer﹕只有買歐記健保的人,才有機會拿到健保補助。單身收入在$11,490到$45,960之間的,或是一家四口,夫妻收入在$23,550到$94,200之間的,都可以獲得不同金額的健保補助。
你要負擔的「自付健保費」與你的年收入有關,與你擁有多少資產無關。年收入是以每一地區「聯邦貧窮收入」(FPL,FederalPovertyLevel)為基數,以這個基數為100%,參加健保及報稅時,你的年收入會被轉換為這個基數的倍數,以百分比來表示,來計算你的「自付健保費」金額。若你的收入,是在這個基數100%-400%之間的,你的自付健保費,是你年收入的2%到9.5%之間。
一般說來,健保公司的「健保費」與你的「自付健保費」的差額,就是政府要給你的健保補助。你參加2014年歐巴瑪健保時,是根據2013年的收入來計算,去預支你的健保補助。2014年終後,保險公司會給你一張Form1095-A表格,記載你2014年的所有健保資料,包括你預支多少健保補助,你在報2014年的稅表時,要根據你的正確收入,核算前一年所拿的「預支健保補助」是否正確?若應得「健保補助」多於「預支健保補助」,你可以在稅表中再申請退稅;若應得「健保補助」少於「預支健保補助」,你就必須在稅表中再補差額。
Q14、沒參加歐記健保的人要準備健保資料嗎?
Answer﹕是的,為要避免沒有參加歐記健保而產生的健保罰款。向私人保險公司購買健保的人,或由僱主提供健保的人,或有Medicare,或有Medicaid的人,是沒有健保補助。
因為健保罰款是隨稅表徵收,將來會在稅表中,填入適當的資料,證明你的健保所包含的項目合乎規定,可以免除罰款。這些資料包括﹕
(1)保險公司名字?
(2)保單號碼?
(3)保險人?社安號碼?生日?住址?
(4)保單何時開始?何時結束?
(5)保險項目?
(6)有那些家庭成員?社安號碼?生日?
(7)家庭成員何時開始生效?何時結束?
大家務必要妥善保管所有參加各類健保合約及付款的資料,才能在報2014年稅表時,憑這些證據答覆所有問題,除申請健保退稅外﹐更避免因缺證據而被罰款。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