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討要醫療保險工傷認定糾紛引發的冤假錯案

【看中國2014年12月26日訊】歷時七年討醫保未果,反而要交兩萬多元訴訟費獲刑兩年

法院院長楊海明親自擔任審判長 一起案子交兩份訴訟費

中華大地我無家、維權伸冤遭欺壓。藍天作被、地為床、剩飯爛菜把飢壓、債臺高筑人財空,浪跡天涯!

我叫羅春生,男,現年58歲,河北省邯鄲市人,原邯鄲市中大建築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技師,現無業,無住址。(住房遭非法強拆)
我愛人黃潤截在邯鄲市國棉三廠工作三十多年,2007年由於長期崗位工作造成了雙肺大泡的職業病,必須手術治療,費用約二十多萬,而邯鄲市國棉三廠五年多時間未依法為職工繳納醫療保險,把個人已交的的錢挪做它用、導致巨額醫療費我們無力承擔。

我們多次找該廠領導解決問題,非但無果,反遭打擊報復,無奈我們只好依法起訴到叢臺區法院,邯鄲市國棉三廠領導講:「告那也沒用,我們把錢給法院也不會給你交醫保。」我說;「這是違法的行為」 該領導講:「錢就是法」。

果然如此,我們交了十元案件受理費,叢臺區法院於2011年5月4日立案,我們申請先預執行支付手術費用及依法予以工傷認定,同時請求相關部門對生產車間環境予以評估。但法院及相關部門根本不依法辦案,一直推諉拖延,不管病人的死活!無奈我們只能先想辦法;借債給我愛人做了兩次大手術,我愛人至今已退休近兩年,而邯鄲國棉三廠仍未繳納她的醫保。叢臺區法院立案後卻對此案非但不聞不問,反於2007年7月22日下午我去該法院詢問情況時,該院要我撤訴,我不同意,主審法官於宙居然夥同另一不明身份者追至公交車站對我進行毆打!我報警後,做了損害鑑定為輕微傷。23日晚上十點左右,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手續的情況下,該法院十多人突然闖入我家再次逼我撤訴,我堅持不撤,他們竟然多人再次動手打傷我,我又報警,事後做了鑑定,又是輕微傷。我向叢臺區反映此亊根本無人理睬,該院怕我上訪;繼而編造陷害我「妨礙公務」把我抓進看守所,逼我認罪,我說:「我在家半夜休息,妨害了誰的公務,是你們私闖民宅、毆打陷害當亊人,你們有罪。」

我被非法關押十四個多月、後遭冤判二年有期徒刑,我有病的妻子也被株連遭判一年有期徒刑。就這樣兩年後的2013年5月3日,邯鄲市叢臺區法院扔到我家門口一份判決:「駁回起訴,承擔一萬多元訴訟費」即我們如果上訴還得交一萬多訴訟費!我找該法院法官,他竟然講:「你不是能借嗎?多借幾萬無所謂。」 作為一個法官,執法者,對一個特困家庭靠吃國家低保生存的人講:這樣的話、做這樣的事、還叫人嗎?近幾年來,受害人一直不斷向所在地有關部門申訴。相關職能部門卻是互相推諉,採取不予理睬。邯鄲市叢臺區公安分局聯東派出所出的警,並開具了驗傷證明,也有了驗傷結果。立了案三年多的時間不給處理結果,他們講:「法院私闖民宅、打人他們不管。法院的人非法違規、闖入我家沒有出示任何手續證件,試問我半夜私闖別人家將人打傷,聯東派出所也不會處理嗎?王子犯法與民同罪,這是華夏幾千年的法理人人都知道,難道聯東派出所就不知道法律是公正的,不能徇私枉法的嗎?叢臺區法院不懂一個案子交一份訴訟費?一個案子審兩年多?法律在叢臺區只是空文,它們是拿法律當兒戲。拿人民生命、財產開玩笑。

希望領導能夠重視,力克司法腐敗,努力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嚴厲要求相關執法部門依法對本案立案查處,整一整、管一管這些黨和人民賦予他們的權力,他們執法者用來鎮壓人民,無法、無天、法理難容,大刀闊斧查處一案,警示一片!還法律尊嚴共產黨的型像!

一個國企職工奉獻三十餘年,換來的是病痛,是打擊,是羞辱,更是無盡的痛苦折磨,國企的財富裡,浸滿的是勞工的鮮血!國企尚如此,民生當如何?

當法制淪為遮羞布,無恥與罪惡便肆無忌憚地為所欲為,現今的中國社會不就是如此嗎?

——何時能見惡跡伏法,元凶授首的開天之日?

我們哀心懇請人大監督,各位黨政領導、新聞媒體記者、專家教授、有志人士關注、為我們主持公道,不勝感謝!全家向大家跪拜在此等候!

此致
羅春生泣血筆
電話:1860011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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