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一姐」獲刑 判罰25億沒收財產2000萬

【看中國2014年12月17日訊】2014年12月16日上午,被外界稱為「高鐵一姐」的丁書苗,因行賄罪和非法經營罪,獲判有期徒刑20年,罰金25億元,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元。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丁羽心(又名「丁書苗」)行賄、非法經營案,判處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罰金25億元,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元。

被判死緩的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帶出女商人丁書苗。據媒體報導,落馬的劉志軍與山西晉城女企業家丁書苗關係極為密切,在劉志軍案中,丁書苗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劉志軍則幫丁書苗為指定的相關企業中標,丁書苗按照工程額1.5-3.8%的比例收取介紹費。據悉,他們先後為23家投標公司中標了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丁書苗共得「好處費」逾20億元。

劉志軍利用職權接受丁書苗請託,內定多家企業中標8個鐵路建設項目。丁書苗從中收取項目標的額2.5-4%的中介費,共計8.22億元人民幣。丁書苗個人從中獲利4.22億元。

此外,丁書苗曾為劉志軍介紹了多位年輕女子,其中包括由她投資5000萬元拍攝的某電視劇劇組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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