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12月16日訊】11月22日,原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因收費年限到期停止收費。但今年年底,在原京石高速的路基上,「新京石高速」將重新上崗,並重獲22年的收費權。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交通部官員表示,「新京石高速」與「原京石高速」已是兩條不同的高速路,因此重獲收費權並不違反相關法規。
之前,山東等地有意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已讓輿論沸騰不已;相比之下,河北的做法無疑更狠,給到期的高速公路換身馬甲,直接又可再收22年。如果此法行得通,所有高速公路根本無需擔心到期的問題,再收500年也沒問題。
新聞中,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交通部門官員,居然認為改擴建到期高速公路,再以新路名義重新收費,「並不違反相關規定」。這樣的解讀,不啻為對此類做法的公開支持,更讓人震驚。在情理上說,一條路即使經過改擴建,也還是老路,而不能以新路名義重新計算收費週期;更何況,老路到期後已是公共資產,在此路基上改擴建新路,有沒有剝離這部分公共資產?高速公路企業憑什麼霸佔?重新收費的計費標準裡,有沒有扣除這部分資產?
說完情理,再來說法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收費公路終止收費前6個月,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對收費公路進行鑑定和驗收。符合核定的技術等級和標準的,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方可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否則,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限期養護,達到要求後方可移交。
到期高速公路辦理移交時,本來就應達到「核定的技術等級和標準」。換言之,高速公路到期後,公眾需要收回的是一條能用的合格的路!到期高速公路是公共資產,任何人也沒理由以改擴建的名義無償霸佔,更沒理由以改擴建的名義再度收費22年。如果是這樣,公眾當然有權利要求放棄改擴建——公眾有權不讓免費的高速公路遭到霸佔和破壞,請將合格的到期高速公路還給我們!
無故延期收費也好,換馬甲再收22年也罷,「收費公路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的法律明文規定,就這樣被無視、被「執法玩法」,這是對法治中國的褻瀆!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到期高速公路依法免費,怎麼就這麼難呢?說好的法治,咋就治不了到期高速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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