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美艷情婦羅菲一審獲刑5年(組圖)
圖為羅菲2010年代表鐵路文工團參加青歌賽舊照。(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4年12月02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中共鐵道部窩案又一人被判刑,綜合媒體12月2日報導,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情婦羅菲今天被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即由取保候審狀態轉為收監。
羅菲,現年33歲,原是中國鐵路文工團歌舞團歌唱演員,是一名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鐵路文工團參加2010年的青歌賽。(網路圖片)
法院更改羅菲罪名一審宣判後收監
現年33歲的羅菲原是中國鐵路文工團歌舞團歌唱演員,是一名女高音歌手。
2013年11月7日,羅菲在二中院出庭受審,當時檢方指控其掩飾、隱瞞張曙光受賄犯罪所得共計198萬餘元,罪名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該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羅菲當庭認罪。其涉案款物已被追繳。
在受審一年後,二中院經審理,改變了檢察院指控的罪名,認定羅菲構成受賄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在取保候審狀態的羅菲現已被收監。目前,羅菲還未提出上訴。
有法律界人士接受陸媒記者採訪表示,變更罪名在司法實踐中是非常正常的。受賄罪如果是單獨犯罪,是適用於國家公職人員。如果不是公職人員,就和公職人員構成受賄罪的共同犯罪。也就是說,作為共犯的人不要求有國家公職人員的身份。羅菲就是以非公職人員的身份和張曙光構成共同犯罪。
2014年10月17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張曙光於2000年至2011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其情婦羅菲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4718萬餘元。
圖為2008年11月5日,應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張曙光邀請鐵路文工團赴山西運城演出,羅菲和男歌手演出舊照。(網路圖片)
張曙光:可以說非常喜歡她
張曙光在原鐵道部素有「裸官」之稱。張的妻子王興很早就帶著孩子移居美國,並在美國買房、開公司。
張曙光受審時供述,2005年年底,他剛被提拔為鐵道部運輸局局長不久,就認識了鐵路文工團的女歌手羅菲。「之後就喜歡上了羅菲,可以說是非常喜歡她。」
張曙光續說,開始花巨資追求羅菲,但那時他剛剛提了運輸局局長,感到手頭也不是很寬裕。恰好這時,今創集團總裁戈建鳴對張曙光說有什麼事儘管找他。於是張曙光就向戈建鳴索賄,說他需要用一些錢。戈建鳴問用多少,張曙光說先準備200萬送到北京。
戈建鳴到京後,把一個黑色拉桿箱交給張曙光,裡面裝的是200萬現金。這筆錢中,有七八十萬現金張曙光放在保險櫃裡,用於他和羅菲的日常消費,其餘的錢,張曙光加上自己以前的積蓄,共花了280萬給羅菲買了一套房子。
2007年12月,羅菲去香港玩,他安排羅菲在香港表店選購。羅菲從香港回來後,戴了一塊迪菲特牌子的表,價值二三十萬港幣。2010年「十一」長假期間,張曙光向廣州中車公司老闆楊建宇索賄,表示羅菲看上了一塊表,讓楊建宇去付款,於是楊建宇提了50萬現金,買了那塊表。
楊建宇證言顯示,他先後給羅菲買過名表、名車,2008年年底,楊建宇讓羅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業宣傳和形象策劃,每月給羅菲1.6萬元工資,前後發給羅菲三四十萬元「工資」,其實羅並沒有到公司上班。
江派勢力所掌控鐵道部已被瓦解
據悉,原中共鐵道部一直為江澤民集團勢力所掌控。原鐵道部長劉志軍被認為是江派集團舉足輕重的核心人物。江澤民當政期間每到地方上視察,乘坐專列都由劉志軍全程陪同。此外,劉志軍將鐵通的資產轉給了江的兒子江綿恆。
據陸媒報導,張曙光是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鐵桿親信。劉志軍之所以賞識張曙光,恐怕也是因為在劉志軍眼裡,張曙光「會來事」、善解人意,會「服侍人兒」。劉志軍沈迷女色,情婦以兩位數計。張曙光則和劉臭氣相投。知情人士稱,「劉志軍愛熬夜,張曙光夜裡就陪著;劉志軍好美色,張曙光就給他找女人。」張曙光還曾分享劉志軍的俄羅斯美貌情婦。
隨著江派勢力日趨式微,中共鐵道部的貪腐曝光,劉志軍及張曙光落馬後,江派地盤鐵道部也在今年中共兩會的「大部制改革」中被端掉。
至此,在原鐵道部窩案中,已有劉志軍、張曙光、羅菲、蘇順虎、聞清良、鐘華6人被判刑,還有兩名被告人正在審理中,分別是丁書苗、蘇順虎妻子葉曉毛。
據悉,在聞清良案中,檢方指控,聞清良涉嫌6起受賄事實,有3起是夥同情婦鐘華受賄。法院認定聞清良的受賄金額為2000多萬元,鐘華則是1800多萬元。2014年8月20日上午,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聞清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聞清良情婦鐘華則是有期徒刑15年。
蘇順虎的妻子葉曉毛則被訴助夫掩飾、隱瞞受賄所得1300餘萬元,涉嫌罪名與羅菲一樣,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但葉曉毛案還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