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女官並不比一般男官更無恥(圖)

【看中國2014年12月01日訊】遭中紀委點名指與人通姦的山西省原晉中市委副書記張秀萍。

最近,中紀委指名道姓批山西省原晉中市委副書記張秀萍、高平市市長楊藍波「與他人通姦」,引發輿論強烈關注,兩人瞬間被口水淹沒,恰如黨公開期待的那樣「身敗名裂」。有一種聲音認為,女官員與人通姦屬於私德,並非違法犯罪行為,不應被公開羞辱;而截然對立的觀點則是,女官員屬於公眾人物,與人通姦可不是什麼隱私,曝光有理而無關女權。

女貪官既與他人通姦,就理應敢作敢當,既當婊子又想立牌坊,那肯定是要不得的想法。女官員與他人通姦大概也不是今天才有的,過去既當婊子又被塑造成貞女,人們缺乏真憑實據,也只好什麼都不說;現在想必是姦夫淫婦自己招了,大家看戲不怕臺高,說來也可以理解。但要說與人通姦的女官員如何特別卑鄙無恥,我倒是覺得也未必。

在中國歷史上,只要女權貴好色,男人照樣趨之若鶩,男人之間照樣爭得頭破血流。最典型的是武則天時代張易之、張宗昌兄弟得武皇寵,滿朝趨奉於張氏兄弟,甚至武則天子侄輩也鞍前馬後,捧張氏兄弟的臭腳丫。就算是男皇帝搞同性戀,踴躍獻身的男士也成群結隊。也就是說,男人其實跟女人一樣,一直在鑽營著「以色謀權」的勾當。從性別文化上來說,女官員「以色謀權」反而顯得容易理解得多。

在傳統政治場域中,權力被最高統治者根據專制獨裁的需要賜予他中意的人,官員掌權的訣竅全在讒媚、溜須拍馬、奴性和愚忠。幾乎所有仕途得意的官員之所以能夠得到皇帝或上級的青眼,無非是他們將自己的靈魂成功叫賣出去了。從這種意義上說,賣掉的到底是自己的靈魂還是自己的肉體,其實一點都不重要。真正關鍵的是官員擁有什麼資源,或者說皇帝或上級最看重他們的什麼。對於男人來說,自然是靈魂;支於女人來說,當然是身體。在這一點上,男人和女人其實並沒有多大的選擇性。

發展經濟學喜談「比較優勢」,將自己的「比較優勢」發揮出來,發展即在其中矣。在一個給定的男權社會裏,男官的比較優勢是靈魂,女官的比較優勢是肉體。男官的靈魂不僅僅是靈魂本身,還有金錢、財貨等等價物。相比之下,女官只有自己的肉身。女官送錢是不行的,如果你饒有美色,你不跟長官上床,卻拎著一麻袋錢到長官辦公室去表白,長官也會把你狠狠地摁在床上。如果女官姿色平平,就只有絕路一條了,送錢上司也興味索然。在徐才厚面前,谷俊山送錢就是出賣靈魂的一個重要表達形式。至於北京軍區戰友文工團歌手湯燦,給徐副主席送個一千萬元人民幣是不適當的,她的比較優勢不在這裡,徐副主席感興趣的地方也不在這裡。

非民主的體制注定權力只能是一種供大家買賣的商品,參與者要麼是賣家,要麼是買家。想陞官的人,必須付出某種代表。根據「比較優勢」理由,男人出賣靈魂,女人奉獻肉體,正可謂理有必至、勢所必然。在民主體制中,大選勝出者因為兌現承諾的原因而選賢與能,一般公務員則以考績晉升。非民主體制不然。這是政治的秘密,現在不過是用事實說話,掀開遮蓋其上的繡花被褥,很多人就以為女官與他人通姦是什麼新生事物,竟至於莫名驚詫。

男人出賣靈魂比女人出賣肉體光榮一些麼?秘書給老闆拎包打傘、倒夜壺尿罐、招財納賄,比女官跟上司通姦光鮮多少?男官為了讓領導笑納自己的賄賂,絞盡多少腦汁,養成多少奴性,對領導的那份孝心小心可以把自己的爹媽氣死多少回?女官員陪領導上床,除了背叛自己的家庭外,其實堪稱是一種相當投機取巧的策略。

指控女官員與他人通姦是錯,還不如說,她們在中國從政本身就是誤入歧途。當男人在官場的染缸裡像一頭豬一樣髒並快樂著的時候,潔身自好的女人本應敬而遠之。但我們太相信「婦女能頂半邊天」了,很多人真誠地相信男女應當平等,而且可以平等起來。是的,中國官場並不反對女人進入,但女人的籌碼是什麼,財貨?才華?讓我們想像一下,一名中共女幹部拎著煙肉、現金、名人字畫趁著夜色踅進領導家中的情形,那是多麼可笑的一幅現代男女平等圖式。女人有沒有辦事能力?有沒有能力其實不是一個問題,因為能力並不重要。一名女幹部,如果甘於平庸,無甚野心,似乎就無須與他人通姦了。但如果她頗有幾分姿色,人家領導主動關心愛護起來,那就由不得女幹部自甘落後。

一個幾十年前就流傳中國的黃段子,說一名男領導這樣給婦女和婦女幹部講話:「我是縣委──派來的,專門搞婦女──工作的、、、、、、」雖然有些誇張,但這就是女幹部必須面對的官場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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