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11月30日訊】「鳩嗚」一詞,源自梁特首在旺角佔領區「恢復秩序」後呼籲市民多到旺角購物,支持商戶,振興經濟云云。網民借「購物」普通話發音,諧音創作「鳩嗚」一詞諷刺香港鬧市已淪為只服務內地自由行旅客,致使香港人只能佯裝他們「鳩嗚」才有資格走在旺角街頭。
當「鳩嗚」被實體化演繹時,卻名符其實地化成它廣東話的意思:不合常理地呼叫。例如:「我要排IPHONE!」、「我要食小肥羊!」、「我要睇電視!」等等,暫且按下不表。只是,當這些「卑微的訴求」都足以被許鎮德指控成「擾亂秩序」的藉口,以此為驅散行人的理據時,我們更加要思考並肯定:作為市民,在地面上行走的權力。
消費至上的發展主義與城市權
香港活脫脫是個物慾橫流的資本社會,把人壓抑在密麻麻的框框裡,想要快樂就只得消費。「唔買就過主啦!」恐嚇著每個人,焦慮充斥著我們,把自我燃燒淨盡,最後只得繼續飲飲食食買買買。整個城市的空間規劃的要旨只有一個,就是用盡每一吋土地累積資本。所以,沒有(經濟)「貢獻」,以至企圖阻礙(經濟)「發展」不肯合作的人,都罪大惡極。因此,公權可藉此肆意剝奪他們在公共空間存在的權利,為其政治目的服務──「返去啦你!唔好出黎喇!」就是這個意思。當警方可以正當地不擇手段為汽車守衛馬路,武力驅趕行人,足見這個城市的核心價值是什麼。
流動的示威模式:原來我們連停留的權利也沒有
上文是抽空了當下局勢的討論,若置之於現在的語境而言,則是另一番景象。旺角被清場後,行人只消站著都是跟警察過不去,行得慢會像奴隸般被警棍毆打驅趕,行得快又會被問你想點,彷彿活著就是罪過。而示威者似乎以這種BE WATER的創意示威模式(諸如久集體執錢、一二三紅綠燈、集體睇電視等)自豪。可是,這卻正正反映我城是何等缺乏供人聚集的理由和空間,而這亦恰恰告訴我們政府是何等懼怕人民聚集。
無論是只能以購物的方式在公共空間行走,還是以「鳩嗚」之名嘗試重奪街頭巷尾,都不過是教人哀傷的悲鳴和自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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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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