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蒙聯姻:清王朝鞏固政權的重要舉措(圖)
清代國母孝莊皇太后(網路圖片)
滿洲皇室與蒙古王公世代通婚,是清王朝推翻明朝政權、入主中原、鞏固統治的重要舉措之一。
滿蒙聯姻制度
滿蒙聯姻的涵義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清朝皇室娶蒙古王公之女或為后妃、或為福晉(滿語,意為貴族正妻)。二是皇室公主和宗室格格下嫁蒙古王公貴族為福晉。
公主、格格的身份不同,額駙(滿語,意為女婿)相應也有不同的等級。皇后所生子女,封為固倫公主,其夫婿亦稱固倫額駙;妃嬪所生或宮中撫養的皇族之女,封為和碩公主,其夫婿亦稱和碩額駙;皇族女兒的封號分為5個等級,親王女封為和碩格格(漢語稱郡主)、郡王女也封為多羅格格(漢語稱縣主)、貝勒女封為多羅格格(漢語稱郡君)、貝子女封為固山格格(漢語稱縣君)、鎮國公和輔國公女皆封為公格格(漢語稱鄉君),她們的夫婿分別是郡主額駙、縣主額駙、郡君額駙、縣君額駙、鄉君額駙5個等級。公主和格格下嫁時,皇室按照身份的高低,分別賞賜不同數量的俸銀和俸緞,對不同級別的額駙和在朝為官的額駙,都要賜給為數可觀的俸銀,享受優厚待遇。
據史料統計,從明朝末年建州女真建立後金之前,到清末宣統年間,滿蒙之間嫁娶多達595次,其中皇室下嫁蒙古各部王公的公主、格格為432人,皇室娶蒙古王公之女為163人。清代皇帝的蒙古后妃:努爾哈赤2位,均為科爾沁部;皇太極7位,為科爾沁、扎魯特、察哈爾和阿巴嘎部;順治9位,為科爾沁、阿巴嘎、浩齊特部;康熙2位,乾隆1位,均為科爾沁部;道光1位、同治2位,均為八旗蒙古王公之女。各朝所選的額駙是以科爾沁等漠南蒙古7部為主,皇帝賜嫁漠北、漠西蒙古王公的公主、格格只是個別現象,完全是出於鞏固邊疆之目的。
建州女真與科爾沁等部聯姻
萬曆四十年(1612年),努爾哈赤遣使前往科爾沁部求婚,明安貝勒將次女嫁給努爾哈赤為福晉,揭開了滿蒙聯姻的序幕。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努爾哈赤又娶了明安弟洪果爾貝勒之女為側福晉。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努爾哈赤稱大汗,沿用金為國號,史稱後金,建元天命,蒙古福晉升為皇后,蒙古側福晉立為妃。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努爾哈赤為其四貝勒皇太極娶了明安兄莽古斯貝勒之女哲哲為大福晉。
在短短的5年裡,科爾沁首領明安弟兄3人各有一女嫁與清王朝最早的兩位皇帝。
蒙古科爾沁部在滿蒙聯姻中佔有突出地位,僅皇太極的1後4妃中有3位是科爾沁部貴族姑娘。天命十年(1625年)八月,皇太極又娶莽古斯之子齋桑之女布木布泰為側福晉,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病逝,皇太極繼大汗位,改元天聰,哲哲冊封為五宮之首中宮孝端皇后,布木布泰冊封為莊妃。天聰八年(1634年)十月,皇太極又娶了莊妃的姐姐海蘭珠,被冊封為宸妃。後金期間,還有努爾哈赤十二子阿濟格、十四子多爾袞、皇太極之子豪格等都是娶科爾沁部蒙古姑娘為福晉。特別是莊妃12歲入宮,歷經四帝,躬助三朝(後金皇太極、清順治、康熙)、二扶幼主,是清朝政治舞臺50多年的女政治家,其子福臨繼位後,稱孝莊皇太后。
為了籠絡蒙古王公,使他們不懷二心,一心效忠後金,滿洲皇家也將公主、格格下嫁蒙古各部。後金天命二年(1617年)二月,努爾哈赤為感謝喀爾喀部恩格德力臺吉,率先為後金溝通了與喀爾喀蒙古各部的友好往來,將其弟舒爾哈齊之女下嫁給恩格德力臺吉為福晉,恩格德力成為滿洲皇家的第一個蒙古額駙。天命六年(1621年),喀爾喀部古裡布希臺吉莽古爾臺吉率屬民640戶歸附了後金。努爾哈赤把聰古圖公主下嫁給古裡布希,把宗弟之女下嫁給莽古爾,並把這兩位蒙古額駙升為總兵。天命九年(1624年)二月,科爾沁部臺吉奧巴因不滿察哈爾部林丹汗的強霸,率科爾沁、扎魯特、杜爾伯特、郭爾羅斯四部歸附後金。努爾哈赤將公主賜嫁奧巴。天命十一年(1626年)五月,奧巴率部屬並帶貂裘、駝馬等厚禮,前往盛京(今瀋陽),感謝努爾哈赤幫助他擊退林丹汗。努爾哈赤親自迎接,又將侄孫女肫哲賜嫁奧巴,受封圖什業圖汗。
據《清實錄》統計,清朝入關前,是皇室與漠南蒙古諸部雙方聯姻的鼎盛時期,僅與科爾沁部多達33樁,居24部之首,其中娶蒙古王公女21人,下嫁公主、格格12人。
「北不斷親」
順治元年(1644年),清朝入關,定都北京,繼續與蒙古各部維繫「北不斷親」的聯姻關係。孝莊皇太后對兒子順治帝的婚事忠實地執行「滿蒙聯姻」國策,於順治八年(1651年),她將自己的侄女、國舅烏克善的女兒與順治大婚,冊封為皇后,3年後黜為靜妃。順治十一年(1654年),孝莊皇太后又將娘家兩個侄孫女、二哥的兒子綽爾濟貝勒的兩個女兒同時下詔入宮,姐姐被冊封為孝惠章皇后,妹妹被冊封為淑慧妃。此前,綽爾濟的另外3個女兒,分別嫁給阿巴泰親王的兩個孫子庫祿克和佛克齊庫以及簡親王濟度。這樣,僅順治一朝,綽爾濟貝勒的5個女兒全部嫁給皇室。孝莊皇太后的四哥滿珠習禮親王的兩個女兒,一個幼年入宮準備做順治帝的妃子,未嫁先死,另一個做了順治帝的弟弟博果爾的福晉。孝莊皇太后還為皇孫康熙帝選了兩位蒙古姑娘為妃,一位是科左前旗洪果爾郡王之孫的女兒,幼年入宮,不幸早逝,康熙追封為慧妃。另一位是科左中旗滿珠習禮親王的孫女,冊封為宣妃。這些聯姻都是在孝莊皇太后的力主下促成的。
從順治初年到乾隆中後期,清朝已經完全統治了中國,為了進一步鞏固中央集權制,清皇室與蒙古各部的聯姻,重點轉向皇室的公主、格格下嫁,選擇蒙古額駙範圍除了以漠南蒙古為重點外,逐漸擴大到漠北蒙古和漠西蒙古,所有蒙古額駙都為清王朝奔走效力,從而鞏固了對蒙古的統治。
順治朝,先後有皇太極的4位公主下嫁蒙古王公,即七公主下嫁扎魯特部喇瑪恩貝勒;八公主下嫁科右中旗巴雅斯祜朗親王;十一公主下嫁阿巴嘎部噶爾瑪索諾木貝勒;五公主下嫁巴林右旗色布騰郡王。順治帝宮中撫養的兩個和碩公主下嫁科爾沁部郡王、貝勒;還有科爾沁的四位蒙古王公成為額駙。
康熙朝,有康熙帝的三公主下嫁巴林部烏爾袞郡王;五公主下嫁喀喇沁部噶爾臧郡王;六女恪靖公主下嫁漠北喀爾喀四部之首土謝圖汗部敦多布多爾濟郡王,在歸化城北建有公主府第長期居住。自公主下嫁後,漠北喀爾喀四部一直臣服清朝,保持了200多年的和平安定。康熙帝還將十公主賜嫁漠北蒙古賽音諾顏部策凌親王;十三公主賜嫁翁牛特部倉津郡王;十五公主及帝弟恭親王之女均賜嫁科爾沁部臺吉。康熙帝還將皇十二子允祹的長女賜嫁給科爾沁部達爾瑪達都,雍正七年(1729年)被封為和碩額駙。
雍正朝、乾隆朝、嘉慶朝、道光朝、宣統朝等都有公主或親王之妹、女兒下嫁蒙古王公。隨著清王朝的覆滅,「北不斷親」的滿蒙聯姻即告結束。
備指額駙制度
到乾隆朝中後期,由於康熙帝已平定了漠北噶爾丹蒙古,解決了準噶爾部叛亂,對蒙古各部的統治更加鞏固,蒙古王公的作用越來越不重要,與蒙古王公的關係變得疏遠,而採取恩威並用的策略,與蒙古王公的姻親,表現為皇室選擇蒙古額駙數量的減少和地域、部族範圍的縮小。備指額駙制度隨之產生。
道光初年,清王朝制定的備指額駙制度,即在漠南蒙古早期歸附清朝的科爾沁、巴林、喀喇沁、奈曼、翁牛特、東土默特、敖漢七部王公子弟和下嫁的公主、格格的子孫內,從15歲以上到20歲以下,擇聰明英俊者註冊,呈報清廷理藩院,以備額駙之選。年節時由父兄帶到京城朝覲後,留在宮內教養,備做公主、格格的額駙。備指額駙把選擇額駙範圍限制在漠南蒙古的七部十三旗,排除了漠北蒙古、漠西蒙古和漠南蒙古的其他各部。
清代實行滿蒙聯姻和備指額駙制度,是清王朝懷柔蒙古各部的重要舉措。滿蒙兩族通過婚姻親情關係的建立,形成了政治聯盟,安定了北部邊疆,鞏固了國家統一和清朝的統治。清朝皇室和蒙古王公的血統融合,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滿蒙民族之間的融合。
更重要的是在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方面滿蒙民族有了廣泛的交流,促進了社會進步。如努爾哈赤在學習蒙古語文的基礎上,主持創製了滿文,才留下「滿文老檔」以及後來創造的新滿文記載了大量文獻流傳於今,是研究清史的珍貴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