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晚清獨裁政府不敢再輕易殺害革命黨的啟示

【看中國2014年11月18日訊】近來讀晚清史,我注意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那就是清朝末期獨裁政府對造他們反的革命黨人態度的逐漸變化。"革命黨人"是晚清民間對由孫中山領導立志推翻清朝專制統治組織的稱呼,晚清統治者則稱其為"亂黨",更有恨革命黨咬牙切齒的慈禧老太后則直接稱其為孫逆匪眾,實際上,孫中山絕大多數時候只是革命黨的精神領袖,革命黨實際上也只是世人對隱匿於大陸各省的一個個會加在一起的總稱,如安徽徐錫麟領導的光復會,也被稱作革命黨,但它卻不歸孫中山領導,至於革命黨的故事,也並未向後人傳的那樣神乎其微,因為黨人並不是一個向清廷那樣等級森嚴有嚴格領導規章制度的組織,實際上當時清廷統治者對於反對派的打壓也容不得黨人們把組織做到如此正規化的地步。因此除了海外的幾個流亡日本的反清組織合併成一個同盟會之外,國內的大多數會眾只是奉同盟會為正朔基本上還都處在各自為戰的狀態下,此外各革命黨組織之間反清的理念也各不相同,孫中山雖然在創立同盟會時提出驅逐韃虜復興中華的口號,但國內大多數打著革命黨旗號的會眾卻更傾向於"反清復明",白話來講就是換掉清朝的皇帝,讓咱們漢人的皇帝上來。

更有的"革命黨"組織甚至直接就是由"哥老會""天地會"這些老牌組織改組而成的。所以革命黨又有了一個新稱呼--"會黨",結合當時的時代背景,我個人感覺"會黨"一詞應該不是什麼好詞,天地會,哥老會(又稱袍哥會)都是清廷入關後民間漢人為反抗異族的統治自發形成的組織,其初衷本是反清復明,恢復漢人江山但因為實力懸殊他們始終無法完成這個目標,經過二百多年漫長的演化,昔日這些曾有政治理念的組織終於全都淪為了幫會,按現在的說法就是黑社會,而會和黨的唯一區別就在於一個黨考慮的是如何實現它的政治理念而幫會第一位考慮的則是如何存活下去。而那個時候能把黑社會和革命者結合起來的也只有孫中山一個人。眾所周知黑社會也是一股力量,而那個時候正是清政府對民間黑社會採取的鎮壓手段讓孫中山很容易就成功的把這股力量拉到了自己這邊,事實證明黑社會確實是一股不容忽視的力量,往後以孫中山名義發動的惠州起義就全部是由會黨們獨立完成的。此舉也讓幾十年後一個叫毛澤東的人看出了門道,為此他在開展土地革命時積極發動流氓無賴,最終達到了他的目地,不光如此中國的後續政府也學精了,他們開始和黑社會結盟,最終釀成了"警匪一家"的局面。

因而不難想像想當年在孫中山領導下與清廷抗衡的實際上就是一股反抗當局目地不同,政治理念不同,成員素質不同的民間力量。而且嚴格上來講孫中山在國內多數反抗組織那裡還只是一個名譽領袖。因此當黨人們揭竿而起反抗專制的時候,大清統治者還真沒把他們當回事,認為革命黨也不過是和小刀會,哥老會一樣的民間組織,小打小鬧而已只要嚴厲鎮壓就不會出大事,所以當時對付"起義"的黨人們滿清政府也只是一個字"殺",如1895年孫中山第一次試手發動的廣州起義,也稱乙未廣州之役,悲哀的是此次革命尚未開始,起義計畫就因為發起者孫中山與楊衢雲之間的信息斷層而胎死腹中,導致參與革命者40餘人未放一槍一彈即被清軍全部抓獲,隨後這些人審訊過後全部被處死。接下來革命黨人發動的十次起義清政府在每一次成功鎮壓後也都是奉行的"寧殺錯勿放過"原則,凡是擒獲的"亂黨"皆就地正法。所以那個時候要是有人提出用"非暴力不合作"來對待政府或者大家別打了是否可以與清政府坐下來就打造民主中國一事談判,那簡直就好比是天方夜譚。

歷史早已證明了這樣一個定律:任何時候談判都只會發生在雙方實力勢均力敵的情形下。再加上革命黨初期缺乏組織紀律,往往各自為戰,每次起義更是打一場敗一場,給清政府得出了革命黨充其量是一幫烏合之眾的結論,對於"烏合之眾"一樣的對手,自然是沒得談。甚至宣統即位後由黃興等人發動的革命黨最大一次規模起義"廣州起義"也由於決策者的優柔寡斷一再修改起義計畫而導致原先計畫的十路人馬在起義發生後都沒有被發動起來。只有一路人馬按原先計畫出動攻打總督府,也沒怎麼打就完事兒了,如果說廣州起義被稱為革命黨發動最大一次起義是因為雙方打得很慘烈似乎有些差強人意,此役革命黨總共戰死一百來人,事後被收斂起了72具屍體,按傷亡數字計算的話這更像一次火拚。

儘管革命黨人在數次起義中表現的都有點不盡人意,但比起那些被壓迫在專制鐵蹄下的"順民們",黨人們畢竟還是在反抗,也慢慢的在反抗中形成了一股力量,正是這股力量,最後被清朝全權大臣袁世凱拿過來壓制晚清政府,才逼迫清朝結束了在中國長達200餘年的封建帝王統治。也正因為革命黨成為了一股力量,大清王朝後期竟出現了這樣一種有趣的局面,那就是在革命黨明著搞起義暗著搞暗殺鬧得最凶的那幾年裡,革命黨人的人身安全反而得到了空前最大的保障,自鑒湖女俠革命黨人秋瑾被清政府砍頭後,清政府就沒有在公開處決一個革命黨,有人把這歸因於當時大清新聞界自由,報人把秋瑾被處決消息曝光後激起了民間強烈指責導致清政府不敢再濫用酷刑。實則不然,因為如果一個獨裁政府會屈於民意的話那它就不再是獨裁政府了,清朝所以到後期不再輕易對捕獲的革命黨濫用酷刑是因為當時的革命黨以形成了一股力量,且這股力量已成為了清政府中改革派和別有用心者用來壓制保守派的一個工具。

最典型的例子是汪精衛刺殺攝政王案。在清朝"攝政王"這個頭銜就相當於現在的總書記一職,他既統管全國軍隊也攬政務與一身,在正常情況下任何敢刺殺他的人都會被處以極刑,所以汪精衛在決定動手時肯定也預測到了這一點不然就不會留下"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這樣的詩句了,而後來清朝所以沒讓被捕獲後的汪精衛"引刀成一塊"並不是因為攝政王是多麽的仁慈,而是因為那個時候清朝專制者們以隱約意識到自己快不行了,由此想為以後留下一個籌碼,同樣的事情在幾十年後的南非又有呈現,1962年南非反種族隔離鬥士納爾遜曼德拉率領他的軍事組織軍事組織"民族之矛"襲擊政府,被捕後南非當局原本打算判處曼德拉死刑立即執行,但是英國人以"給自己以後留一條可以談判的後路"勸阻了南非當政者,後來事情果然如同英國人預料的那樣,曼德拉在坐了20多年以後成為民主派的力量代表與南非政府對話最終達成了和平妥協。當初沒有被清朝當局處死的汪精衛也是一樣,幾年後當辛亥革命成功,革命黨與清政府南北對戰之際,汪精衛被清朝政府二把手袁世凱放了出來並被奉為上賓,袁世凱還請他出面帶著清朝方面開出的條件前往革命黨那裡為雙方以後即將展開的談判打好契機。

所以與其說大清王朝是到最後變開明瞭才會不殺被俘革命黨不如說是因為革命黨靠自己的努力做大做強,讓清政府看吃不掉對手才會被迫善待對手。歷史其實是很有意思的,它的微妙之處就在於同一件事可以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重新上演。如果善於研究歷史的人都會發現,面對一個獨裁政府,當反對它的勢力對其不足以構成威脅的時候,你卻指望這個政府能善待寬容異見人士或者你一廂情願的想要幫助和督促它去實施憲政,那麼只能說明你的腦子已經壞掉了,可悲的是當下大陸民運圈裡抱這樣想法的人還不在少數。

(原標題  郭予豪:由晚清獨裁政府不敢在輕易殺害政治異議者得到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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