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安局原局長與下屬分享姐妹花(圖)

【看中國2014年11月17日訊】據海外媒體報導,原中共青島市公安局局長王永利6月被判處無期徒刑,近日有媒體再揭其醜聞,除了受賄財物令人咋舌,為黑社會組織提供保護傘,還與另一名落馬的分局局長共享一對姐妹花情人。


青島市公安局原局長王永利。(網路圖片)

據澎湃新聞網報導,在打黑引發的警界震盪中,王永利是級別最高的落馬官員。這位正廳級的官員在擔任青島市公安局局長之後,與多位已落馬的下屬保持了長期的金錢關係,他的妻子與兩名情人也成為這種關係的中介。很長一段時間內,他還與另一位落馬的分局局長共享一對姐妹花情人。

他也與黑社會組織聶磊團夥保持著交往,並為他們的違法行為提供庇護。2014年6月10日,65歲的王永利因犯受賄罪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兩項罪名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之後,他放棄了上訴,認罪服刑。

收禮清單既有金磚也有字畫

2012年3月1日,「黑老大」聶磊被抓近兩年之後,青島市公安局原局長王永利因涉嫌受賄罪被刑拘。

同一天,檢察人員對王永利的住處和辦公室進行了搜查,發現的財物令人咋舌:人民幣18.35萬、美元6.4125萬,港幣2.36萬,澳元0.1萬元、購物卡一百餘張面額共計17.1萬元、手錶52塊、玉50塊、金29件、玉石章15件、書法字畫一百餘幅及購物卡四十餘張、理財卡4張、銀行卡10張、房產證2張。

幾乎每一件財物都能說出一段故事。比如,那塊編號為H14706的金磚,來自於青島一家企業的老闆。這位陶姓老闆為了在一起案件中讓自己的妹夫提前釋放,於2006年把這塊金磚送給了王永利。

一百多幅字畫裡,有九幅是屬於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原局長馮越欣的。這位受賄金額接近兩千萬的副局級幹部在王永利落馬的前一年被抓,一審被判死緩。

2005年過年前,時任青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的馮越欣到王永利家交給王的妻子賈蓮香一幅啟功的字,並說「下一步幹部調整,想下去幹個分局局長」。後來,他如願以償,當上了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局長。

在2008年王永利卸任局長之前,每年的中秋、過年,他都要到王的家裡送購物卡或銀行卡,另外還會送一幅字畫。直到2008年,王永利卸任公安局長,字畫才從禮單上消失。

馮越欣對字畫的鑒別似乎並不擅長。2006年,他送了一幅據稱是韓美林所畫的牛給王永利(王與妻子都屬牛)。十幾天後,韓美林來到青島,王永利拍了這幅畫的照片給韓看,韓否認畫出自己手。

與下屬分享姐妹花情人

在2001年至2012年的十餘年間,王永利的受賄金額達到461.74089萬元。但他一般不情願直接與行賄者見面並接受賄賂,此時,其妻與兩名情人成為中介。

2001年,王永利同時擁有了兩位情人。

其中一位是王建萍,作為一名優秀的女商人,2000年過年前後的一次朋友聚會,她認識了時任青島市國家安全局局長的王永利。後者為她聯繫了國安局的土石方業務。兩人認識約一年後,便發生了性關係。

以後的日子裡,王建萍常常通過王永利的關係將公安系統的工程承包給企業,企業再以提成的名義給王建萍錢。青島易佰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與王多次合作,青島市公安局「122」、「110」兩大指揮中心的大屏幕工程均被該公司承攬。

二人的性關係保持到了2012年2月20日——他們最後一次去麒麟皇冠大酒店開房。王建萍稱,每次在一起時,所有消費都是她付錢。

王永利的另一名情人是宋新紅,他們在2001年下半年發生了關係,宋的姐姐宋新玲後來成為了王的下屬、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原局長於國銘的情人。

2003年,宋氏姐妹在一次飯局上認識了於國銘。於國銘知道宋新紅是王永利的情人,就想和宋氏姐妹拉近關係,「以便職務調整時能幫自己說話。」

在認識兩三個月後,於國銘就與宋新玲發生了性關係。

2005年五六月份,於國銘為了在調整崗位時得到王永利的幫助,向聶磊索要了30萬元人民幣給宋新紅買了一輛「雅閣」轎車。

買完車後,於國銘又安排「燒車」(新車賀喜之意),參加的人除了宋氏姐妹、王永利,還有聶磊和劉峰玉。吃飯的時候,宋新紅對王永利說,車是「小哥」買的。王永利知道,她口中的小哥,是於國銘。

買車後不久,一次宋氏姐妹與王永利、於國銘一起吃飯時,宋新玲跟王永利提起能不能讓於國銘到青島市李滄區或市北區當局長,王永利說可以考慮。後來公安局進行了一次人員調整,「小哥」還是原地不動。

王永利稱,於國銘一直干刑警,不具備當局長的綜合能力,打算將來提拔他當經偵支隊長。但於國銘仍強調自己想去幹分局局長。

過了不長時間,前次人事調整未通過青島市委組織部的認可,被迫推倒重來。在第二次調整中,於國銘如願以償,被任命為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局長。

如今,王永利局長的妻子及兩位情人都被判刑,其中,其妻子與情人宋新紅均領刑十年。

警官為助黑老大出逃辦假護照

王永利被指控犯有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澎湃新聞查閱案卷材料發現,在擔任公安局長期間,他至少兩次為聶磊團夥提供庇護。

2001年5月15日,聶磊帶人持槍打砸青島市「中灣」洗浴中心,致兩人輕傷、一人輕微傷。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在案發現場將聶磊一輛奔馳轎車連同車內80萬現金一併扣押,並於同年6月27日將聶磊列為逃犯,但聶磊用假護照逃亡法國。

在通緝期間,聶磊安排劉峰玉通過原青島市某副市長找到王永利,要求發還奔馳轎車及80萬元現金,後王永利安排市南分局局長楊加平照做。

僅僅兩個月後,青島市公安局接到了省「打黑辦」轉批的公安部351號「青島最大的黑社會頭目聶磊為什麼至今逍遙法外」的信訪件,該信件反映聶磊團夥實施了「紅星娛樂城王軍被傷害致死案」等八起案件,青島市公安局遂成立「351」專案組開展偵查。

專案組偵查發現,2000年12月5日、19日有以聶磊本人照片、聶磊妹夫「姜元」身份信息申領的護照及港澳通行證。專案組將該情況形成書面材料《關於聶磊的情況報告》,並向王永利匯報,建議通過調查上述證件的辦理過程,繼續追查聶磊。王永利表示將安排督察部門調查,但一直未予安排。聶磊及其團夥骨幹成員長期潛逃、久抓未果,直到2003年10月案件調查結束。

在聶磊被抓獲後,法院審理查明,「351」信訪件涉及的「紅星娛樂城王軍被傷害致死案」等八起案件均系聶磊指使。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