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諫諍傳統(圖)


敢諫鼓

中國很早便形成了諫諍的傳統。相傳遠古堯時曾設鼓於庭堂,使民擊之以進諫,稱為「敢諫鼓」;舜時設木於道旁,使人書之以諫言,稱為「誹謗木」。後來沿襲成制,各代都在朝堂外懸大鼓,臣民有進諫之言或冤抑之情,皆可撾鼓上聞,稱為「登聞鼓」。北宋時專設「登聞鼓院」及「登聞檢院」,文武官員及士民章奏表疏,凡事關朝政得失、公私利害、軍事機密、理雪冤獄及奇方異術等,無成例通進者,均可赴登聞鼓院投進,倘遭拒絕,可再投登聞檢院。清初亦曾仿宋制於都察院設「登聞鼓廳」。

在這種傳統的影響下,諫官諫議制度成為一項重要的輔政措施被古代各王朝所承襲。如《周禮·地官》言「保氏掌諫王惡」,說明「保氏」即是專掌諫君的諫官。秦漢諫官稱諫議大夫,唐時除諫議大夫外,又增設補闕、拾遺,宋代補闕稱司諫,拾遺稱正言,明清言官地位益重。同時諫諍並不僅僅是專任諫官的專職,也逐漸成為其他臣民的職責和義務。

重視諫諍的作用,提倡犯顏直諫,是歷代有遠見的政治家和賢明君主的共識。漢代劉向《說苑·臣術》中說:「君有過失而不諫諍,將危國家、殞社稷也。」宋代政治家、史學家司馬光認為:「過者,人之所必不免也,唯聖賢為能知而改之。古之聖王,患其有過而不自知也,故設誹謗之木,置敢諫之鼓。」(《資治通鑒》卷12)古代「聖王」的高明之處在於為匡救過失主動創造條件,通過積極接納進諫補正過失。「夫切直之言,非人臣之利,乃國家之福也。是以人君日夜求之,唯懼弗得。」(《資治通鑒》卷43)臣民的進諫,不僅僅對君主有益,更重要的是對國政得失有補偏救弊之效。所以,《孝經·諫諍》章說:「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把諫諍提到了關係國家社稷安危存亡的高度。對此,作為一代明君的唐太宗曾經對臣僚說:「若人主所行不當,臣下又無匡諫,苟在阿順,事皆稱美,則君為暗主,臣為諛臣,君暗臣諛,危亡不遠。」(《貞觀政要·求諫》)

圍繞對待諫諍的迥異態度,人們將歷史上的帝王將相分為兩大類別:那些居安思危、憂勤萬機、從諫如流的帝王被稱為明君聖主,那些剛愎自用、暴虐武斷、弭謗拒諫的君主被稱為昏君暗王;那些夙興夜寐、憂國憂民、直言敢諫、不辭其誅者,被稱為骨鯁忠臣,那些苟且偷安、投主所好、巧言令色、阻塞言路、危國害民者,被稱為諂佞奸臣。「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湯有司直之人,武王立戒慎之鞀(鼓)」(《淮南子·主術訓》),成為歷代君主的楷模;道路以目,人莫敢言,「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國語·周語》),周厲王、隋煬帝成為弭謗拒諫、身死國亡的典型。指鹿為馬的趙高、口蜜腹劍的李林甫、堵塞言路的賈似道、言過則誅的嚴嵩,是歷代奸臣的代表;鞠躬盡瘁的諸葛亮、君過則諫的魏徵、直言不撓的曹修古、憂國奮爭的范仲淹、諫不避死的海瑞,是古代忠臣的風範。其中,對諫諍認識尤為深刻,並積極納諫和進諫的人物當數唐太宗和魏徵。

唐太宗在諫諍方面經常以隋為鑒。他認為,隋煬帝「好自矜誇」,「愎諫自賢」,大臣虞世基等阿諛順旨,杜口無諫,結果隋煬帝被弒,虞世基等身亡。「順一人之顏性,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國之政也」。所以,唐太宗廣開言路,鼓勵臣下積極進諫。他說:「朕雖不明,幸諸公數相匡救,冀憑直言鯁議,致天下太平。」又說,「朕今開懷抱,納諫諍,卿等無勞怖懼,遂不極言」,「朕所為事,若有不當,或在其漸,或已將終,皆宜進諫」(《貞觀政要·求諫》),可謂求諫若渴。唐太宗有任賢納諫之美,魏徵則有輔君進諫之忠。魏徵既敢於直諫,又善於進諫,史載從貞觀初年到十七年病逝為止,他前後諫諍二百多項,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外交以及皇帝行為生活等各個方面。唐太宗將魏徵的諫諍比作一面鏡子,給予很高評價:「人欲自見其形,必資明鏡;君欲自知其過,必待忠臣」。正是由於唐太宗和魏徵等君臣之間能做到「臣不以數諫為嫌,君不以數諫為忤」,使得當時政治清明、經濟繁榮、社會安定,形成了「貞觀之治」的盛世景象。因此,清朝乾隆皇帝曾不無艷羨地說:「蓋自三代以下,能用賢納諫而治天下者,未有如此之盛焉。」(《貞觀政要》乾隆序)

「夫龍之為蟲也,柔可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若人有嬰(觸犯)之者,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韓非子·說難》)對於進諫的臣子來說,遇到從諫如流的英明君主固然有幸,但大多數情況下,犯顏直諫的行為往往被視為「逆龍鱗」,而有觸忤貶官、下獄、殺頭甚至滅門的危險。夏桀囚殺賢臣關龍逢,商紂剖心忠臣比干,吳王夫差剝皮諍臣伍子胥,即是先例。韓非曾詳細列舉了臣下向君主進言可能遭到殺戮的七種情況:無意說破君主內心秘密者;察知君主借一種公開的行動以掩飾內心的另圖者;猜測到君主內心謀劃而有泄密之嫌者;君主恩遇不厚而進言奏效者;借禮義以揭發君主過失者;謀略得當君主想獨佔其功而參與其謀者;要求君主做其不願做之事者。

批評君主的過失,就好比觸犯「逆鱗」,只要君主有一絲不滿和猜疑,臣子即刻便要遭殃,這生動反映了君主專制下臣子的諫諍之難。諫諍之臣為了使自己的諫諍之言能被接受,既需要敢諫的膽識,又需要善諫的智慧,由此形成了各種不同的進諫態度和方式。一種是忠直死諫。進諫者出於忠君為國或者為了道義名節,置個人生死於不顧,犯顏直上,極陳利害。一種是婉言規諫。它通過旁敲側擊、詼諧言談、現身說法、見機行事、譬喻諷諫等方式向君主委婉曲折地表達自己的意見,既避免遷怒君主,又達到諫諍的目的。根據不同的情況,古人將其分別稱為諷諫、順諫、窺諫、譎諫等。這些既反映了臣子在君主專制下諫諍的不易和難以言狀的心理,也一定程度上表現了進諫者為達目的而注重方式方法的靈活和機智。例如,秦始皇計畫修建一個「東至函谷關,西至雍、陳倉」的大苑囿,大臣們懼威不敢阻止,優旃卻對秦始皇說:「善!多縱禽獸於其中,寇從東方來,令麋鹿觸之足矣。」(《史記·滑稽列傳》)秦始皇因此停止了計畫。此外,人們所津津樂道的鄒忌諷齊王納諫,觸詟說趙太后,淳於髡以鳥喻使齊威王一鳴驚人等故事,都是委婉規諫的典型。可見,婉諫也的確能起到直諫所起不到的效果,所以司馬遷說:「談言微中,亦可以解紛。」

實際上,不管直諫還是婉諫,畢竟都是指責君主過失,仍然要冒很大的風險,歷代圍繞著諫諍與納諫上演了多少慷慨悲歌的歷史活劇。無數忠直骨鯁之士,為了國家的治亂安危,為了興利除弊,義無反顧地把諫諍作為責無旁貸的使命,前者赴,後者繼,使得這一傳統成為中國古代政治文明中的重要內容和寶貴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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