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從天而降 梁振英或在劫難逃(圖)
梁振英
【看中國2014年10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夏新綜合報導)在香港佔中行動持續進行的敏感時刻,梁振英突遭毫無預兆的打擊,知名媒體根據從天而降的證據爆料梁振英曾秘密收取澳洲一上市公司400萬英鎊的費用。分析認為,這件事顯示了背後北京高層圍繞香港問題的激烈碰撞。
梁振英宣布參選後收下400萬英鎊
10月8日,澳洲媒體集團Fairfax Media旗下的《悉尼先驅晨報》刊出《香港特首梁振英因秘密收受澳洲企業700萬澳元巨款面臨質疑》一文,文中根據該媒體調查指出,在香港四面楚歌的梁振英,賺足了數以百萬的澳大利亞上市公司秘密支付的費用,以換取梁支持其亞洲業務的野心。
測量師起家的梁振英,2007年至2011年間擔任英國房地產服務公司DTZ亞太區主席,也是該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澳洲UGL集團在2011年12月4日以7750萬英鎊並購了當時已經破產的DTZ。
文章披露,在正式收購之前兩日的12月2日,在UGL和梁振英簽訂的一分秘密合同中,UGL同意分兩次總共支付400萬英鎊給梁振英。除了400萬英鎊之外,在合約中UGL還保證支付此前DTZ因財務不佳而拖欠梁振英的150萬英鎊獎金。而DTZ其他的股東和無保障債權人則血本無歸,在這其中損失了巨額資產。
梁振英辦公室對此事的回應稱,有關款項與梁振英過去而非未來提供的服務有關,有關合同是他尚未擔任任何公職,也未當選特首時簽訂的。公開記錄顯示,這份400萬英鎊的合約於12月2日簽訂,而梁振英在此前11月28日已經宣布將競選特首。
文章披露,作為交換,梁振英同意保證DTZ亞洲管理團隊成員繼續留任,他本人也會提供UGL按理可能需要的、在推廣UGL集團和DTZ方面的協助。梁振英也同意不與UGL競爭,只會偶爾擔任備詢者和顧問的角色,在一張手寫便條中,梁振英還表示,他提供支持的前提是不產生任何利益衝突。這些說法都與梁振英發言人所聲稱的「款項不涉未來」相衝突。UGL的首席執行官RichardLeupen在當時的合約信件中寫道,「在此期間很高興認識您,我期待將來能夠保持與您的聯繫。您在香港和中國都取得了傑出的成就。」
據悉,這筆400萬英鎊巨款後在2012及2013年分兩期支付給梁振英,而梁在2012年7月1日出任特首後,並未申報這筆橫財。DTZ的管理人和DTZ出售時的主席都表示,他們不知道梁振英與UGL的協議。
文章引述公司治理專家、力拓集團(RioTinto)前高級主管NevilleTiffen的話說:「每當你要向政府官員或公司董事提供財務利益,相關交易一定要透明。沒有做到透明,人們的行為就會受到質疑。」
梁振英威脅封殺從天而降的爆料
美國之音稱,負責這次報導的新聞工作者,《悉尼先驅晨報》亞太新聞編輯John Garnaut表示,他的團隊是在10月5日收到由匿名人士提供的關鍵外泄文件——當年梁振英與UGL之間所達成的合約協議副本。他形容有關文件是從天而降。
《蘋果日報》10月10日報導,負責這宗調查報導的JohnGarnaut公開了在報導刊登前梁振英發出的律師信文本,梁振英透過律師嚴正否認有關指控,並指該文涉及誹謗,並損害梁振英聲譽,如果報導刊登,梁振英保留對媒體和John Garnaut本人的法律追究權利,並限令Fairfax Media於10月8日下午12時30分前回覆,而最終Fairfax Media仍無懼施壓,於當日刊出報導。
北京高層對香港不同調
江派常委張德江控制的人大落閘香港真普選引爆香港佔中行動。港媒報導稱,張德江在日前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會秘密講話中曾威脅,必要時考慮中止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而在佔中爆發後,劉雲山控制的官媒也力挺梁振英。
但在9月22日會見香港富豪團的公開講話中,習近平則強調堅持「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講話中習近平避提不久前張德江在人大通過的政改問題,並避提佔中、罷課等敏感話題。10月10日,抵德訪問的中共總理李克強在與德國總理默克爾共同召開的記者會上,強調中共政府對香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這一方針沒有改變,亦不會改變。
梁在2012年競選特首時,當時各方用盡手段挖料,也未發現這筆交易。這次曝光的時機之巧合、資料之詳盡,被記者形容為「從天而降」,因此有分析認為這次行動絕對是「國家級動作」,此敏感時刻就是有人想要讓梁振英下臺。
10月8日,香港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發表聲明,指根據報導,梁振英已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及違反行政會議的利益申報規定。他表示,如果事件屬實,梁振英已嚴重違反多項法例和行政規定,要求梁立即全面交待事件。
10月11日,梁振英在銅鑼灣世貿中心被問及是否會因秘密收取澳洲企業400萬英鎊而引咎辭職,梁以沉默應對。香港學民思潮及學聯11日晚上向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發公開信,信中稱,當大陸處處反腐肅貪,連周永康等大貪官亦要伏法之際,位處香港的另一位涉貪官員梁振英卻獨取5000萬(港幣),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