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擇手段為「貪」(圖)

」字在小篆中的字體形狀與今天的「貪」的繁體字寫法大致相同,並無太大變化。

「貪」字源流

 

「貪」字是一個形聲字,上面的「今」是它的聲旁,下面的「貝」是它的形旁,說明「貪」的本義與錢財有關。「貪」的本義是欲物,意思是想要財物。

貪財的人為獲取財物,以違反法律來滿足自己對財物的佔有慾,於是「貪污」就由此產生。與「貪污」的意思相關的詞語也不少,如:貪財、貪賄、貪贓枉法、貪官污吏等。

「貪」字還表示對某種事物慾望老不滿足,求多,有過分的意思,如:貪玩、貪杯、貪嘴、貪心、貪婪、貪戀、貪得無厭。

「貪」字也有片面追求的意思,如:貪圖、貪便宜。

也有人經過考證,認為「貪」字是個會意兼形聲字。說它是會意字,主要指它的聲符「今」字。這個「今」字可理解為「曰」字的倒寫。甲骨文、金文和小篆的「曰」字,其形狀就像倒過來的「今」字。「曰」字表示說話的「說」。這倒寫的「今」與「貝」組合,就是開口閉口都談錢,表明這個人是非常愛錢的,本義是愛財,而且是不擇手段地撈取錢財,這就是「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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