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於軾:窮人的稅負比富人還高

【看中國2014年09月20日訊】由於連年來中國稅收增長率高出GDP增長率一倍多,而2007年的稅收增長超過GDP增長兩倍,稅收佔GDP的比例不斷上升,全國人民所創造的財富中有更大的比例被政府徵收,留下給百姓就越來越少。稅收低的時候它對收入分配的影響不大。但是稅收高的時候它對收入分配的影響越來越大。像現在這樣的變化,稅收在GDP中的比例上升,對於貧富收入分配有什麼影響,值得我們密切注意。

稅收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調節收入差距。其原則是從富人那裡多征一點,用於幫助低收入階層的教育,醫療,市內交通等開支。一般所採取的辦法是累進所得稅。可是在中國,由於財產性收入很難征到稅,所得稅徵收的對象主要是工資所得,而財產所得是富人的主要收入來源。結果是富人收入中有較大的部分沒有交稅。不過這一現象並不是現在才有的,是一個老問題。現在我們要討論的是稅收在GDP中的比例提高以後,不同收入的人群受到的影響如何。 大家對稅收的印象主要是從個人所得稅來的,有些收入低的人不交個人所得稅,就以為自己沒交稅。其實在總稅收中個人所得稅只佔7%,其餘的93%也都是從老百姓那兒征來的。中國的政府很聰明,收了稅還不讓你知道。不像大部分別的國家,從百姓那兒收了多少稅必須清清楚楚地告訴納稅人。我們從超市買東西,價格裡面都包含著稅,只不過收據上並不寫出來。我們打電話,用電交電費,裡面都有稅,而且收據上都不寫明白。於是大家以為政府多收了稅,和自己沒有什麼關係。只是關心個稅的起征點是1600元還是2000元,而把納稅的大頭給忽略了。

個稅以外的93%的那部分都是什麼稅呢?按照徵收的比例高低排列,最主要的是增值稅,佔36.7%;其次是企業所得稅。佔20.0%;再其次是營業稅,佔14.7%;再次是進口品的消費稅和增值稅,佔14.3%。這四項稅佔了全部稅收的85.7%。再加上個人所得稅的7%,就是92.7%。其他還有消費稅5.4%,關稅3.3%等。要分析稅是從哪兒征來的,主要是分析這幾部分稅收的來源。

分析稅負最後是誰在負擔,在經濟學裡叫稅負的歸宿,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表面上看中國的稅都是企業在交。其實企業肯定會把稅加到價格裡去,不可能企業自己掏腰包替消費者付稅。企業的產品加稅以後,消費者的負擔加重了,產品的銷量會減少,這是企業真正的損失。所以不論表面上是企業付稅,或者是消費者付丹稅,最後都是一樣的,稅負都會在企業和消費者之間分擔。分擔個的比例由商品的消費和生產特點決定,是一個很難計算的問題。

但是從總體上可以看出,稅收都直接間接跟消費有關。不論是超市買東西,或者是交電話費等等,其中都包含著增值稅和營業稅。連關稅也是和消費有關。比如講,進口一臺發電設備,國家徵收了關稅。這部分稅負進入到發電的成本之中,最後是由電的消費者負擔的。所以說,我國的稅收最終是和消費聯繫著的。消費多的人多納稅。不消費就不納稅。一般而言,從納稅的絕對數來看富人消費多,所以每個富人納的稅也多。窮人則相反。但是,如果拿相對值,拿納稅佔收入中的比例來看,結果正好相反。

每個人的收入分成消費和儲蓄。除開個人所得稅,儲蓄的那部分是不納稅的。你在抽屜裡放上一萬塊錢,過了一年還是一萬塊,政府不可能從你儲蓄的錢裡徵稅。如果你在銀行裡存上一萬塊錢,一年後也還是一萬塊(不算利息所得的話),政府不能從你的存款本金中收取任何稅金。但是如果你有了消費,政府就有辦法收你的稅。而富人的儲蓄在總收入中佔的比例高,也就是不納稅的部分佔的比例高。所以相對於收入而言,他們的納稅比例較低。窮人則相反,他們的大部分收入都消費掉了,這部分都納了稅。因為他們的儲蓄比例低,所以不納稅的部分佔的比例也低。

所得稅應該和收入相聯繫。一個人有了收入就要納稅,不管你消費了沒有。這比較合理。可是中國的所得稅只佔7%,而和消費有關的其他稅種佔了大頭。這樣的稅制設計,有利於富人少納稅,變成了累退稅,是非常不合理的。因此我們稅制改革的大方向應該是增加個人所得稅的比例,降低其他稅的比例,尤其是要對財產性收入嚴格徵稅,把累進所得稅真正落實。在發達國家裡,個人所得稅要佔總稅收的一半左右,而且都執行累進位。這個道理很明顯,但是中國的稅改至今還沒有認真地考慮如何增加所得稅的比例,對財產性收入嚴格徵稅,並實行累進位。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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