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9月17日訊】近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案主審法官向媒體透露更多有關劉志軍受賄的詳細內情。
大陸媒體《北京晨報》報導,主審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受賄案的法官邱波透露,承辦劉志軍案時有「如山的重負」,每天都覺得像在走鋼絲,沒有退路,也不能有一點點閃失。
邱波稱:「開庭時間雖然很短,但背後做了非常多的工作,確實很複雜。」
他表示,為了辦理此案,先後奔赴北京、上海、太原等地的100多家銀行,凍結關聯贓款贓物等資產近30億元(人民幣.下同),翻閱400多冊卷宗。
2013年6月,中共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劉志軍受賄案時,檢方指出,劉志軍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6460萬5400元,提出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7月8日,法庭一審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檢方提出的6400多萬受賄金額與邱波最近透露的30億涉案資金差距甚遠。
而在7月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決之後,法院曾透露,劉志軍濫用職權使丁羽心等人謀取利益30餘億元,辦案機關扣押凍結了丁羽心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大量現金、股權、房產、書畫等,媒體提到的374套房產也包括在內。
法院還稱,劉志軍收受了6400多萬,他授意丁羽心為其疏通關係解決問題,丁羽心花了4900萬。法院認為,劉志軍這一行為與直接收受錢款的受賄行為有不同。
劉志軍涉案金額如此之巨,媒界一度曾對其沒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展開熱議。
知名律師劉曉原曾向德國之聲表示,劉志軍案是個走過場的宣判,劉志軍本人也應該早就知道「免死」的結果。根據現有《刑法》和劉志軍的犯罪事實,劉志軍應該適用最高刑。
不過也有分析認為,劉志軍一直被外界認為是江澤民的心腹馬仔,原中共鐵道部一直以來為江系勢力所掌控,被稱之為「半獨立王國」,給劉志軍留活口,不排除劉被當做制約江派的一張底牌。
據稱,江澤民當政期間每到地方上視察,乘坐專列都由劉志軍全程陪同,劉鞍前馬後精心侍候拍馬屁,成為江派人馬中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此外,劉志軍將鐵通的資產轉給了江的兒子江綿恆。
香港《爭鳴》2013年8月號曾發文透露,稱劉志軍終得不死,是因為他手中握有兩張保命的「王牌」。
報導稱,劉志軍為保命曾放風說自己掌握有江澤民在專列上的春宮錄影,自己要是丟命,家屬就不惜冒任何風險在海外公開。這一點咬住了「老恩主」江澤民,江澤民反過來只能拚命「搭救」。
此外,劉志軍不揭發現任中共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是其保命的第二招。
報導表示,中共官場高層皆知劉志軍擬花20個億買副總理職位,而傳說答應他的人正是當時分管交通的副總理張德江。後者幾乎公開地表態,願意推薦「頗有改革魄力」的劉志軍接手自己在中共國務院的空位。更有消息稱:張還向劉保證「升任國務委員還是沒有問題的」云云。
當時,時政評論人士石實曾公開分析說,劉志軍此招甚毒,不管其手上是否真的有掌握這兩個高層人物的罪證,但是劉通過對外放風,遲遲不公布這些,或正是最終逃過死刑的原因。
責任編輯: 蔣孜珍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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