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四方協議簽訂 可交易證券範圍出爐(圖)


9月4日,上交所總經理黃紅元(中)與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左)和中國結算總經理戴文華在四方協議上簽字

【看中國2014年09月05日訊】昨日,滬港通《四方協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簽署,意味著具體承擔滬港通市場組織業務的兩所兩司已經就各方面的機制安排達成完全一致。據介紹,《四方協議》作為滬港通業務進行四方合作的基礎文件,用以明確四方的權利和義務,內容涵蓋滬港通主要基本業務細節。

在簽約儀式上,上交所理事長桂敏傑表示,「《四方協議》為滬港通業務合作構建了完整的協議框架,明確了四方就滬港通股票交易、結算、存管、市場監察的各項權利及義務,標誌著具體承擔滬港通市場組織業務的兩所兩司已經就各方面的機制安排達成完全一致。下一步,我們將加快業務技術準備,盡快公布各類業務規則,深入開展技術系統測試,為滬港通正式推出創造更好條件。」

滬港通的推出更主要的考量是改變市場機制,引入新的市場活力與理念,形成一個長期的制度安排,逐步實現資本市場的雙向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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