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書畫的獨創風格賞析(圖)
獨創的風格是藝術家的精魂所在。鄭板橋在書畫表現上不斷尋求創新,「掀天揭地之文,震電驚雷之字,呵神罵鬼之談,無古無今之畫,原來不在尋常眼孔中也」。 「不在尋常眼孔中」,必然要求有超人的膽識和豐富的創新能力,這在他的繪畫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鄭板橋《梅蘭菊竹》
他學習前人,注重領會畫理神韻,不受技巧成法的羈絆。「濃淡疏密,短長肥瘦,隨手寫去,自爾成局,其神理俱足也。」文與可是畫竹大家,也是他師法的重點,對他的胸有成竹,鄭板橋大反其道,提出胸無成竹。在他看來,有成竹無成竹,其實只是一個道理。只要明瞭畫理,就可以自由發揮,遺貌取神,自出新意。在這種思路指引下,他取人所棄,化忌為新,畫出了自己的新面貌。「始余畫竹不敢為桃柳葉,為竹家所忌也;近頗作桃葉柳葉,而不失為竹之意,總要以氣韻為先,筆墨為主。古來畫家習俗,皆成陋語矣。」
重意趣不拘成局。「江館清秋,晨起看竹,煙光、日影、露氣,皆浮動於疏枝密葉之間。胸中勃勃,遂有畫意。其實胸中之竹,並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紙,落筆倏作變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總之,意在筆先者定則也,趣在法外者化機也。」從「眼中之竹」到「胸中之竹」再到「手中之竹」,從對事物的審美觀照到審美意象的構思再到審美創作的完成,不可能毫無遺漏地實現傳遞、轉化和展示。創作往往會受到時間、地點、場合、心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存在著「化機」,即可能出現「定則」之外的「天趣」,如果一味執著於「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的一一對應,執著於最初的思維定勢,就不能隨機應變,因勢利導,也就難以達到心手雙暢、妙造自然的創作境界。
重簡練不好繁複。「始余畫竹,能少而不能多,既而能多矣,又不能少,此層功力,最為難也。近六十外,始知減枝減葉之法。」始少繼多復歸少,其中經歷了否定之否定的過程。鄭氏後期畫竹「冗繁削盡留清瘦」,竹竿細而不弱,竹葉少而不疏,並充滿自信,「敢雲少少許,勝人多多許。」正如朱光潛先生所言:「美術作品之所以美,不是在美已表現的一部分,尤其在美未表現而含蓄無窮的一大部分。」唯有含蓄無窮,才能耐人尋味,讓欣賞者有更大的空間去充實內容,領悟意味,完成審美,而作品的價值也正在其中得以實現。
重整體不輕部分。鄭板橋往往將繪畫與題跋、文字內容等統一考慮, 融詩書畫印於一體。他用寫字的方法作畫,「寫蘭如作字,蘭葉尤妙,焦墨揮毫,以草書之中豎長撇運之」,又用作畫的方法寫字,「板橋作字如寫蘭,波磔奇古形翩翩」,而融會貫通獨創的「六分半書」,筆畫錯落有緻,欹正相諧,有如亂石鋪街,形亂而神不亂,體勢雜而態自然。他的題跋文字用平常話講深刻理,往往獨抒己見,耐人尋味。他的用印以漢印平實一路為主,印文內容或自嘲,「七品官耳」、「鄭風子」,或自得,「乾隆東封書畫史」,「動而得謗名亦隨之」、「青籐門下牛馬走」等等,與畫風、文字、書法皆相互呼應,渾然一體,形成較強的整體風格,在中國繪畫史上留下了奪目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