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古董收藏品被扣押 歸還時竟全被調包(圖)

【看中國2014年08月20日訊】湖南老人梁東雲在2001年因為盜竊古墓被捕,當時他家裡收藏著的價值連城的古董,也被警方扣押。雖然事後證實這些古董與盜墓無關,屬於梁東雲私人財產。但是自2001年至今的10多年間,梁的妻子不斷要求警方歸還屬於梁東雲的古董,卻總是被警方以各種理由拒絕。本該是「億萬富翁」的梁東雲出獄後,被迫與妻子多年住在一座危房裡,故事令人心酸。(詳情請看本網站8月15日的報導《難以置信 湖南一「億萬富翁」 竟住危房》)

最近,該事件有了新的發展。

據大陸媒體報導,不久前,梁東雲突然接到通知說,他可以去領回10多年前被警方扣押的古董了。

8月17日,梁東雲前往貴州臺江縣公安局,準備領取他在2001年被臺江縣警方扣押的古玩。但梁東雲發現,臺江縣警方當初扣押的古玩竟然全遭調包,而且扣押物清單上的數量和警方展示的物品數量不相符。

8月17日前往貴州臺江之前,梁東雲的妻子劉體康在家為自己丈夫卜了一卦,卦象「大吉大利」。

梁東雲之所以有此行,是因受臺江縣公安局相邀,領取他在2001年被臺江縣警方扣押的古玩。古玩一共58件,另有7張錯版人民幣,以及其他一些物品。

帶著這樣的好兆頭,72歲的梁東雲和親戚一行3人8月18日抵達臺江。與主人闊別13年之久的寶物們,即將重回主人家中。

但當中午12時警方出示扣押物時,梁東雲的心都涼了。他說,臺江縣警方當初扣押的古玩全遭調包,而且扣押物清單上的數量和警方展示的物品數量不相符。

目前,斥責警方調包的梁東雲拒領扣押物,並表示將向紀委部門實名舉報臺江警方。

邀上見過藏品的親人共赴臺江

警方出具的扣押物清單顯示,梁東雲被扣押的古玩有58件,另有7張100面值人民幣。梁東雲說,這些古玩和錯版人民幣,全部的市場價值如今近億元。

梁東雲說,雖然臺江警方之前托大陸媒體向他表示「絕對保證人身安全」,但他還是擔心警方搞名堂。從8月17日開始,幾乎所有陌生來電,梁東雲一概不接。

出發前,他邀請70歲的弟弟梁東權和另外一位親戚作陪。

叫梁東權的另外一個目的,是因梁東權之前曾見過其中一些收藏品,還能當作證人。

梁東雲的妻子劉體康作為被扣押物最佳證人,卻因母親在8月17日突然病逝放棄隨行。但她之前為了丈夫此番貴州之行卜了一卦,卦象結果顯示「大吉大利」。

8月17日中午11點13分,梁東雲兩兄弟從湖南漣源市出發,登上K79次列車,晚上7點,梁東雲兩兄弟到達貴州凱裡市。

因為之前多次到凱裡做生意和上訪,到站後梁東雲就帶著弟弟直奔之前長期住的那家旅館。「人熟,安全些。」

想看到扣押物進程並不順利

梁東雲到達臺江縣公安局,是在18日上午10點45分。

他一如往常,直奔設在公安局一樓大廳的信訪室處。負責信訪接待的「020442」號警員,一眼就認出了梁東雲。

他在招呼梁東雲等人坐下後,就撥打電話匯報梁東雲到來的消息。

簡單的通話結束後,這位警員回覆梁東雲說,領導讓等一下,並讓梁東雲拿出身份證進行信訪接待登記。

而後,這位警員開始責怪梁東云「為什麼你登記的手機是錯誤的」、「你的問題不是一年、兩年的問題,組織上處理要有一個過程」。

接待員談了十多分鐘,對「扣押物歸還與否」隻字不提。隨行的親戚便提醒說:「讓我們來領扣押物,到底什麼時候兌現?」

家屬提醒後不久,臺江縣信訪辦主任劉澤凱來到信訪室,要求和梁東雲單獨談,並要做筆錄。

在治安管理大隊辦公室,劉澤凱首先詢問梁東雲,在網上發的內容是不是事實,圖片是不是事實;其次當年和他一起盜掘古墓的人還有3人在逃,希望他能配合警方。

聽完劉澤凱的問話後,坐在椅子上的梁東雲蹭地站了起來。沖劉澤凱吼著說:「你這是拖延時間!」

而後梁東雲繼續吼著說,案子都過去那麼多年,該服的刑也服了,但收藏品和案件無關,你們怎麼不歸還?今天來,只談扣押物,其他不談。「你們不歸還,我們就走。」

說完,梁東雲拿上放在桌上的袋子便往門外走。

見梁東雲走後,劉澤凱一臉尷尬地走出來。這時,已是上午11點10分。

雙方不歡而散時,梁東雲再次詢問劉澤凱:「今天能不能看到扣押物?」

劉澤凱沒立即表態。但20分鐘後,他又來到梁東雲身旁,告訴梁東雲,當天可以去領取扣押物,但隨行人員只能1人。

經協商,11點50分,梁東雲和隨行的2人都前往臺江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查看闊別梁東雲13年之久的扣押物。

看到裝扣押物的盒子時,梁東雲說,自己的心就涼了。

那是兩個約30厘米高、60厘米長、40厘米寬的音響盒子。「這樣的盒子,連一個瓷器都裝不下,怎麼可能裝下58件古玩。」

但都到了現場,梁東雲還是耐著性子聽劉澤凱的介紹。


臺江縣警方擺出被扣押的古玩讓梁東雲及其親屬辨認,梁東雲發現自己的古玩全被調包了。

劉澤凱首先向梁東雲展示的是木板彫刻。看到劉澤凱一件一件取出,梁東雲是「又氣又想笑」。

他說,氣憤的是,這些看上去很新的東西,完全不是他的;想笑的是,劉澤凱對著當初扣押的32件木板彫刻清單,卻拿出33件木器。

「這數量怎麼多了?」隨行的親戚問劉澤凱。劉澤凱對此回答說,不知道。

和木板彫刻裝在一個盒子裡的,還有4件石器。和干乾淨淨的木板彫刻相比,4件石器則佈滿塵土。

梁東雲說,看到石器時,他差點氣暈了。

他說,警方展示給他的不知道是什麼石頭,而他當年被扣押的是田黃石。據瞭解,田黃石目前的市場價值為3-10萬元/克。

梁東雲還說,當初扣押清單中,有一個放大鏡,那是他使用的一個金色折疊式雙鏡面放大鏡,但警方展示的卻是一個幾乎全新的黑色普通放大鏡。

看完這3樣東西。梁東雲和隨行的親屬就說,不要看了,這些東西都不是。

就當眾人都準備放棄時,劉澤凱又打了一個電話。差不多20分鐘後,一個領導模樣的中年男子來到現場。要求打開繼續看,並讓梁東雲的弟弟梁東權離開房間,也不再允許梁東雲的隨行親屬拍照。

「不看不知道,一看發現警方的漏洞越大。」梁東雲說,在展示瓷器時,警方一共拿出18件瓷器,但扣押物清單上,瓷器的數量是10件。當初扣押的7件陶器,則一件也沒有。

於是隨行的親戚便問警方:「陶器呢?」

「警察當時肯定也分不清什麼是瓷器,什麼是陶器。」在場的警察回答說。

「分不清,能在扣押單裡寫陶器、瓷器?」梁東雲和親屬反問。

對此警方人員只能說,那就不知道了。

警方最後向梁東雲一行展示的是銅器。按當初的扣押清單,銅器一共是2件。但警方只拿出一塊圓形帶波紋的銅板。隨行的親戚對澎湃新聞稱,作為外行都能看出那東西是假的,何況是做古玩生意十多年的,能收藏這些「破爛」?

即便如此,他們還是問劉澤凱說:「還有一塊銅器呢?」

於是,劉澤凱又拿一個酒杯狀,看起來比較新的東西說,這是銅器。

「那是銅器嗎?」梁東雲的反駁,讓劉澤凱不做聲。

到臨走時,梁東雲突然想起自己的扣押物中,還有7張面值100元的錯版人民幣。便詢問說:「錯版人民幣呢?」

在場的有警察說:「那700塊錢已經在修墓的時候用掉了。」

在整個展示過程中,唯一能對上數的,是當初扣押的3個加一節手鐲。梁東雲說,雖然數量能對上,但那不是他的東西。

梁東權說,當初大哥的收藏品中,有一件青花瓷他是親眼見過,但這次那個瓷器沒有蹤影。

梁東雲和隨行人員都證實,警方在展示扣押物時,出示了扣押物照片的複印件。並稱,這是當時辦案警察當時扣押時拍的照片的複印件,時間是2001年12月份。

當梁東雲等人要求警方出示原件時,得到的答覆是,原件不能出示。

待梁東雲一行看完所有的「扣押物」展示後,警方人員便問「領不領走?」

「我不要,這不是我的東西。」梁東雲說,他要去找當初的時任公安局局長、刑警大隊大隊長對質,下次再來。

但警方人員卻回覆說,以後他就沒這樣的機會了。

心有不甘的梁東雲說,如果貴州告不贏,他就去中紀委告狀,一定要把東西要回來。

律師意見

對於雙方的爭論,著名律師朱明勇說,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警方的責任無可規避。首先,他們在扣押當事人物品時,當事人不在場,且沒有經過當事人簽字確認,這是違規行為。

其次,現在警方出示的扣押物,和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扣押物清單不吻合。

此外按規定,警方在偵查期間如果發現扣押物與案件無關,應在3日之內退還當事人。即便不退還,也應隨案移送。目前這些「古玩」不論真假,對不上號的東西去哪兒了,這是一個性質非常惡劣的事情。如果被辦案人員佔有、私分,警方人員就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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