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阻止猥褻男 反遭獲救女孩親友指責(圖)


馬正亮最近很鬱悶

【看中國2014年08月08日訊】最近,馬正亮很鬱悶。8月1日,他為救兩名騎車女孩,鼻樑被打骨折。事後,兩女孩將他送醫,還墊付了醫藥費,他很感動。可是,就在媒體報導的當日晚上,被救女孩的親友到醫院找到他,稱他「找記者是想出名」,將他指責一通。

一開始很感動

被救女孩主動墊付了醫藥費

8月1日晚上8點多,在徐州鬧市區,一名男子從花壇中衝出,撲倒兩名騎車女孩,試圖當街猥褻。危急時刻,「大叔」馬正亮挺身而出與男子展開搏鬥,鼻樑被打骨折。事後,兩女孩將馬正亮送醫,還墊付了醫藥費。

當晚在醫院,被救女孩及其家人均對馬正亮表達了謝意,並主動掏出3000多元錢墊付了前期的醫療費。馬正亮說,當時他很感動,也很不安,他不想給別人添麻煩。

馬正亮說,和施暴男子搏鬥的地點位於市中心,人流量很大,「在我發現那名男子施暴的時候,起碼有20多人在周圍,但沒有人上前制止。」他和施暴男子搏鬥時,人越聚越多,但無一人出面幫忙。

「要是有人幫忙,我也不至於被打得鼻樑骨折。」 施暴男子個頭接近1米8,馬正亮拖著使不上勁的一條胳膊,與他苦苦糾纏,一直到警察來將施暴男子控制住。

馬正亮原本是一家工廠的電工,20多年前,他在工廠調試機器時,胳膊被絞進機器,接骨用的鋼板至今還留在胳膊裡。被送到醫院的當晚,他就被查出血壓較高。

事後調查,施暴男子今年38歲,家住銅山區利國鎮。事發後,男子的父親趕到派出所,出示了其有精神殘疾二級的殘疾證。

當時警方表示,馬正亮的行為符合見義勇為的事跡要求,將幫助其申報見義勇為表彰。

後來有點寒心

遭女孩親友指責「你是想出名吧」

馬正亮鬧市區救人的事跡8月3日相繼被媒體報導,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反響。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當天晚上,兩名女孩的親友找到我,把我指責了一通。」

昨天下午,馬正亮剛從附近的小醫院打吊水回來。「我不怕流血,但我很傷心。」馬正亮說,女孩的親友認為,有媒體在報導中使用了女孩的側面照,雖然打了馬賽克,但仍對女孩的形象帶來了負面影響。「他們說是我把記者叫來的,自己想出名。」馬正亮覺得很冤枉,「我當時只想到救人,哪考慮其他的東西?這事是我哥哥告訴媒體的,他也沒有別的想法,就是想弘揚一下正能量而已。」

馬正亮說,女孩親友最後拋下一句「我們不管了,你找派出所吧」,就離開了,之後再沒來過醫院。8月5日下午,預付的醫藥費用光,馬正亮只好離開了醫院。

馬正亮因公傷殘,平日以打打零工為生,只夠餬口而已。「家裡也沒有其他人,和愛人離婚後,兒子跟著她生活。」

馬正亮說,親朋好友事後都怪他「多管閑事」,但他堅持認為自己做得沒錯。他說,如果當時不去救的話,可能會後悔一輩子。

昨天,記者聯繫了一名當事女孩,她表示自己「不方便說什麼」,隨後就挂斷了電話。

接下來怎麼辦

符合見義勇為 賠償還沒著落

由於打傷他的很可能是名精神疾病患者,馬正亮擔心此事會不了了之。馬正亮的行為應當符合見義勇為的事跡要求,但相關材料準備完畢後,還得送到區見義勇為基金會。

目前,涉嫌肇事的男子已經被送到精神病醫院治療。是不是間歇性的精神疾病以及肇事時的精神狀態等,還需要司法鑑定才能進一步確認。根據其肇事時是否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來裁定是否擔刑責。

對於馬正亮的醫藥費問題,如果肇事男子的家人積極主動配合的話,可以由其家人來先期賠付。

但問題是,男子的家人並不主動配合。

對此,江蘇紅杉樹律師事務所的程棟律師表示,首先,如果確認這名肇事人患有精神疾病的話,那監護人要承擔責任;其次,兩名女孩是受益人,在侵害人無力賠償的情況下,受益人應當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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