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將表決281決議 要求中共停止活摘器官(圖)
281號決議案的首席發起人、共和黨眾議員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
【看中國2014年08月01日訊】(許家棟編譯/綜合報導)據美聯社報導,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上7月30日通過了281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國家批准進行的對囚犯「摘取人體器官」。
人權組織一直批評中國採用的大多數移植器官來源於死刑犯。中國在2012年曾經表示,計畫在三至五年內取消這種做法。
這項決議案特別表示,這些移植器官來自於包括大批法輪功成員、其它宗教以及少數民族群體的成員。該項決議還要求美國國務院調查在中國進行器官移植的做法。
281號決議案的首席發起人、共和黨眾議員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指責「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採取暴力和有針對性的逮捕和鎮壓」,並稱「強摘被逮捕者的器官」。
聯邦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民主黨眾議員艾德·羅伊斯(Ed Royce),被稱為活體摘取器官的「不合情理並且侵犯人權的」,而且是針對人的信仰或種族,這是無法容忍的。他說,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中國正在實踐了自己的話,結束死刑犯器官移植,並成立一個自願捐贈器官的系統。
周永康2002年調任公安部部長---同羅干一起主管活體摘取器官
中共前黨魁江澤民1999年發動迫害鎮壓法輪功以來,已有上百萬法輪功學員因迫害失去生命,數萬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活體摘取。
今年7月29日傍晚,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宣布立案審查。中共前黨主席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周永康就一直緊緊追隨,殘酷迫害善良百姓,踏著無辜百姓的鮮血步步高陞。周永康十多年來,涉及成千上萬的人命。
周永康和羅干直接推行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周永康等元凶利用國家機器統一組織在全國範圍針對法輪功學員的群體滅絕性大屠殺,在中共政府的支持和保護下,由司法系統和軍隊、武警、地方等醫療機構聯合進行的系統犯罪,使迫害達到了人性滅絕的地步。在「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下簡稱「追查國際」)公布的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錄音證據中,李長春親口說出,周永康具體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這個事。
2006年3月9日,曾經是新聞記者的知情人皮特(化名)先生向海外媒體透露瀋陽蘇家屯地區有一個秘密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這些法輪功學員的內臟器官在人還活著的情況下被割除、販賣,然後他們的活體被焚燒掉。
一個星期後,另一位女證人瀋陽蘇家屯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前工作人員安妮(化名),作證該醫院曾關押約6千法輪功學員,這些人中已有四分之三被活體摘取器官。安妮的前夫就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眼角膜的主刀大夫。
之後,第三位證人——中共知情老軍醫的指證,不但肯定了活體器官集中營的存在,而且指證這樣的集中營在全國多達36處。
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中,「追查國際」的調查員和一些媒體記者以患者的身份給國內一些相關醫院打電話,電話錄音表明至少 在河南、山東、上海、廣州、北京、天津、遼寧、湖北,都有醫院工作人員或直接參與移植的醫生向調查員表示,可以提供法輪功學員的活體器官。
國際醫學專家根據大陸器官市場的奇異現象分析,認為大陸一定存在龐大的地下人體器官庫,甚至活體器官庫——事先驗好血型和做好相關資料檔案的活體器官供應者,在市場上獲得器官「需求」之後,這些活體器官供應者就被送入「醫院」(屠宰場),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器官市場上「隨叫隨到」的超短的等候時間。
2006年5月17日《華夏時報》報導了一則新聞:「四十八小時兩次換腎二十二萬換來財命兩空」,透露在中國換腎跟買豬腰子一樣容易的秘情。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在其網站上公開宣布:他們那裡做腎移植,最快一週。
近十年來,國際上流行到中國去做器官移植手術的「器官移植旅遊」。根據官方公布的每年移植數量,特別是2002年以來,大陸移植一直呈上升狀態,但在2003年至2006年間,來自死者的器官突然成倍增加,使移植數量呈現蘑菇雲一樣的爆炸式膨脹,2005年達到了創記錄的一萬兩千多例。
調查報導〈「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系統翔實地分析了在每年變化不大的普通死刑犯之外,在2003年至2006年期間,中共利用偷盜法輪功學員器官,才有了這四年移植量的大爆炸。
這個星球上還沒見過的邪惡
2006年7月6日,加拿大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及加拿大前國會外交和人權委員會會長、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發表了第一份《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獨立調查報告》,結論是從2000年開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一直發生,而且遍及全中國。
麥塔斯當時說:「指控的內容和我們的發現是駭人聽聞的。對我們來說,這是一個我們在這個星球上還沒見過的邪惡。」
2014年7月9日,歐洲委員會部長理事會(the Council of Europe's Committee of Ministers)頒布新公約立法禁止人體器官販賣,呼籲所有國家都來簽署公約,要求各國政府立法將非法摘除人體器官定為刑事犯罪,以便更有效的起訴販賣器官者,切實地對販賣人體器官的行為定罪並依法懲罰罪犯。公約將很快開放給歐洲及全球各國簽署。
2014年2月26日,美國伊利諾伊州眾議院在年度全體大會上,全票通過了HR0730號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3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通過一項緊急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體摘除器官;並呼籲中共「立即釋放」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所有良心犯。據悉,這項議案震驚中共高層;現任高層為留後路,8天後通報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落馬;通告中罕見強調其跟迫害法輪功團體有關的三個隱秘頭銜。
目前,包括聯合國、美國、澳洲、歐洲、以色列、加拿大、臺灣等國家與地區,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全球有近150萬人聯署簽名,要求制止中共活體摘取器官。同時,全球法輪功學員以反人類罪、酷刑罪及群體滅絕罪,在30多個國家及地區起訴江澤民、羅干、周永康、薄熙來等50多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