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一名中國籍前女僱員因涉嫌洗錢在澳洲被判4個月監禁。她被控曾在北悉尼火車站外接收兩袋共計逾80萬澳元的現金。
據時代報報導,地方法庭法官克萊爾.奎因(Claire Quin)表示,被告王春華(Chun Wa Wong,音譯)和另一被告在今年2月25日從墨爾本飛往悉尼。二人隨後乘坐出租車抵達北悉尼進行金錢交換。
兩名被告與另一個未知姓名的第三人在火車站外交接了大筆現金,該案的另一被告提供了一個密碼。之後,兩名被告於當日乘航班返回墨爾本。
法官奎因表示,兩名被告把兩袋現金放在車上並從機場驅車前往鮑克斯山(Box Hill)。警方在埃爾加路(Elgar)攔截了二人乘坐的汽車。
29歲的王春華週二(29日)在法庭上承認洗錢罪名。法官表示,被告王春華曾供職於香港的中國銀行(Bank of China),隨後參與該洗錢集團活動。據悉,王春華曾持有臨時工作簽證在墨爾本一個麵包店打工。她同意和同案被告一起前往悉尼拿錢。
法庭獲悉,王春華童年時曾與父母一起在香港生活。隨後,她被送往廣州與祖父母同住。後來,王春華返回香港完成中學教育。
據報導,王春華刑期滿後,會立即被遣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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