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願意付一切代價阻止的案子(圖)
紀實小說連載

【看中國2014年07月22日訊】《江澤民其人》第廿一章:全球起訴風雲激盪 法網恢恢無處可藏

3.二戰之後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

儘管江澤民願意付一切代價阻止訴江案,但世界各地的訴江案卻越來越多。到2005年6月就有15個針對江澤民的訴訟案,加上對江的黨羽的追究,共有47個以上的訴訟案,成為二戰之後最大的一起國際人權訴訟。

這些起訴案得到了世界許多著名律師和學者的支持。

在德國,曾把阿根廷前獨裁者推上法庭的著名刑事法律師沃爾夫崗.卡萊克,於2003年11月幫助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指控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在鎮壓法輪功中犯下的罪行。

在比利時,國際著名人權律師喬治.亨利.波提代表法輪功學員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訴訟,他本人因控訴前智利獨裁者奧古斯特.皮諾切特而聞名於世。

在澳大利亞,名畫家章翠英女士起訴江澤民的計畫得到了當今著名的人權律師、聯合國賽拉利昂特別法庭主席傑佛裡.羅賓遜的幫助。

曾就中國制定刑法條款提供諮詢、美國最有威望的律師之一阿蘭.德希維茨認為,江不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他說,如果國家元首他們親自下命令採取群體滅絕行動,而且他們對局勢有權力控制的話,沒有人能因為他是國家元首而避開司法公正。很顯然我們都知道前南斯拉夫獨裁者米洛舍維奇正在海牙國際法庭受到審判,他實質上曾是國家元首。假如希特勒還活著的話,他也會在紐倫堡以國家元首的身份被起訴。

美國著名人權律師莫頓.斯凱勒教授表示,「江澤民的酷刑和群體滅絕罪,不僅違犯美國法律,違犯基本的國際法,也同樣違反中國政府的法律。因此,訴江案針對的是江澤民個人的犯罪行為。訴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權運動的一部分,這種訴訟的意義在於,在世界範圍內建立這樣一個基礎,即任何官員如果犯下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如酷刑和群體滅絕罪,都要負刑事和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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