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頭 得彩 中彩

口語中,常把運氣佳、辦事順利,說成是「彩頭好」;將某件事獲得意外的成功,喻之為「得彩」和「中彩」。

「彩」,是指多種顏色,如五彩、彩繪;又指文采、光彩。戲劇、歌舞中的化裝排練,俗稱「彩排」。這些解釋,都與「彩頭」、「得彩」、「中彩」沒有更為直接的關係。

在古代,有一種擲骰子的賭博遊藝。骰子,又名色子,為小巧的四方體,每一面都嵌著或紅或黑的「點」。玩這種遊藝,視人數多少,骰子可用一顆、兩顆,也可用多顆。按順序擲出,或以朝上一面的「點」數多少,或以某種顏色的「點」數多少,來決定勝負。《紅樓夢》第六十三回,說到「搶紅」,即紅「點」多的為勝;第七十五回,提到「搶新快」,用六顆骰子,按一定的「點」色組合,定出分數,然後依次投擲,以累計分數最高者為勝。「古時擲骰子的勝色,為賭博得利之稱,如得彩」(《辭海》)。

「彩頭」,除指好運氣、光彩之外,也指得到的賞物。「人人都說你才那些詩比眾人都強,今兒得了頭彩,該賞我們了」(《紅樓夢》第十七回)。

中彩」雖和「得彩」的意思相同,但卻與「彩票」的發行有著關聯。「彩票,亦稱‘獎券’,俗稱‘白鴿票’,以抽籤給獎方式進行籌款或斂財所發行的憑證」(《辭海》)。彩票,或官方,或私人,歐洲在15世紀已流行。我國則始於清末,江蘇、安徽、湖北等省借賑災等名義,曾由官廳發行彩票,籌募賑款。在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上海等大中城市,曾出現各種私人發行的彩票,中彩的可以得到頭彩、二彩等各種等級的獎金。到了今天,彩票則更為人所熟悉,如福利彩票,付款買下後當場刮出號碼,凡中了獎的,不論何種級別,都稱之為「中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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