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警察持槍執勤 走火傷人頻發(圖)


雲南羅平縣發生警察槍支走火致人員死亡事故。

【看中國2014年06月29日訊】近來大陸發生多起警察開槍,導致人員傷亡的事件。有評論人士認為,警察如果是故意或過失傷人,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香港「南華早報」日前報導,5月29日,一名警察在河南省一所幼兒園內展示裝備時,槍支發出子彈,造成了5人受傷。5月30日,在雲南省4名警察在執行公務時開槍,造成了一名村民死亡。官方通報均稱這兩起事件是槍支走火導致的。

西安的維權人士馬曉明認為雲南警察擦槍走火這一事件,不能完全聽信官方和警方的一面之詞,需要有獨立公正的調查,必須要有第三方和第四方的參與,請專家界定到底是不是擦槍走火。

馬曉明還表示,如果警察是故意傷人,或是過失傷人,就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責任編輯:莫伊倩)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