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在大陸誰是邪教

【看中國2014年06月25日訊】前不久山東招遠發生了令人發怵的血案,六名男女將一個婦女在麥當勞餐廳當眾活活打死,在場的民眾包括警察卻無人阻止救助。大陸警方在隨後的案情介紹中說,施暴的六名凶徒是邪教全能神教的成員。並且隨即對邪教展開了全國性的黨媒的揭露批判。與此同時也掀起了對邪教的各種行動,包括公布中共認定的十四個所謂的邪教。根據中共歷來的做法,不僅僅六名當眾打死人的凶徒,那些被認定為邪教的許多教眾,也就是被中共警察機構列入另冊,時刻進行人身管控的這些教派的成員,尤其是其中虔誠和不受威脅一心信教的教眾,會在這次發生的惡性殺人案件後,遭受到精神和人身的各種打壓管控,還會有不少教眾因此而遭受關押判刑等等。

對當眾打死人的凶徒予以法律的嚴懲,既是法律公正的需要也是社會秩序的需要,這是人們對凶殘血案發生後的合理反應。但是刑事罪行就要按照刑法的嚴格規定辦理,不能由此而涉及到與血案沒有關聯的其他教徒,而且根據僅是所謂的邪教這種含糊的說辭,從法律到情理和社會效果都必然適得其反。凶殘無人性的案件在任何群體中都有發生,這是有些社會知識的人全明白的事理,而一般與其所在的群體並沒有因果關係。如果要由血案去追究嚴懲相關的群體,則不可根據邪教這頂帽子就斷然行動,尤其是不能根據中共擅自定性的邪教行動。因為中共定性的邪教完全沒有透明度,常常是為其震懾民眾維護專制獨裁服務的,除了中共根本無法令人相信的武斷橫蠻的認定,看不到可以確認邪教的教義、邪教儀式和迫使教眾禍害人的事實。

社會實踐中確實存在可稱為邪教的團夥,如日本的奧姆真理教和美國的人民聖殿教,專事禍害民眾包括團體本身的民眾。儘管如此民主國家仍然要完全遵循法律,對這些教派有罪的人根據罪行懲處,例如日本對奧姆真理教下令殺人的為首者麻晃,以及行使沙林毒氣殺人的骨幹逮捕審判,與此無關的信徒並不涉及甚至教派至今還存在。但是大陸的所謂邪教全是中共說了算,具體的罪行與教派之間的關聯不是沒有便是一團漿糊。而在中共的歷史上以邪教之名迫害民眾,是慣用的伎倆造成過無數人的被殺被關。如西方的基督教天主教,還有最近十多年被殘酷迫害的法輪功等。但是至今人們看到這些團體的言行舉止,從教義到教眾都是勸人向善和與人為善的,沒有任何禍害世人的事實和言行,可以說大陸即使真有奧姆真理教那樣的邪教,中共也沒有能證實過它的邪教指控名實相符。

假如真要在大陸明白無誤的確定一個邪教,事實上只有霸佔著大陸政權的中共恰如其分。首先就是中共實在是一個教派團體,它的入黨誓詞就鮮明的體現了這一點,因為誓詞保證將一切獻給黨和絕對服從黨。而且這些誓詞並非只是說說而已,在中共的實踐和說教中都要兌現的。一旦入黨只有黨可以中共家法對待黨徒,例如中共無視法律而常常宣布的對黨徒雙開等。而不滿中共的黨徒甚至難有退黨的權利和自由,往往要求退黨不會接受而要由黨公示開除,更早的時候則視為叛徒加以懲處。正常社會團體組織既不可能要加入者貢獻一切和絕對服從,更不可能私設家法勒逼教眾忠誠和服從,這些卻是邪教慣常用來約束統帥信徒的有效伎倆。

更為說明中共邪教性質的是中共的基本教義,這些基本教義中飽含了階級仇視和排他性,宣揚鏟除消滅被其視為仇敵的社會群體。中共由此基本教義還衍生出所謂憲法等法律法規, 並在它所制定的憲法中規定自己是不容挑戰的神的位置,宣稱並強迫社會接受它是偉大光榮正確的黨,整個社會和國家必須由它這個黨指導統帥,規定社會民眾和國家機構必須接受它的領導。邪教的基本說法就是自己無所不能的偉大正確,不屬於不相信它的都是應該下地獄的異類,信徒們要為維護教義義無反顧的拋頭顱灑熱血,對異類血腥殘暴就是忠貞優秀的信徒,與中共的基本教義和宣傳說教如出一轍。

可以確定中共是血腥暴虐邪教的是它過往的歷史,是它驅趕逼迫大陸民眾犯下的磬竹難書的罪行。從中共尚未在大陸完全掌權開始的土改運動,掌權後的鎮壓反革命和肅清反革命運動,接連不斷的三反五反和社會主義改造運動,到追查胡風反革命集團和反右運動,直到將全國民眾幾乎全部拖入的文化大革命,還有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和六四鎮壓,以及近十多年對法輪功及家庭教會的大肆迫害,無一不是典型的邪教禍害民眾的血腥罪行。這些罪行的共同特徵就是號稱自己的神聖正確,對指控對象肆意歪曲變造謊言和誣蔑攻擊,進而逼迫所控制的民眾對大眾實施殘忍血腥的人身攻擊和生命殘害。所以從邪教的宗教儀式、教義和社會作為,人們清楚瞭解和確定無疑知道的,在大陸能夠明確無誤證實的邪教只有中共。

(有刪減)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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