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成長比成功更重要。
教育孩子人人有若干權利,如呼吸權、生命權、隱私權,這些權利任何人不能剝奪。告訴孩子,任何人也無權剝奪他的安全權,安全重於一切。
2、背心褲衩覆蓋的地方不許別人摸。
孩子應當知道身體屬於自己,身體的某些部分應被衣服所覆蓋,不許別人看,不許觸摸。孩子有拒絕親吻、觸摸的權利。
3、生命第一財產第二。
告訴孩子在遇到暴徒時有權堅決拒絕暴徒的要求。許多暴徒表面凶狠,內心卻很膽怯。
所以眾多孩子齊心協力,一齊高喊"滾蛋",通常能把壞人嚇跑。萬一遇到真正的身體威脅,孩子身單力薄,一般只能向壞人屈服。有時,孩子們會擔心被壞人搶去財產回家挨打受罵。
例如有的小孩會想:如果我的自行車被壞人搶了,父母準會打死我。應告訴孩子,他們的身體安全比自行車重要得多。
4、小秘密要告訴媽媽。
向孩子保證,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只要孩子向父母講明真情,父母都不會怪罪的,而且會盡力幫助孩子。當孩子向大人說實話時,他們應被充分信任。大人應當馬上信任孩子並及時幫助他們。例如,在性騷擾事件中,如果孩子向大人訴說,而未得到信任,這種騷擾也許會經年累月地持續下去。
5、不喝陌生人的飲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有權不聽陌生人的話,不喝陌生人的飲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有權對毒品、菸酒堅決說不。
6、不與陌生人說話。
孩子有權不和陌生人說話。當陌生人與孩子說話時,孩子可以假裝沒聽見,馬上跑開。生人敲門可以不回答,不開門。告訴孩子,對陌生人不理睬是對的,小孩沒有能力幫助陌生人,大人絕對不會認為這是不禮貌的。
7、遇到危險可以打破玻璃,破壞傢俱。
為了保護自己,孩子有權打破所有規章和禁令。告訴孩子,在緊急之中,他們有權大叫、大鬧、踢人、咬人,甚至打破玻璃,破壞傢俱。司馬光砸缸就是典型事例。
8、遇到危險可以自己先跑。
遇到壞人、地震、大火,孩子應當果斷逃生,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揮。
9、不保守壞人的秘密。
告訴孩子,即使他曾發誓不告訴別人,但遇到壞人欺負一定要告訴家長,這些秘密千萬不要埋藏在心裏。比如有人欺負了你,他往往說:"小朋友,這個事告訴爸爸媽媽是不對的,咱倆拉個鉤,這是咱倆自己的小秘密。"這個對不對?堅決不對,所以要讓孩子知道他有不保守秘密的權利。
10、壞人可以騙。
遇到壞人,可以不講真話。機智應對,才是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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