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誤會了:皇帝原來是個高級打工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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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提示:不少讀者對中國傳統社會有個誤解,以為整個帝國的財富都歸皇帝個人所有。其實,如果把帝國看作一個大企業,皇帝就像是這家企業的董事長,雖然有經營權,但企業的財產並非他個人所有。在權力方面,皇帝要受「帝國董事會」(包括丞相、諫官,以及其他一乾大臣)的制約,在經濟方面,皇帝是要領工資的,說穿了,皇帝其實是個高級打工仔。)

以北宋為例,自太宗趙光義以降,幾乎每個皇帝都有1200貫的「好用」(皇帝的工資),而且每月如是,相當於月薪。之所以說「幾乎每個皇帝都有」,是因為中間出了個宋仁宗,按規定仁宗也有1200貫的月薪,但是他發揚風格,自己主動放棄了(見《宋史·志第132》:仁宗帝命罷左藏庫月進錢一千二百緡)。

且說沒有放棄工資的宋太宗、宋真宗他們,作為皇帝,不方便親自去填工資單,每月那1200貫,例來是由「左藏庫」送過去。所以宋朝皇帝的工資是左藏庫給發的。

左藏庫在隋唐時就有,是太府寺下屬機構,太府寺掌管天下財賦,左藏庫則儲存天下財賦。宋初不設太府寺,而是沿襲五代,設鹽鐵、度支、戶部三司,對國家財政進行管理,左藏庫即在三司之下,與右藏庫、內藏庫一起,對鹽鐵專賣、度支盈餘、戶部稅賦、皇莊租稅、各地方長官進貢、各附屬國進貢以及各項專賣所帶來的貨幣與實物進行集中的收支管理。其中皇莊租稅、地方進貢、附屬國進貢以及宮廷主持的專賣收益,是交由左藏庫管理的,這些財物集中於左藏庫,用來給京官發補貼,給御前侍衛發餉,給太子、公主、后妃們發生活費,以及給皇帝發工資。

左藏庫收入來源中,皇莊租稅和各項進貢是微不足道的,大項收入還是來自於專賣。帝制時代常見的專賣品無非是鹽、鐵、茶、酒之類,然而這些屬於政府財政,不屬於宮廷財政,專賣收益再多,也不能劃歸左藏庫,左藏庫能利用的專賣品只有土地。宋代以後,元、明、清三朝都有「樓店務」這種機構,其實就是搞土地專賣的,該機構經宮廷授權,對城區尤其是都城內的國有土地(小編註:傳統中國社會與紅朝不同,實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國有土地面積為數有限)進行出租,或者開發後再出租,每年收取大筆租金,除地方分成之外,大部分都流向了左藏庫。宋太宗時期,樓店務「以所收錢供禁中脂澤之用,日百千」(《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0》),給皇帝發工資綽綽有餘。

(責任編輯:夏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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