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運動」4名成員獲刑(組圖)

【看中國2014年04月18日訊】北京海淀人民法院18日對4名「新公民運動」成員宣判,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為,量刑兩年到三年半不等。

北京海淀人民法院4月18日通過其官方新浪微博賬號發布消息,對被告人丁家喜、李蔚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趙常青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和張寶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丁家喜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李蔚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趙常青獲刑二年六個月。張寶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這四人是「新公民運動」 新公民運動的成員,去年曾在北京舉行過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抗議活動。抗議期間,參與者手舉寫有要求陽光財政、反腐倡廉等訴求的標語牌,抗議活動以和平方式進行。丁家喜本人是著名維權律師。趙常青是常年參與維權活動的活躍人士。張寶成和李蔚去年起積極參與」新公民運動」的活動。

多名「新公民運動」成員成被告

海淀人民法院18日的宣判,正是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北京法學者許志永案作出終審裁定一週後。許志永是」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倡導者,今年初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上週 二審維持原判。今年已有10位「新公民運動」成員被告上法庭。

張寶成的辯護律師葛永喜在18日法庭宣判後接受法新社採訪時表示,「法庭的判決是一個警告也是威脅。我的當事人完全無罪,判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量刑過重。」葛律師表示將提出上訴,他同時補充說,去年張寶成參加要求中國官員公開財產的抗議活動時,警方出動驅散抗議,張寶成按照警方要求交出了標語牌。


新公民運動的聲援者

丁家喜的代理律師張科科對法新社記者表示,「新公民運動」成員被判刑就是因為「他們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張科科同時認為,法庭在宣讀判決後不給被告表達是否上訴的機會,這本身就是違反司法程序的做法。

丁家喜的前一位代理律師隋牧青接受路透社電話採訪時表示,丁家喜會提出上訴,認為法院的判決「是給全世界一個信號,就是要求官員公開財產是違法行為。」隋律師還說說,法院通知他取消他代理丁家喜的資格,也不許出席18日的審判。隋律師稱法院的做法是違法行為。路透社記者聯繫海淀人民法院要求置評,法院方面沒有發表意見。

歐盟表關切

歐盟駐中國代表德羅斯採夫斯基(Raphael Droszewski)告訴法新社記者,5名歐盟外交人員試圖旁聽18日法庭審判,但受到阻攔。德羅斯採夫斯基表示, 歐盟對此事深表擔憂 , 「這些公民因自由表達觀點而受到懲罰。」

18日法庭審判期間,法院外面有嚴密安保力量把手,禁止媒體靠近,警察不時驅趕現場記者和外交人員。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臺以來,把反腐當作工作重點。習近平警告對黨內腐敗也會不手軟。與此同時,中國政府顯然很警惕任何挑戰政府的聲音,比如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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