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每次出事故政府總是想隱瞞

【看中國2014年04月16日訊】知情權是必需品,但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卻變成了奢侈品。雖然說現在知情權也並沒有完全變成人們生活的標配,但總比過去官府在衙門口或城門口貼佈告說事兒的時代要好得多。當然,我們還要感謝網路信息時代的到來,網路的普及讓我們獲得的知情權越來越多,雖然不盡如人意,但必須承認進步的存在。那句話怎麼說來著?凡事都需要一個過程嘛。是吧?

在知情權這個問題上,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知情需求與有司對「情」的壟斷,是主要矛盾。「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雖是老生常談,但卻總也不怎麼到位。專欄作家小寶昔年有雲,「我們能夠容忍很糟糕的事,我們也能夠容忍很糟心的事,但我們不太能夠容忍既糟糕又糟心的事」。可嘆的是,生活中人們遇到的「既糟糕又糟心的事」實在是有點兒多。

遠的不說,單說近日。甘肅蘭州的自來水苯超標,是糟糕的事,但18個小時不停水,則既糟糕又糟心;廣東化州建火葬場,本來是件很正常的事,但選址據說離居民區不到一公里,而且據說還沒有加以說明,這就既糟糕又糟心。週日晚上的新聞說,蘭州自來水裡的苯已經不超標了,但調查尚需時日,這個我們可以等。而化州那邊,據說已經「和平處理」,官方也宣布停建該項目。其實,這兩件事,本來都可以妥善處理,鬧不到成為公共事件的地步,但遺憾的是,卻都變成了萬眾矚目的公共事件。

發現自來水苯超標,第一時間公布消息,第一時間停水,這應當是正確的處理程序吧?建一個火葬場,選址離居民區遠一點,向公眾說明情況,這本來也不是什麼難事兒吧?就算別的都不想,但有個詞兒叫「設身處地」,總是知道的吧?可惜,該主動的總是不主動,總是要鬧到被動的地步,於是,只好飽受質疑,只好宣布停建。更嚴重的是,有司的公信力很可能就這樣被搞沒了。而令人扼腕的是,這些事情屢屢發生,但似乎有司並沒有引以為戒,我想,這大概是因為過去發生的事情都在別人治下,而非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裡。

古語云,經一蹶,長一智;又說,前車覆,後車戒。這道理,想必各級官員都明白,但從事情的發生看,似乎總是事到臨頭就忘了這道理。究其原因,我想關鍵是大約忘了「執政為民」,糟糕的事情一出,先是考慮地方形象和自己的政績考核,於是,近乎本能地瞞,甚至騙,終至事情鬧到無法收拾的地步,才被倒逼著說實話。這種行為方式,不像成熟的成年人所為,倒像是打碎了碗賴地滑的孩子。我不知道某些地方官是不知道自己已經身處瞞不住的網路時代呢,還是心智並未成熟?

網路時代的一大特點,就是沒有什麼東西能瞞得住,尤其是事涉公眾利益的事情。而這一點,某些地方官員似乎並沒有意識到。於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獲取信息能力與某些官員原地踏步的智商之間又發生了矛盾。雖然按照以往的認識來說,官是要比民高明一些、精英一些的,但民終究不完全是群氓,畢竟「人民群眾才是真正的英雄」嘛。執政為民,取信於民,大約才保得住「項目」,進而保得住政績與烏紗。否則,很多事情都會變成PX,任由你怎麼科普怎麼環評,就是無法讓老百姓相信,終於還是做不成。地方項目成敗事小,影響政府公信力事大,有司不可不慎,各級大小官員也不可不慎。這不是公關能解決得了的事情,何況某些地方的公關又是那麼的爛。

中國的百姓,其實是很好的百姓。你辦一點糟糕的事情、辦一點糟心的事情,他們都可以容忍,他們甚至會為你辦的糟糕事、糟心事找一個藉口,例如說你「水平不行」。但這並不代表他們可以忍受既讓他們感到糟糕又讓他們感到糟心的事情,讓他們喝苯超標的自來水、把火葬場建在他們家附近,換成你,你幹嗎?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瞞得過初一,瞞不了十五。其實,最簡單的解決辦法,是糟糕事、糟心事出了之後,立即及時公開、完全透明,不要讓它演變成既糟糕又糟心的事情。就算你為此丟了烏紗,人們或許還會給你送萬民傘呢。涉及公眾利益的事情,就讓人們知情,這怎麼看都不是壞事。還是一句古語,水可載舟,亦可覆舟,這道理總是懂的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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