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案開庭 輿論質疑當局選擇性執法(圖)


秦火火(央視截圖)

【看中國2014年04月12日訊】中國自去年整頓網路謠言以來的第一例案件週五在北京公開審判,網路推手「秦火火」被控誹謗以及尋釁滋事罪。秦火火當庭認罪並向受害者公開道歉。有輿論質疑,與政府持不同觀點的人士遭到「五毛」誹謗攻擊時當局卻不查處,是執法不公的表現。也有評論認為,官方意在藉此案打擊網路言論自由。

備受外界關注的網路紅人「秦火火」(本名秦志暉)誹謗、尋釁滋事一案週五上午9點在北京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官方微博進行了圖文直播。

起訴書說,秦志暉於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使用「東土秦火火」、 「淮上秦火火」、「炎黃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賬戶捏造損害羅援、楊瀾、張海迪等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佈。2011年8月20日,為了自我炒作、引起網路輿論關注、提升個人知名度,被告人秦志暉使用名為「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戶編造、散佈虛假信息攻擊原鐵道部,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其行為分別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應當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上,秦志暉全程帶笑,承認了控罪,並向楊瀾等人道歉。而在最後陳辭時,他感謝了曾經工作的公司、看守所、辯護律師、記者及父母等。

庭審至當天下午兩點半左右結束,法院宣布將擇期宣判。

而對於這起被官方稱作「打擊網路謠言第一案」的案件,本名吳斌的網路活躍人士「秀才江湖」週五向本臺表示,秦火火被控誹謗罪不合法律程序。

「(秦火火被控)誹謗罪是很荒唐的,誹謗罪是一個民事訴訟,應該是民不告、官不究的。像秦火火說他誹謗的人,像郭美美、張海迪、雷鋒,沒有任何人提出訴訟,沒有任何人起訴他的。今天開庭他們的家人,代理人都沒有來,不符合法律程序。」

吳斌認為此次官方全程直播該案,並在庭審前刊發報導回顧案情,目的是借秦火火案鉗制網路言論。

「他這是借秦火火的事情打擊言論自由。他想證明秦火火是個網路的蛀蟲,然後打擊一大片。醉翁之意不在秦火火而在於打擊言論。他就可以說,你看,網上的大V都是這個德性,都在造謠,所以不能讓你們隨便說話。他的目的就是這樣子。」

關注事件的維權律師劉曉原週五也向本臺表示,去年兩高司法解釋將「尋釁滋事」延伸到了網際網路空間,將在網上發布不實帖子上升到刑事犯罪,是對網路言論自由的打擊。無論該案最終如何判決,都會對網際網路的言論空間造成一定的影響。

在網上,也有不少民眾就案件發表各自的觀點。

網民「一泓清泉e」表示:秦火火走到今天光是他個人的原因嗎?那些極力幫他擴散謠言的大V推手和營銷公司沒有責任嗎?還一句句感謝,感謝什麼?感謝讓你惹火燒身入獄嗎?

網民「16Kingdom外聯欣可1981」說:秦火火固然有罪,但言論自由該如何保障?信息本身有真有假,把關人過濾後的信息一定真實嗎?真假信息在鬥爭中才會顯現。真相越辯越明。

知名經濟學家茅於軾則在其新浪微博上寫道:今天秦火火因造謠誹謗被公訴受審。2012年網上盛傳我接受美國五千萬美元特務經費被通緝,逃入美國大使館。這是不是謠言?是不是誹謗?但此事從來沒有追究過。這算不算選擇性執法?是不是這意味著以後只要是對我的任何謠言都不會被追究?

劉曉原表示,中國在打擊網路謠言的過程中確實存在選擇性執法的情況。

「從另一個方面也反映執法不公,你散佈謠言,誹謗了這些正面的人物,你就追究刑事責任。現時(社會)上有一些人士,與政府持不同意見的人,如果他們遭到了網路上所指的‘五毛’的攻擊、威脅,確實沒有追究刑事責任。目前就是存在這個問題。」

原標題:秦火火尋釁滋事案開庭審理 輿論質疑當局選擇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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