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嚴打影音製品 高壓政策升級(圖)


2012年12月,新疆喀什街頭的一家維語音像製品店。

【看中國2014年04月01日訊】新疆當局週一通告,嚴禁傳播有暴恐、宗教極端、民族分裂等內容的音視頻。有評論認為,當局對「暴恐音像製品」的定義模糊,新疆的民族和宗教文化將受進一步打壓。此外,新疆各法院上週六簽署了綜治維穩責任書,要求嚴打民族分裂等犯罪。海外維吾爾人組織認為,簽署維穩責任書是針對法院中維族幹部的,以確保其在審判過程中執行當局的政策,這完全違背了司法獨立原則。

新疆法院、檢察院、公安廳、文化廳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週一聯合發布《關於嚴禁傳播暴力恐怖音視頻的通告》,稱禁止傳播暴恐、宗教極端、民族分裂等內容的音視頻,要求持有者自行銷毀,或在1個月期限內繳出,否則將採取罰款、拘留的處罰,或追究刑責。

記者週一致電多家烏魯木齊的書店、印刷廠、音像製品商店查詢,但被告知無販賣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音像製品或書籍。

一名烏魯木齊書店的員工接受記者採訪時稱,維語書只能在新華書店找到,而民族類的書籍則不能引進。

記者:「有維語的音像製品嗎?」

店員:「我們這沒有,維語的不是每個書店都有,只有新華書店有。你到自治區新華書店去找找。」

記者:「那你們這裡有什麼民族製品嗎?」

店員:「我們這裡就沒有民族類的書籍。」

記者:「是不讓賣嗎?」

店員:「這些東西不可能引進。」

但自治區新華書店的店員則表示,有關民族類的音像、印刷製品,僅有涉及民俗風情及介紹旅遊景點的書籍和DVD。

記者又致電烏魯木齊工商行政管理局瞭解情況,一名值班人員表示,涉及盜版、暴力恐怖、宗教的音像製品都不能出售,該部門常展開這樣的清查行動。

「按照規定是可以查的,是很正常的合法地查。查是很正常的,盜版的、暴力恐怖的、或者是宗教的都不能賣。我們是管理部門,多查查是好事,杜絕這種有犯罪行為的東西或者是人。」

新疆維權人士胡軍週一接受本臺記者採訪時稱,當局所謂的「暴力恐怖」的定義模糊,官方此舉加強了對新疆少數民族正常宗教生活的控制和打壓。

「在昌吉,街上都是防暴警察,他們拿著盾牌和刺槍,前面裝的刺刀有20公分長,這種行為我們不知道是不是屬於暴力?我們可以看到,在春晚上,紅色娘子軍,拿著大刀跳舞,統一著裝,那這是不是在宣傳暴力?這屬不屬於暴力視頻?在全國傳播包括兒童也在觀看這種暴力視頻。是誰在宣傳暴力?是誰在使用暴力?誰是真正恐怖份子?我沒有在街上看到賣宗教製品,因為這是完全禁止的,音像店裡賣的都是唱紅歌的影音製品多一些。他們(維族)的孩子沒有學習母語的權利,可想而知市面上這些東西更加稀少了。」

此外,據《人民法院報》報導,新疆各法院上週六簽訂了綜治維穩責任書,並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要求各分院、中院嚴打民族分裂等犯罪。

對此,世界維吾爾大會發言人迪裡夏提週一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這本身就違背了中國在法律上所倡導的所謂的‘司法公正’,而且簽署責任書的不是中國的漢族而都是當地的維吾爾族。責任書中要求這些人站在所謂的反分裂的第一線,保證其家屬和子女及所有的親屬不參與分裂及當局指控的所謂極端宗教活動。這些責任書就是針對維吾爾人的。當局採取脅迫這些人簽署保證書的方式,保證他們在審判過程中完全執行中國在當地的政策,讓維吾爾人在判決和審訊當中亮明他們的政治立場。」

迪裡夏提還表示,昆明襲擊事件發生後,中國當局實行統一措施,在各地清查及遣返維吾爾人,使得許多在內地經營小本生意的維族商人面臨著生存危機。當局同時還嚴禁維族人到內地經商或旅遊。

「從中國大陸直接間接反饋過來的信息來看,甚至有些餐廳被強制性關閉,恐嚇和脅迫這些房東們拒絕給維吾爾人商業用的店舖或臨時的居住場所的合同延期。不僅是這些經商者,甚至在校內也對維吾爾學生進行強制性的監控,不只是技術性的監控還有人盯人的監控,以這種脅迫措施對於未成年的在內地就學的維吾爾人採取高壓政策。而且,不只是是鐵路民航正常的交通,從南部或北部進入烏魯木齊的維吾爾人,如果不能提供公安部門認可的證明也會遭到強制性遣返。」

原標題:新疆再對影音製品開展嚴打 各法院簽反分裂維穩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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